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生活垃圾分类配套新能源车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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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生活垃圾分类配套新能源车招标变更

质疑人:上海 (略)

法定代表人:陈智楠

委托代理人:陈雅芹

单位地址:上海市虹 (略) (略) 1幢3楼307室

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邮编: 点击查看>>

我司于2022 (略) 授权委托人陈雅芹提交的质疑函,向采购人反映该质疑的情况,经采购人回复后,现予以答复:

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一、质疑事项:

(一)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参数限定轮胎规格,标项一的纯电动桶装垃圾运输车、纯电动装卸式垃圾车(侧挂)、纯电动后装挂桶垃圾车满足实质性条款的车型不足三家,纯电动密闭式桶装垃圾车完全满足参数的车型不足三家,标项一技术参数唯一指向柳州 (略) 的车辆,标项二完全符合参数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招标参数。

(二)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的评审因素量化指标不相对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未明确标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评审标准未量化、不明确,出现横向对比,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质疑事项4: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出现与合同履约无关的证书要求作为评分标准的内容,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

(五)质疑事项5:招标文件评审项目“业绩分”中要求的“同类项目销售业绩”不明确,影响投标人准确响应采购需求,将导致评分过程出现不公平、不公正情况,为采购人勾结评委控标提供便利条件。

(六)质疑事项6:招标文件评分表要求证 (略) 家 (略) 家承诺函不合理, (略) 家提供背书承诺,并将此设为加分准则不合理,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有悖公平竞争原则,不利于高效、廉洁采购,违法相关法律法规。

(七)质疑事项7: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不合理,增设投标人的义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八)质疑事项8:招标文件付款时间不明确,与当前促进中企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不符。

(九)质疑事项9:招标文件设置的合同签订期限不合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涉嫌为特定供应商提供中标便利。

(十)质疑事项10: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方式具有限制性,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十一)质疑事项11:招标文件中关于得分相同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原则及标准不合理,断章取义,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二)质疑事项12:招标文件编制有误,引用废止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应当进行修改。

二、质疑事项的答复

(一)质疑事项1答复:

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单位将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的技术参数进行详细审核。

(二)质疑事项2答复:

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标项一与标项二使用同样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我公司将对标项一与标项二的评分办法及评标标准进行调整。

(三)质疑事项3答复:

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的售后服务方案分,我公司将对该评分进行细化调整。

(四)质疑事项4答复:

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的信誉分,我公司将该评分进行调整。

(五)质疑事项5答复:

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的业绩分并没有设置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已明确本项 (略) 有内容,并不影响投标人准确响应采购需求。并未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条规定

质疑答复事实依据:

按《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 交条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招标文件并没有设置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

质疑答复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略) 述,贵公司上述质疑的内容及理由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六)质疑事项6答复:

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技术性能分”中的“以上材料均 (略) 家或代理商公章”我公司将对该项内容进行调整。

(七)质疑事项7答复: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的彩页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以车辆产品公告截图或以相关车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截图为准”,列举了可提供3种相关资料作为评审依据,并未只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并未增设投标人的义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质疑答复事实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略) 发布工产业〔2009〕 (略) 文件《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第二章第九条第(六)规定,申请专用车产品许可的,应当提交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质疑答复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工产业〔2009〕 (略) 《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第二章第九条。

(略) 述,贵公司上述质疑的内容及理由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八)质疑事项8答复:

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内容,我公司将根据桂财采〔2022〕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进行调整。

(九)质疑事项9答复:

招标文件设置的合同签订期限25日,并未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财采〔2022〕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

质疑答复事实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财采〔2022〕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规定“三、加快合同签订和资金支付进度:(一)加快合同签订进度。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成交)结果。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质疑答复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财采〔2022〕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

(略) 述,贵公司上述质疑的内容及理由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十)质疑事项10答复: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转账和电汇等非现金形式”,非现金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接受,并不代表不接受除转账和电汇以外的非现金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并未违反《桂财采〔2022〕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秉着对招标文件的严谨性,我公司将在调整后的招标文件中明确非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十一)质疑事项11答复:

招标文件中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原则及标准对于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情况下,如何选择 (略) 令并没有进一步规定, (略) 令的前提下,招标文件中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情况下,对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况进一步规定了相应排序的规则,且评分标准中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的量化指标都均有明确的评审标准,在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情况下,招标文件明确了优先按哪个量化指标进行排序。并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质疑答复事实依据: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略) (略) 令)第五十七条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 (略)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质疑答复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略) 述,贵公司上述质疑的内容及理由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十二)质疑事项12答复:

招标文件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与贵司提出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为同一个内容,秉着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严谨性,我 (略) 更新后的名称进行更正。

(略) 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 (略) 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答复。

广西 (略)

2022年8月10日


附件信息:

质疑函-2022年度生活垃圾分类配套新能源车采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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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上海 (略)

法定代表人:陈智楠

委托代理人:陈雅芹

单位地址:上海市虹 (略) (略) 1幢3楼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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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于2022 (略) 授权委托人陈雅芹提交的质疑函,向采购人反映该质疑的情况,经采购人回复后,现予以答复:

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一、质疑事项:

(一)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参数限定轮胎规格,标项一的纯电动桶装垃圾运输车、纯电动装卸式垃圾车(侧挂)、纯电动后装挂桶垃圾车满足实质性条款的车型不足三家,纯电动密闭式桶装垃圾车完全满足参数的车型不足三家,标项一技术参数唯一指向柳州 (略) 的车辆,标项二完全符合参数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招标参数。

(二)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的评审因素量化指标不相对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未明确标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评审标准未量化、不明确,出现横向对比,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质疑事项4: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出现与合同履约无关的证书要求作为评分标准的内容,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

(五)质疑事项5:招标文件评审项目“业绩分”中要求的“同类项目销售业绩”不明确,影响投标人准确响应采购需求,将导致评分过程出现不公平、不公正情况,为采购人勾结评委控标提供便利条件。

(六)质疑事项6:招标文件评分表要求证 (略) 家 (略) 家承诺函不合理, (略) 家提供背书承诺,并将此设为加分准则不合理,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有悖公平竞争原则,不利于高效、廉洁采购,违法相关法律法规。

(七)质疑事项7: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不合理,增设投标人的义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八)质疑事项8:招标文件付款时间不明确,与当前促进中企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不符。

(九)质疑事项9:招标文件设置的合同签订期限不合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涉嫌为特定供应商提供中标便利。

(十)质疑事项10: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方式具有限制性,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十一)质疑事项11:招标文件中关于得分相同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原则及标准不合理,断章取义,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二)质疑事项12:招标文件编制有误,引用废止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应当进行修改。

二、质疑事项的答复

(一)质疑事项1答复:

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单位将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的技术参数进行详细审核。

(二)质疑事项2答复:

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标项一与标项二使用同样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我公司将对标项一与标项二的评分办法及评标标准进行调整。

(三)质疑事项3答复:

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的售后服务方案分,我公司将对该评分进行细化调整。

(四)质疑事项4答复:

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的信誉分,我公司将该评分进行调整。

(五)质疑事项5答复:

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的业绩分并没有设置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已明确本项 (略) 有内容,并不影响投标人准确响应采购需求。并未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条规定

质疑答复事实依据:

按《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 交条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招标文件并没有设置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

质疑答复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略) 述,贵公司上述质疑的内容及理由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六)质疑事项6答复:

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技术性能分”中的“以上材料均 (略) 家或代理商公章”我公司将对该项内容进行调整。

(七)质疑事项7答复: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的彩页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以车辆产品公告截图或以相关车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截图为准”,列举了可提供3种相关资料作为评审依据,并未只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并未增设投标人的义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质疑答复事实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略) 发布工产业〔2009〕 (略) 文件《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第二章第九条第(六)规定,申请专用车产品许可的,应当提交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质疑答复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工产业〔2009〕 (略) 《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第二章第九条。

(略) 述,贵公司上述质疑的内容及理由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八)质疑事项8答复:

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内容,我公司将根据桂财采〔2022〕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进行调整。

(九)质疑事项9答复:

招标文件设置的合同签订期限25日,并未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财采〔2022〕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

质疑答复事实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财采〔2022〕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规定“三、加快合同签订和资金支付进度:(一)加快合同签订进度。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成交)结果。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质疑答复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财采〔2022〕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

(略) 述,贵公司上述质疑的内容及理由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十)质疑事项10答复: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转账和电汇等非现金形式”,非现金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接受,并不代表不接受除转账和电汇以外的非现金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并未违反《桂财采〔2022〕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秉着对招标文件的严谨性,我公司将在调整后的招标文件中明确非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十一)质疑事项11答复:

招标文件中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原则及标准对于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情况下,如何选择 (略) 令并没有进一步规定, (略) 令的前提下,招标文件中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情况下,对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况进一步规定了相应排序的规则,且评分标准中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的量化指标都均有明确的评审标准,在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情况下,招标文件明确了优先按哪个量化指标进行排序。并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质疑答复事实依据: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略) (略) 令)第五十七条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 (略)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质疑答复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略) 述,贵公司上述质疑的内容及理由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十二)质疑事项12答复:

招标文件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与贵司提出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为同一个内容,秉着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严谨性,我 (略) 更新后的名称进行更正。

(略) 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 (略) 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答复。

广西 (略)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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