广安市前锋区小井乡小学校2022年秋-2023年春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广安市前锋区小井乡小学校2022年秋-2023年春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2年秋- (略) 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前锋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10日16:2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8月05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8月1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单位管理员 | ||
项目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花盆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银顶街55、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点击查看>> |
原公告的 (略) :N 点击查看>> 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秋- (略) 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5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8-11 10:00:00,更正为:2022-08-17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2-08-11 10:00:00,更正为:2022-08-17 10:00:00。
一、原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第一章第五条“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更正为“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章第一条“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应的“否”更正为“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应的“是”。
二、 (略) 分“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更正如附件。
三、 (略) 分“三、报价表(实质性要求)”更正如附件; (略) 分“九、第 次/最终报价表”更正如附件。
四、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附件: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 (略)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 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 (略) 属行业);供应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 (略) 属行业);供应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注:
1、符合《工 (略) 、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适用。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此函,不影响响应文件有效性,请务必不要为了享受报价的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而强行提供。如供应商提供此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报价表(实质性要求)
项目名称:XXX采购项目
(略) :
采购项目名称 | |
(略) | |
供应商全称 | |
报价(下浮比例) | |
说明 | 投标人填报的价格下浮比例包含采 (略) 有货物,报价包含最终验 (略) 有费用,超过产品市场询价标准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
注: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 (略) 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 (略) 需的一切费用。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年月日
九、第 次/最终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 | |
(略) | |
供应商全称 | |
报价(下浮比例) |
注:1、最终报价应为包括采购文 (略) 响应内容的报价。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本表,即便是提供此表, (略) 填写内容也不作为最终报价的依据。经过与谈判小组谈判后,所有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才须现场提供此表;
2.各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事先编制好除报价以外的此文档,待现 (略) 分;也可准备好报价,现场递交;(温馨提示请提前将此表盖章并多准备若干份)
3.本表谈判总价包含本采购项 (略) 费用及税金,谈判过程的每次报价不得高于竞争性谈判响应函中首次报价,否则该次作 (略) 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10日
无
名称: (略)
地址: (略) 花盆村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名称:四川 (略)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银顶街55、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 点击查看>>
四川 (略)
2022年08月10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2年秋- (略) 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前锋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10日16:2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8月05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8月1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单位管理员 | ||
项目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花盆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银顶街55、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点击查看>> |
原公告的 (略) :N 点击查看>> 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秋- (略) 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5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8-11 10:00:00,更正为:2022-08-17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2-08-11 10:00:00,更正为:2022-08-17 10:00:00。
一、原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第一章第五条“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更正为“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章第一条“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应的“否”更正为“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应的“是”。
二、 (略) 分“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更正如附件。
三、 (略) 分“三、报价表(实质性要求)”更正如附件; (略) 分“九、第 次/最终报价表”更正如附件。
四、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附件: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 (略)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 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 (略) 属行业);供应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 (略) 属行业);供应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注:
1、符合《工 (略) 、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适用。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此函,不影响响应文件有效性,请务必不要为了享受报价的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而强行提供。如供应商提供此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报价表(实质性要求)
项目名称:XXX采购项目
(略) :
采购项目名称 | |
(略) | |
供应商全称 | |
报价(下浮比例) | |
说明 | 投标人填报的价格下浮比例包含采 (略) 有货物,报价包含最终验 (略) 有费用,超过产品市场询价标准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
注: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 (略) 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 (略) 需的一切费用。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年月日
九、第 次/最终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 | |
(略) | |
供应商全称 | |
报价(下浮比例) |
注:1、最终报价应为包括采购文 (略) 响应内容的报价。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本表,即便是提供此表, (略) 填写内容也不作为最终报价的依据。经过与谈判小组谈判后,所有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才须现场提供此表;
2.各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事先编制好除报价以外的此文档,待现 (略) 分;也可准备好报价,现场递交;(温馨提示请提前将此表盖章并多准备若干份)
3.本表谈判总价包含本采购项 (略) 费用及税金,谈判过程的每次报价不得高于竞争性谈判响应函中首次报价,否则该次作 (略) 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10日
无
名称: (略)
地址: (略) 花盆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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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四川 (略)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银顶街55、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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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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