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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山公园2022-2025年绿化、保洁服务项目标前更正公告2
于山公园2022-2025年绿化、保洁服务项目标前更正公告2
于山公园2022-2025年绿化、保洁服务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 2022-08-03 |
于山公园2022-2025年绿化、保洁服务项目标前更正公告2 | 2022-08-1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 点击查看>> ]GZG[GK] 点击查看>> -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于山公园2022-2025年绿化、保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采购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四、其他事项现补充内容如下:
附件1: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园林绿化养护考核标准与评分依据
项目 | 标准分 | 养护质量标准 | 考核评分办法 |
景观效果(5分) | 5 | 总体景观效果好。养护基本到位、得当,达到黄土不裸露。 | 总体景观效果一般的扣1分,景观效果较差的扣2-4分。 |
植物生长状况(15分) | 5 | 植株长势良好,无枯枝、死枝、徒长枝,病虫枝不超过5%。 | 植株长势不良扣0.5分/株;枯枝、死枝、徒长枝扣0.5分/株;病虫害枝超过5%扣0.5分/株。乔灌木以株为单位,地被以100平方米为单位。 |
5 | 树冠完整,内膛枝疏密得当,通风透光良好。 | 树冠不完整或偏冠扣0.5-1分/株;内膛过密、通风透光不良扣0.5分/株。 | |
5 | 叶色、叶形基本正常,有少量黄叶(生长季节)、焦叶、卷叶,叶面干净。 | 叶色、叶形不正常(黄叶、焦叶、卷叶)扣0.2分/株;叶上有明显虫粪、虫网、积尘,扣0.2分/株。乔灌木以株为单位,地被以100m2为单位。 | |
植物养护状况(40分) | 5 | 乔木:①生长正常,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枝基本均匀,数量适宜,内膛通风透光。 ②灌木缺株在2%以下(含2%)。 树池内地被植物修剪整齐。 | 乔木缺株、死株、明显倾斜或倒伏未在10日内补种或扶正,扣1分/株;乔木分支点影响行人过往,扣1分/株;修剪后未涂抹伤口,扣0.5分/株;乔灌木以株为单位,地被以100m2为单位。 |
5 | 花灌木:生长良好,残花败叶及时清理。 花卉植株:①花卉植株生长良好,花色艳丽,具有一定的株行距,不露底土。 ②花卉生长正常,缺株、倒 (略) ,无枯枝残花。 ③花期基本一致。 | 花灌木开花率小于80%,扣1-3分;残花败叶未及时清理,扣0.2分/株(㎡);死株、缺株扣0.2分/棵。 | |
5 | 绿篱及地被:①生长正常。无明显枯枝、断枝。 ②修剪及时,形状较完整。 ③绿篱无空缺、断层,下部无光秃,地被无缺株断行。 | 绿篱、色块修剪整体生长不良,扣1-2分;绿篱、色块修剪不整齐扣0.2分/m,破残、缺株、死株扣0.5分/m2,有10cm以上徒长枝的,扣0.2分/处;杂草扣0.2/m。 | |
3 | 草坪:①生长良好,杂草率≤2%,覆盖率达98%以上。 ②修剪高度符合要求, (略) 理坑洼积水和堆料堆物。 ③单块空秃面积不超过0.2 m2。 ④基本无杂草。无缠绕性、攀援性杂草。杂草高度控制在6cm以下,不影响景观效果。 | 暖季型草坪(如马尼拉)超过5cm高度,扣0.5分/10m2,冷季型草坪(如高羊茅)超过9cm高度,扣0.5分/10m2;反季节枯黄、裸地,扣0.5分/m2;草坪内杂草超过2%且高度超过15cm,扣0.5分/m2;行道树树穴内有高于15cm杂草的,扣0.3/穴;积水扣0.1分/m2。 | |
5 | 病虫害控制:建立病虫害防治预案和防治计划。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5%,蛀干性害虫危害率小于5%,无明显危害迹象。 | 有病虫害危害的,乔灌木扣0.5分/株,绿篱,色块扣0.5分/m2,草坪扣0.5分/m2;施药操作不规范,扣1分/处;发生药害事故,该项全扣。无病虫害防治预案和防治计划,扣1分。 | |
6 | 造型树应及时修剪,形状完好 | 造型树应修剪而未进行修剪扣0.5分/株,修剪变形扣2-4分/株。 | |
3 | 水肥管理:根据当地气候、土壤保水情况,适时适量浇水。 根据树木生长需要,制定年度施肥计划,合理施肥。 | 无年度施肥计划,扣2分;植株出现缺水症状或缺肥症状或肥害症状,扣1分/株(m2)。 | |
5 | 防台风措施:台风季节应做好树木的修剪工作,以尽量减少台风危害。对危树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风暴来临时,应将已倒伏而影响交通 (略) 理。风暴后应 (略) ,修剪断折、下垂的枝条;将歪斜、倒伏的树木扶正。 | 无抗台风防台风预案扣2分;台风后未在36小 (略) ,扣1分/处;未在5日内将倒伏树扶正扣0.5分/株 | |
3 | 立体绿化、水生植物、花境植物齐整,最佳观赏期后及时修剪、归整 | 立体绿化、水生植物、花境植物内容残缺,景观效果差扣1分;最佳观赏期后未及时修剪、归整,扣1分/处 | |
绿化文明施工 (10分) | 5 | 灌木地被内无绿化修剪产生的枝条等绿化垃圾,枝叶上无吊挂物等未 (略) 门允许设置的设施;树穴、树池内无渣土、砖石等有形废弃杂物。 | 灌木地被内无绿化修剪产生的枝条等绿化垃圾,枝叶上无吊挂物等未 (略) 门允许设置的设施;树穴、树池内无渣土、砖石等有形废弃杂物,扣0.5分/处。 |
5 | 绿化修剪废弃物及时从绿地中清理出,并在指 定区域内堆放整齐;无绿化垃圾乱倾倒、乱焚烧现象。 | 绿化修剪废弃物未在一个工作日内及时清理出绿地,扣0.2分/处;绿化修剪废弃物未在指 定区域内堆放整齐,扣0.2分/处;垃圾乱倾倒、乱焚烧现象,扣0.2分/处。 | |
卫生保洁(10分) | 7 | 灌木地被内无白色垃圾、污物或其他有形垃圾及杂物,枝叶上无有形垃圾、晾晒物、吊挂物等未 (略) 门允许设置的设施;树穴、树池内无渣土、砖石等有形废弃杂物;无卫生死角。 | 灌木地被内有白色垃圾、污物或其他有形垃圾及杂物,枝叶上有有形垃圾、晾晒物、吊挂物等未 (略) 门允许设置的设施;树穴、树池内有渣土、砖石等有形废弃杂物,扣0.5分/处。 |
3 | 绿化修剪废弃物及时清理,堆放不超过1个工作日;无垃圾乱倾倒、乱焚烧现象。 | 绿化修剪废弃物未在一个工作日内及时清理,扣0.5分/处;垃圾乱倾倒、乱焚烧现象,扣1分/处。 | |
作业规范管理(10分) | 4 | ①养护人员通过培训上岗。 ②养护人员上岗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统一制服。 ③每日最少到岗人员应满足要求。 | 养护人员无培训上岗,扣1分/人;未穿带有反光标志的统一制服,扣0.1分/人。 每日最少到岗人员不满足要求的,扣0.1分/人。 |
3 | 较完善的养护技术方案,建有工种齐全和相对 (略) 点击查看>> 。及时上报月度工作总结及养护计划;做好绿地设施统计报表,要求每月更新一次。 | 月度工作总结及养护计划在每月25日前上报;做好绿地设施统计报表(设施量增减明细),要求每月更新一次;未达标,扣1分/次。 | |
3 | 做好重大活动保障、 (略) 理得当;无群众投诉、媒体曝光事件。 | 重大活动保障不力、 (略) 理不当,扣2分/次;出现群众投诉、媒体曝光事件,凡经查证属实,每次扣3分。 | |
其他(10分) | 6 | 点击查看>> 及数字城管件, (略) 理派件,提高整改时效; (略) 门提出的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 点击查看>> 及数字城管诉求件, (略) 理派件,提高整改时效; (略) 门提出的问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因工作推诿、拖拉造成重复投诉或重办件,每次扣2分。 |
4 | 做好垃圾分类、清运工作 | 未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违反规定每例扣1分。 |
附件2: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环卫保洁作业考核标准与评分依据
项目 | 考评标准 | 分值 |
人员管理(15分) | 1、按投标时的人员作业安排方案,落实人员到位,落实时间到位。 (1)发现人员不足一位扣1分,二位扣3分,三位以上(含三位)该分项不得分。 (2)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该分项不得分。 | 8分 |
2、统一着装,衣着整齐,文明作业。 (1)统一工作服,衣着整齐,挂牌上岗,不穿拖鞋。违反规定一人扣1分,二人扣3分,三人以上(含三位)该分项不得分。 (2)举止文明、不说服务忌语。违反一例该分项不得分。 (3)工作时间不得怠工、扎堆聊天、干私活、吃东西等。违反规定每例该扣1分。 (4)工作人员不 (略) 有设施。违反规定每例该扣2分。 (5)各种清洁工具、设备用后必须随时带走或在指 定地点摆放整齐。违反规定每例该扣2分。 | 7分 | |
园区保洁(65分) | 1、严格实行全日制保洁清捡制度,清扫工作要求全面、彻底, (略) 面、花坛、绿地、地穴树头、垃圾箱四周、 (略) 、木栈道、木平台、建构筑物内、园内水池内等清洁无杂物、污物;路沟、排水口清洁畅通;园区游步道两侧山坡、崖壁、崖谷等地带杂物。 (1)每月 (略) 广场一次,做到地面整洁、无痰迹、无扬尘。如遇接待、重大检查及重大节假日(指春节、五一、国庆等)时应及时冲洗1次。如需必要时应对安排的场地随时清洗, (略) 面整洁(无污渍、无痰迹、无浮土、无扬尘、无口香糖)。 (略) 扣1分。 (2)雨后及时清除积水、污泥。 (略) 扣1分。 (3)路面、花坛、绿地、地穴树头、垃圾箱四周、木栈道、木平台、建构筑物内、园内水池内等清洁无杂物、污物;路沟、排水口清洁畅通。 (略) 扣1分。 (4)每月清洗全园硬地一次,重大接待及每年三大节日前各加洗一次,节日期间视卫生情况,招标人可以要求加洗。 (略) 扣1分 (5)及时清捡园区游步道两侧山坡、崖壁、崖谷等地带杂物。 (略) 扣1分。 | 25分 |
2、公共设施及立体保洁。每周三次清洗公共设施(如桌椅、健身娱乐设施、指示牌、简介牌、警示牌、山石、园林小品等),及时清除设施上的违规张贴及字迹、画迹、蜘蛛网等(如电线杆、灯罩、墙面、电话亭、园林小品、亭、廊、榭、台、栏杆等)。 (1)公共设 (略) 扣2分。 (2)其他设 (略) 扣1分。 | 10分 | |
3、垃圾及时收集、清运。 (1)垃圾应套袋并及时清倒、清洗垃圾桶,做到桶壳清洁、桶内无积污、不发臭。未套袋 (略) 扣1分。 (2)垃圾应集中收纳,日产日清,垃圾分类分袋装,集中堆放。未按规定集中收纳 (略) 扣1分;收集点地 (略) 扣1分,收集清 (略) 扣2分。 (略) 扣2分。 (3)环卫作业车辆应使用非燃油环保动力,并保持车容整洁、安全行驶。车容不洁或悬挂杂物、超限载每例扣2分;车辆在园区不按规定行驶、性能差每例扣2分。 | 10分 | |
4、公厕内外整洁,服务设施齐备,文明服务。承包者必须遵守《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公厕管理考核细则》的各项规定(详见附件),按照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公厕日常考核表(100分制),评分时按综合分数×20%计算该项得分。 | 20分 | |
上级批示及群众投诉(10分) | 必须无群众投诉、无领导批示。 (1)有群众投诉且经查属实,责任明确每例扣1分。 (2)数字城管整改通知,每例扣2分。 (3)上级检查发现问题、媒体曝光发现问题每例扣5分。 | 10分 |
安全管理(10分) | 规范环卫保洁管理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按《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环卫保洁安全管理规定》,违反规定各条款每例扣2分。 | 10分 |
附件3: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公厕管理考核细则
为规范管理,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如下考核细则:
内容 | 备注 |
1、厕所配备专人管理,全天作业时间5:30~22:00 | |
2、厕所每日做到三清洗、一消杀(早、中、各清洗一次,晚关闭后大清洗并消毒一次),全日制保洁。 | |
3、厕所应保持六面光(地面干净无积水,厕顶、壁、门、窗洁净、无积尘)。 | |
4、厕所保洁要求,坑位内污物及时冲洗,做到无粪便、无痰迹,粪槽无污垢、尿碱、废弃物,无蝇蛆,日常应及时点香,保持空气无明显臭味。 | |
5、厕所内发生管道堵塞,应及时清掏、疏通。 | |
6、厕所四周环境洁净,周围3米内无脏乱杂物; (略) 理。 | |
7、公厕免费开放。 | |
8、卫生纸品必须符合卫生质量要求,禁止销售无关商品。 | |
9、厕所内外照明灯具、洗手台、整容镜、自来水龙头、储水箱、感应器、烘手器、喷香器、报警器、多功能台、婴幼儿安全座椅、画框等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无破损,如有损坏, (略) 理。 | |
10、管理员应服从管理人员的督导,热情服务、文明用语。 | |
11、管理间内物品、工具应排列整齐规范,管理间、服务台内不允许摆放餐具、灶具及其他饮食用具,不得在管理间内煮饭菜。 | |
12、做好公厕内的绿植布置和养护。 |
检查方式:1、每天例行检查;2、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抽查;3、重大活动及接待前进行突击检查。
(略) 罚办法:1、公厕管理人员应按照上述管理细则做好公厕卫生保洁工作,每次检查不符合规定的将按细则中相 (略) 罚;2、一个月内每次检查均符合上述12项管理细则且工作认真负责,表现好的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4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服务项目考核细则
1、考核评定等级分为:良好、合格、基本合格;
(1)月平均分数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良好 ,全额发放当月服务费;
(2)月平均分数在85分(含85分)以上至90分以下为合格,扣减5%当月服务费,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报告,限期整改到位;
(3)月平均分数在80分(含80分)以上至85分以下为基本合格,扣减10%当月服务费,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报告,限期整改到位,并要求下月达到良好。
(4)月平均分数在80分以下为不合格,除按第(3) (略) 外,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交书面警告书限令3日内整改到位,并要求下月达到良好以上,若连续两个月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费用。
2、年度绩效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分为年中绩效费用和年终绩效费用,由采购人保管,并按下列得分评定等级,给予相应对付:
(1)半年度的月平均分数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良好 ,在12月份和次年6月份分别全额支付,作为奖励;
(2)半年度的月平均分数在85分(含85分)以上至90分以下为合格,扣减年度绩效费用的50%,在12月份和次年6月份分别支付剩余费用;
(3)半年度的月平均分数在80分(含80分)以上至85分以下为基本合格, (略) 年度绩效费用, (略) ;
(4)半年度的月平均分数在80分以下为不合格,除按第(3) (略) 外,采购人向中标人负责人提交书面警告书,限令3日内整改到位,并要求下月达到良好以上,若连续两个月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费用。
附件5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绿化养护、环卫保洁安全管理规定
为规范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绿化养护、环卫保洁的管理工作,根据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的实际情况 (略) 署,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承包 (略) 用工作间的防火、防盗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扫帚等)应妥善放置,工作间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电热棒、电炉等,工作间应配备灭火器,严禁闲人进出 (略) 。
2、严禁在园内焚烧垃圾,以免发生火灾,当天的垃圾日产日清。
3、绿化养护、环卫作业人在水池、驳岸作业前,应认真查勘作业区及其周边情况,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至安全地带。
4、进行立体保洁时(如清洗灯具、亭、台、楼、榭、山石、叠水造景、园林小品等),绿化高枝修剪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且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具。
5、绿化养护、环卫工人在作业时不得穿拖鞋、凉鞋、高跟鞋;
6、绿化人员在接触农药时,配药、喷药时要戴口罩、胶皮手套作业。喷药结束后,要及时将器具清洗干净,如有剩余药品应及时入库,不得带回家或随意存放。
7、严格按照绿化器具操作规程使用绿化器具,定期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更换。坚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规范使用、安全使用文明使用各类工具,并爱护公共财物。
8、凡在离地面2米以上的地方进行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带。在高空修建过程中,严禁将工具上下投掷,要用绳子系牢后上下吊送。工作中必须戴好安全帽。
二、车辆管理规定:
1、各类绿化、环卫保洁作业机动车辆在园内 (略) 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中华人 (略) 交通安全法。
2、绿化养护、环卫工作人员各用车辆在指 定停车场。具体停放地点 (略)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严格遵守公园有关安全方面的其他管理规定,不得做有关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如遇突发事件(火灾)及刑事、治安案件时应立即 (略) 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同时向110、119、公安机关报告。
附件6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绿化养护考核表
考评根据DBJ/T13-154-2012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标准》中一级养护标准
绿化养 (略) 分 | |||
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内容 | 评分办法 |
养护效果 | 15 | 按养护服务标准实施养管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
作业规范 | 10 | 技术规范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8 | 操作规范(含绿化配套设备设施)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
人员 | 5 | 考勤管理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7 | 行为规范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
内业资料 | 7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需提交的台账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作业内容 | 42 | 根据养护服务分项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物品配备 | 6 | 根 (略) 承若的服装、工具、器械、肥料等物品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合计扣分 | |||
绿化养 (略) 分 | |||
项目 | 考核办法 | ||
人员 | 养护员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每人每天扣200元,现场管理员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每人每天扣300元 | ||
应急 | 未按约定完成的每发生一次扣5000元,情节恶劣 (略) 罚 | ||
水电使用 | 违反约定的每发生一起扣1000元 | ||
内业资料 | 未及时提交的每次扣3000元,未提交完整的每缺一项每次扣500元 | ||
负面影响 | 每发生一起负面事件扣5000元 |
检查人: 中标单位:监督人:
附件7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环卫保洁考核表
环卫保 (略) 分 | |||
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内容 | 评分办法 |
保洁常规项目 | 40 | 按环卫保洁服务内容评分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作业规范 | 8 | 操作规范(人工操作及器械操作)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人员 | 10 | 考勤管理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10 | 行为规范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
内业资料 | 6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需提交的台账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保洁效果 | 20 | 按环卫保洁服务标准评分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物品配备 | 6 | 根 (略) 承若的服装、工具、器械等物品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合计扣分 | |||
环卫保 (略) 分 | |||
项目 | 考核办法 | ||
人员 | 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每人每天扣200元,现场管理员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每人每天扣300元 | ||
应急 | 未按约定完成的每发生一次扣5000元,情节恶劣 (略) 罚 | ||
“四害”防治 | 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每次扣3000元。 | ||
特殊时段保洁 | 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生一次扣5000元 | ||
水电使用 | 违反约定的每发生一起扣1000元 | ||
内业资料 | 未及时提交的每次扣3000元,未提交完整的每缺一项每次扣500元 | ||
负面影响 | 每发生一起负面事件扣5000元 |
检查人:中标单位:监督人:
附件8: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公厕日常考核表
公 (略) 分 | ||||||||||
序号 | 自 查 内 容 | 完成情况 | 备注 | |||||||
1 | 2 | 3 | 4 | 5 | 6 | 7 | ||||
1 | 公厕开放时间正常(1分) | |||||||||
2 | 早、中、晚清洗(4分) | |||||||||
3 | 晚清洗及消毒(3分) | |||||||||
4 | 地面干净无积水(3分) | |||||||||
5 | 天花板清扫(2分) | |||||||||
6 | 墙壁清洁(3分)) | |||||||||
7 | 门窗清洁(3分) | |||||||||
8 | 坑位清洁无异物(3分) | |||||||||
9 | 坑位污垢、尿碱、(4分) | |||||||||
10 | 小便斗或小便池清洁除垢(2分) | |||||||||
11 | 点香(3分) | |||||||||
12 | 除臭(3分) | |||||||||
13 | 厕所内发生管道堵塞,应及时清掏、疏通。(7分) | |||||||||
14 | 厕所四周环境洁净,周围3米内无脏乱杂物;(3分) | |||||||||
15 | 照明灯具检查清洁(3分) | |||||||||
16 | 洗手台清洁(3分) | |||||||||
17 | 整容镜擦拭(3分) | |||||||||
18 | 自来水龙头擦拭(3分) | |||||||||
19 | 储水箱清洁(2分) | |||||||||
20 | 感应器清洁(3分) | |||||||||
21 | 烘手器清洁(3分) | |||||||||
22 | 操作规范(7分) | |||||||||
23 | 消毒箱和消毒工具、药水齐全(3分) | |||||||||
24 | 绿色植物(3分) | |||||||||
25 | 感应取纸机及卫生纸品免费提供(5分) | |||||||||
26 | 洗手液免费提供(4分)) | |||||||||
27 | 挂工作牌上岗(2分) | |||||||||
28 | (略) 有设备设施是否正常(7分) | |||||||||
29 | 人员到岗情况(2分) | |||||||||
30 | 有无蚊虫(3分)) | |||||||||
总 分 | ||||||||||
公 (略) 分 | ||||||||||
项目 | 考核办法 | |||||||||
人员 | 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每人每天扣200元。 | |||||||||
应急 | 未按约定完成的每发生一次扣5000元,情节恶劣 (略) 罚 | |||||||||
厕纸等物品 | 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每次扣1000元。 | |||||||||
特殊时段保洁 | 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生一次扣5000元 | |||||||||
(略) 有设备设施 | 无法正常使用的每发生一起扣1000元 | |||||||||
化粪池清掏 | 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每次扣1500元。 | |||||||||
负面影响 | 每发生一起负面事件扣5000元 |
2、原采购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2-08-19 10:00(北京时间)”更正为“2022-08-2610:00(北京时间)”。
3、更正日期:2022年08月10日
4、本更正公告为招标 (略) 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自行根据上述更正内容制作投标文件(含投标客户端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于山风景名 (略)
地址: (略) 23-1号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功 (略)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 (略) (略) ( (略) (略) )1#楼东区4层423-428室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雅敏
电 话: 点击查看>>
福建省功 (略)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0日
于山公园2022-2025年绿化、保洁服务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 2022-08-03 |
于山公园2022-2025年绿化、保洁服务项目标前更正公告2 | 2022-08-1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 点击查看>> ]GZG[GK] 点击查看>> -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于山公园2022-2025年绿化、保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采购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四、其他事项现补充内容如下:
附件1: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园林绿化养护考核标准与评分依据
项目 | 标准分 | 养护质量标准 | 考核评分办法 |
景观效果(5分) | 5 | 总体景观效果好。养护基本到位、得当,达到黄土不裸露。 | 总体景观效果一般的扣1分,景观效果较差的扣2-4分。 |
植物生长状况(15分) | 5 | 植株长势良好,无枯枝、死枝、徒长枝,病虫枝不超过5%。 | 植株长势不良扣0.5分/株;枯枝、死枝、徒长枝扣0.5分/株;病虫害枝超过5%扣0.5分/株。乔灌木以株为单位,地被以100平方米为单位。 |
5 | 树冠完整,内膛枝疏密得当,通风透光良好。 | 树冠不完整或偏冠扣0.5-1分/株;内膛过密、通风透光不良扣0.5分/株。 | |
5 | 叶色、叶形基本正常,有少量黄叶(生长季节)、焦叶、卷叶,叶面干净。 | 叶色、叶形不正常(黄叶、焦叶、卷叶)扣0.2分/株;叶上有明显虫粪、虫网、积尘,扣0.2分/株。乔灌木以株为单位,地被以100m2为单位。 | |
植物养护状况(40分) | 5 | 乔木:①生长正常,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枝基本均匀,数量适宜,内膛通风透光。 ②灌木缺株在2%以下(含2%)。 树池内地被植物修剪整齐。 | 乔木缺株、死株、明显倾斜或倒伏未在10日内补种或扶正,扣1分/株;乔木分支点影响行人过往,扣1分/株;修剪后未涂抹伤口,扣0.5分/株;乔灌木以株为单位,地被以100m2为单位。 |
5 | 花灌木:生长良好,残花败叶及时清理。 花卉植株:①花卉植株生长良好,花色艳丽,具有一定的株行距,不露底土。 ②花卉生长正常,缺株、倒 (略) ,无枯枝残花。 ③花期基本一致。 | 花灌木开花率小于80%,扣1-3分;残花败叶未及时清理,扣0.2分/株(㎡);死株、缺株扣0.2分/棵。 | |
5 | 绿篱及地被:①生长正常。无明显枯枝、断枝。 ②修剪及时,形状较完整。 ③绿篱无空缺、断层,下部无光秃,地被无缺株断行。 | 绿篱、色块修剪整体生长不良,扣1-2分;绿篱、色块修剪不整齐扣0.2分/m,破残、缺株、死株扣0.5分/m2,有10cm以上徒长枝的,扣0.2分/处;杂草扣0.2/m。 | |
3 | 草坪:①生长良好,杂草率≤2%,覆盖率达98%以上。 ②修剪高度符合要求, (略) 理坑洼积水和堆料堆物。 ③单块空秃面积不超过0.2 m2。 ④基本无杂草。无缠绕性、攀援性杂草。杂草高度控制在6cm以下,不影响景观效果。 | 暖季型草坪(如马尼拉)超过5cm高度,扣0.5分/10m2,冷季型草坪(如高羊茅)超过9cm高度,扣0.5分/10m2;反季节枯黄、裸地,扣0.5分/m2;草坪内杂草超过2%且高度超过15cm,扣0.5分/m2;行道树树穴内有高于15cm杂草的,扣0.3/穴;积水扣0.1分/m2。 | |
5 | 病虫害控制:建立病虫害防治预案和防治计划。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5%,蛀干性害虫危害率小于5%,无明显危害迹象。 | 有病虫害危害的,乔灌木扣0.5分/株,绿篱,色块扣0.5分/m2,草坪扣0.5分/m2;施药操作不规范,扣1分/处;发生药害事故,该项全扣。无病虫害防治预案和防治计划,扣1分。 | |
6 | 造型树应及时修剪,形状完好 | 造型树应修剪而未进行修剪扣0.5分/株,修剪变形扣2-4分/株。 | |
3 | 水肥管理:根据当地气候、土壤保水情况,适时适量浇水。 根据树木生长需要,制定年度施肥计划,合理施肥。 | 无年度施肥计划,扣2分;植株出现缺水症状或缺肥症状或肥害症状,扣1分/株(m2)。 | |
5 | 防台风措施:台风季节应做好树木的修剪工作,以尽量减少台风危害。对危树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风暴来临时,应将已倒伏而影响交通 (略) 理。风暴后应 (略) ,修剪断折、下垂的枝条;将歪斜、倒伏的树木扶正。 | 无抗台风防台风预案扣2分;台风后未在36小 (略) ,扣1分/处;未在5日内将倒伏树扶正扣0.5分/株 | |
3 | 立体绿化、水生植物、花境植物齐整,最佳观赏期后及时修剪、归整 | 立体绿化、水生植物、花境植物内容残缺,景观效果差扣1分;最佳观赏期后未及时修剪、归整,扣1分/处 | |
绿化文明施工 (10分) | 5 | 灌木地被内无绿化修剪产生的枝条等绿化垃圾,枝叶上无吊挂物等未 (略) 门允许设置的设施;树穴、树池内无渣土、砖石等有形废弃杂物。 | 灌木地被内无绿化修剪产生的枝条等绿化垃圾,枝叶上无吊挂物等未 (略) 门允许设置的设施;树穴、树池内无渣土、砖石等有形废弃杂物,扣0.5分/处。 |
5 | 绿化修剪废弃物及时从绿地中清理出,并在指 定区域内堆放整齐;无绿化垃圾乱倾倒、乱焚烧现象。 | 绿化修剪废弃物未在一个工作日内及时清理出绿地,扣0.2分/处;绿化修剪废弃物未在指 定区域内堆放整齐,扣0.2分/处;垃圾乱倾倒、乱焚烧现象,扣0.2分/处。 | |
卫生保洁(10分) | 7 | 灌木地被内无白色垃圾、污物或其他有形垃圾及杂物,枝叶上无有形垃圾、晾晒物、吊挂物等未 (略) 门允许设置的设施;树穴、树池内无渣土、砖石等有形废弃杂物;无卫生死角。 | 灌木地被内有白色垃圾、污物或其他有形垃圾及杂物,枝叶上有有形垃圾、晾晒物、吊挂物等未 (略) 门允许设置的设施;树穴、树池内有渣土、砖石等有形废弃杂物,扣0.5分/处。 |
3 | 绿化修剪废弃物及时清理,堆放不超过1个工作日;无垃圾乱倾倒、乱焚烧现象。 | 绿化修剪废弃物未在一个工作日内及时清理,扣0.5分/处;垃圾乱倾倒、乱焚烧现象,扣1分/处。 | |
作业规范管理(10分) | 4 | ①养护人员通过培训上岗。 ②养护人员上岗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统一制服。 ③每日最少到岗人员应满足要求。 | 养护人员无培训上岗,扣1分/人;未穿带有反光标志的统一制服,扣0.1分/人。 每日最少到岗人员不满足要求的,扣0.1分/人。 |
3 | 较完善的养护技术方案,建有工种齐全和相对 (略) 点击查看>> 。及时上报月度工作总结及养护计划;做好绿地设施统计报表,要求每月更新一次。 | 月度工作总结及养护计划在每月25日前上报;做好绿地设施统计报表(设施量增减明细),要求每月更新一次;未达标,扣1分/次。 | |
3 | 做好重大活动保障、 (略) 理得当;无群众投诉、媒体曝光事件。 | 重大活动保障不力、 (略) 理不当,扣2分/次;出现群众投诉、媒体曝光事件,凡经查证属实,每次扣3分。 | |
其他(10分) | 6 | 点击查看>> 及数字城管件, (略) 理派件,提高整改时效; (略) 门提出的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 点击查看>> 及数字城管诉求件, (略) 理派件,提高整改时效; (略) 门提出的问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因工作推诿、拖拉造成重复投诉或重办件,每次扣2分。 |
4 | 做好垃圾分类、清运工作 | 未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违反规定每例扣1分。 |
附件2: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环卫保洁作业考核标准与评分依据
项目 | 考评标准 | 分值 |
人员管理(15分) | 1、按投标时的人员作业安排方案,落实人员到位,落实时间到位。 (1)发现人员不足一位扣1分,二位扣3分,三位以上(含三位)该分项不得分。 (2)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该分项不得分。 | 8分 |
2、统一着装,衣着整齐,文明作业。 (1)统一工作服,衣着整齐,挂牌上岗,不穿拖鞋。违反规定一人扣1分,二人扣3分,三人以上(含三位)该分项不得分。 (2)举止文明、不说服务忌语。违反一例该分项不得分。 (3)工作时间不得怠工、扎堆聊天、干私活、吃东西等。违反规定每例该扣1分。 (4)工作人员不 (略) 有设施。违反规定每例该扣2分。 (5)各种清洁工具、设备用后必须随时带走或在指 定地点摆放整齐。违反规定每例该扣2分。 | 7分 | |
园区保洁(65分) | 1、严格实行全日制保洁清捡制度,清扫工作要求全面、彻底, (略) 面、花坛、绿地、地穴树头、垃圾箱四周、 (略) 、木栈道、木平台、建构筑物内、园内水池内等清洁无杂物、污物;路沟、排水口清洁畅通;园区游步道两侧山坡、崖壁、崖谷等地带杂物。 (1)每月 (略) 广场一次,做到地面整洁、无痰迹、无扬尘。如遇接待、重大检查及重大节假日(指春节、五一、国庆等)时应及时冲洗1次。如需必要时应对安排的场地随时清洗, (略) 面整洁(无污渍、无痰迹、无浮土、无扬尘、无口香糖)。 (略) 扣1分。 (2)雨后及时清除积水、污泥。 (略) 扣1分。 (3)路面、花坛、绿地、地穴树头、垃圾箱四周、木栈道、木平台、建构筑物内、园内水池内等清洁无杂物、污物;路沟、排水口清洁畅通。 (略) 扣1分。 (4)每月清洗全园硬地一次,重大接待及每年三大节日前各加洗一次,节日期间视卫生情况,招标人可以要求加洗。 (略) 扣1分 (5)及时清捡园区游步道两侧山坡、崖壁、崖谷等地带杂物。 (略) 扣1分。 | 25分 |
2、公共设施及立体保洁。每周三次清洗公共设施(如桌椅、健身娱乐设施、指示牌、简介牌、警示牌、山石、园林小品等),及时清除设施上的违规张贴及字迹、画迹、蜘蛛网等(如电线杆、灯罩、墙面、电话亭、园林小品、亭、廊、榭、台、栏杆等)。 (1)公共设 (略) 扣2分。 (2)其他设 (略) 扣1分。 | 10分 | |
3、垃圾及时收集、清运。 (1)垃圾应套袋并及时清倒、清洗垃圾桶,做到桶壳清洁、桶内无积污、不发臭。未套袋 (略) 扣1分。 (2)垃圾应集中收纳,日产日清,垃圾分类分袋装,集中堆放。未按规定集中收纳 (略) 扣1分;收集点地 (略) 扣1分,收集清 (略) 扣2分。 (略) 扣2分。 (3)环卫作业车辆应使用非燃油环保动力,并保持车容整洁、安全行驶。车容不洁或悬挂杂物、超限载每例扣2分;车辆在园区不按规定行驶、性能差每例扣2分。 | 10分 | |
4、公厕内外整洁,服务设施齐备,文明服务。承包者必须遵守《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公厕管理考核细则》的各项规定(详见附件),按照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公厕日常考核表(100分制),评分时按综合分数×20%计算该项得分。 | 20分 | |
上级批示及群众投诉(10分) | 必须无群众投诉、无领导批示。 (1)有群众投诉且经查属实,责任明确每例扣1分。 (2)数字城管整改通知,每例扣2分。 (3)上级检查发现问题、媒体曝光发现问题每例扣5分。 | 10分 |
安全管理(10分) | 规范环卫保洁管理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按《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环卫保洁安全管理规定》,违反规定各条款每例扣2分。 | 10分 |
附件3: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公厕管理考核细则
为规范管理,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如下考核细则:
内容 | 备注 |
1、厕所配备专人管理,全天作业时间5:30~22:00 | |
2、厕所每日做到三清洗、一消杀(早、中、各清洗一次,晚关闭后大清洗并消毒一次),全日制保洁。 | |
3、厕所应保持六面光(地面干净无积水,厕顶、壁、门、窗洁净、无积尘)。 | |
4、厕所保洁要求,坑位内污物及时冲洗,做到无粪便、无痰迹,粪槽无污垢、尿碱、废弃物,无蝇蛆,日常应及时点香,保持空气无明显臭味。 | |
5、厕所内发生管道堵塞,应及时清掏、疏通。 | |
6、厕所四周环境洁净,周围3米内无脏乱杂物; (略) 理。 | |
7、公厕免费开放。 | |
8、卫生纸品必须符合卫生质量要求,禁止销售无关商品。 | |
9、厕所内外照明灯具、洗手台、整容镜、自来水龙头、储水箱、感应器、烘手器、喷香器、报警器、多功能台、婴幼儿安全座椅、画框等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无破损,如有损坏, (略) 理。 | |
10、管理员应服从管理人员的督导,热情服务、文明用语。 | |
11、管理间内物品、工具应排列整齐规范,管理间、服务台内不允许摆放餐具、灶具及其他饮食用具,不得在管理间内煮饭菜。 | |
12、做好公厕内的绿植布置和养护。 |
检查方式:1、每天例行检查;2、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抽查;3、重大活动及接待前进行突击检查。
(略) 罚办法:1、公厕管理人员应按照上述管理细则做好公厕卫生保洁工作,每次检查不符合规定的将按细则中相 (略) 罚;2、一个月内每次检查均符合上述12项管理细则且工作认真负责,表现好的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4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服务项目考核细则
1、考核评定等级分为:良好、合格、基本合格;
(1)月平均分数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良好 ,全额发放当月服务费;
(2)月平均分数在85分(含85分)以上至90分以下为合格,扣减5%当月服务费,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报告,限期整改到位;
(3)月平均分数在80分(含80分)以上至85分以下为基本合格,扣减10%当月服务费,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报告,限期整改到位,并要求下月达到良好。
(4)月平均分数在80分以下为不合格,除按第(3) (略) 外,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交书面警告书限令3日内整改到位,并要求下月达到良好以上,若连续两个月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费用。
2、年度绩效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分为年中绩效费用和年终绩效费用,由采购人保管,并按下列得分评定等级,给予相应对付:
(1)半年度的月平均分数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良好 ,在12月份和次年6月份分别全额支付,作为奖励;
(2)半年度的月平均分数在85分(含85分)以上至90分以下为合格,扣减年度绩效费用的50%,在12月份和次年6月份分别支付剩余费用;
(3)半年度的月平均分数在80分(含80分)以上至85分以下为基本合格, (略) 年度绩效费用, (略) ;
(4)半年度的月平均分数在80分以下为不合格,除按第(3) (略) 外,采购人向中标人负责人提交书面警告书,限令3日内整改到位,并要求下月达到良好以上,若连续两个月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费用。
附件5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绿化养护、环卫保洁安全管理规定
为规范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绿化养护、环卫保洁的管理工作,根据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的实际情况 (略) 署,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承包 (略) 用工作间的防火、防盗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扫帚等)应妥善放置,工作间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电热棒、电炉等,工作间应配备灭火器,严禁闲人进出 (略) 。
2、严禁在园内焚烧垃圾,以免发生火灾,当天的垃圾日产日清。
3、绿化养护、环卫作业人在水池、驳岸作业前,应认真查勘作业区及其周边情况,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至安全地带。
4、进行立体保洁时(如清洗灯具、亭、台、楼、榭、山石、叠水造景、园林小品等),绿化高枝修剪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且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具。
5、绿化养护、环卫工人在作业时不得穿拖鞋、凉鞋、高跟鞋;
6、绿化人员在接触农药时,配药、喷药时要戴口罩、胶皮手套作业。喷药结束后,要及时将器具清洗干净,如有剩余药品应及时入库,不得带回家或随意存放。
7、严格按照绿化器具操作规程使用绿化器具,定期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更换。坚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规范使用、安全使用文明使用各类工具,并爱护公共财物。
8、凡在离地面2米以上的地方进行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带。在高空修建过程中,严禁将工具上下投掷,要用绳子系牢后上下吊送。工作中必须戴好安全帽。
二、车辆管理规定:
1、各类绿化、环卫保洁作业机动车辆在园内 (略) 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中华人 (略) 交通安全法。
2、绿化养护、环卫工作人员各用车辆在指 定停车场。具体停放地点 (略)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严格遵守公园有关安全方面的其他管理规定,不得做有关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如遇突发事件(火灾)及刑事、治安案件时应立即 (略) 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同时向110、119、公安机关报告。
附件6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绿化养护考核表
考评根据DBJ/T13-154-2012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标准》中一级养护标准
绿化养 (略) 分 | |||
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内容 | 评分办法 |
养护效果 | 15 | 按养护服务标准实施养管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
作业规范 | 10 | 技术规范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8 | 操作规范(含绿化配套设备设施)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
人员 | 5 | 考勤管理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7 | 行为规范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
内业资料 | 7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需提交的台账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作业内容 | 42 | 根据养护服务分项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物品配备 | 6 | 根 (略) 承若的服装、工具、器械、肥料等物品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合计扣分 | |||
绿化养 (略) 分 | |||
项目 | 考核办法 | ||
人员 | 养护员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每人每天扣200元,现场管理员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每人每天扣300元 | ||
应急 | 未按约定完成的每发生一次扣5000元,情节恶劣 (略) 罚 | ||
水电使用 | 违反约定的每发生一起扣1000元 | ||
内业资料 | 未及时提交的每次扣3000元,未提交完整的每缺一项每次扣500元 | ||
负面影响 | 每发生一起负面事件扣5000元 |
检查人: 中标单位:监督人:
附件7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环卫保洁考核表
环卫保 (略) 分 | |||
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内容 | 评分办法 |
保洁常规项目 | 40 | 按环卫保洁服务内容评分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作业规范 | 8 | 操作规范(人工操作及器械操作)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人员 | 10 | 考勤管理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10 | 行为规范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
内业资料 | 6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需提交的台账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保洁效果 | 20 | 按环卫保洁服务标准评分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物品配备 | 6 | 根 (略) 承若的服装、工具、器械等物品 | 每发现一项扣1分 |
合计扣分 | |||
环卫保 (略) 分 | |||
项目 | 考核办法 | ||
人员 | 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每人每天扣200元,现场管理员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每人每天扣300元 | ||
应急 | 未按约定完成的每发生一次扣5000元,情节恶劣 (略) 罚 | ||
“四害”防治 | 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每次扣3000元。 | ||
特殊时段保洁 | 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生一次扣5000元 | ||
水电使用 | 违反约定的每发生一起扣1000元 | ||
内业资料 | 未及时提交的每次扣3000元,未提交完整的每缺一项每次扣500元 | ||
负面影响 | 每发生一起负面事件扣5000元 |
检查人:中标单位:监督人:
附件8: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公厕日常考核表
公 (略) 分 | ||||||||||
序号 | 自 查 内 容 | 完成情况 | 备注 | |||||||
1 | 2 | 3 | 4 | 5 | 6 | 7 | ||||
1 | 公厕开放时间正常(1分) | |||||||||
2 | 早、中、晚清洗(4分) | |||||||||
3 | 晚清洗及消毒(3分) | |||||||||
4 | 地面干净无积水(3分) | |||||||||
5 | 天花板清扫(2分) | |||||||||
6 | 墙壁清洁(3分)) | |||||||||
7 | 门窗清洁(3分) | |||||||||
8 | 坑位清洁无异物(3分) | |||||||||
9 | 坑位污垢、尿碱、(4分) | |||||||||
10 | 小便斗或小便池清洁除垢(2分) | |||||||||
11 | 点香(3分) | |||||||||
12 | 除臭(3分) | |||||||||
13 | 厕所内发生管道堵塞,应及时清掏、疏通。(7分) | |||||||||
14 | 厕所四周环境洁净,周围3米内无脏乱杂物;(3分) | |||||||||
15 | 照明灯具检查清洁(3分) | |||||||||
16 | 洗手台清洁(3分) | |||||||||
17 | 整容镜擦拭(3分) | |||||||||
18 | 自来水龙头擦拭(3分) | |||||||||
19 | 储水箱清洁(2分) | |||||||||
20 | 感应器清洁(3分) | |||||||||
21 | 烘手器清洁(3分) | |||||||||
22 | 操作规范(7分) | |||||||||
23 | 消毒箱和消毒工具、药水齐全(3分) | |||||||||
24 | 绿色植物(3分) | |||||||||
25 | 感应取纸机及卫生纸品免费提供(5分) | |||||||||
26 | 洗手液免费提供(4分)) | |||||||||
27 | 挂工作牌上岗(2分) | |||||||||
28 | (略) 有设备设施是否正常(7分) | |||||||||
29 | 人员到岗情况(2分) | |||||||||
30 | 有无蚊虫(3分)) | |||||||||
总 分 | ||||||||||
公 (略) 分 | ||||||||||
项目 | 考核办法 | |||||||||
人员 | 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每人每天扣200元。 | |||||||||
应急 | 未按约定完成的每发生一次扣5000元,情节恶劣 (略) 罚 | |||||||||
厕纸等物品 | 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每次扣1000元。 | |||||||||
特殊时段保洁 | 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生一次扣5000元 | |||||||||
(略) 有设备设施 | 无法正常使用的每发生一起扣1000元 | |||||||||
化粪池清掏 | 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每次扣1500元。 | |||||||||
负面影响 | 每发生一起负面事件扣5000元 |
2、原采购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2-08-19 10:00(北京时间)”更正为“2022-08-2610:00(北京时间)”。
3、更正日期:2022年08月10日
4、本更正公告为招标 (略) 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自行根据上述更正内容制作投标文件(含投标客户端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于山风景名 (略)
地址: (略) 23-1号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功 (略)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 (略) (略) ( (略) (略) )1#楼东区4层423-428室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雅敏
电 话: 点击查看>>
福建省功 (略)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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