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龙乡白茶之乡全域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之溪龙村(石家村至杏红山村)村道新建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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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龙乡白茶之乡全域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之溪龙村(石家村至杏红山村)村道新建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信息


项目名称

溪龙乡白茶之乡全域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之溪龙村(石家村至杏红山村)村道新建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代码

溪龙乡白茶之乡全域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之溪龙村(石家村至杏红山村)村道新建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人

名称:安吉县溪龙乡人民政府、安吉 (略)

地址:安吉县溪龙乡

联系人:徐主任

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名称:湖州 (略)

地址:湖州市天际花园 (略) (略) -1

联系人:史建强

电话: 点击查看>>

标段(包)名称

溪龙乡白茶之乡全域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之溪龙村(石家村至杏红山村)村道新建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包)编号


澄清、修改对象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溪龙乡白茶之乡全域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之溪龙村(石家村至杏红山村)村道新建工程总承包(EPC)澄清公告(编号001)

一、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道路)专业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上3.1.1和3.1.2两条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即由1家具备施工资质(即满足第3.1.1条要求)和1家具备设计资质(即满足第3.1.2条要求)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即满足第 3.1.1 条要求)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安吉县溪龙乡人民政府

安吉 (略)

点击查看>> .9

行政监督机构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

0572- 点击查看>>

信息来源

安吉县公 (略)

接收时间

2022年08月11日



澄清修改信息


项目名称

溪龙乡白茶之乡全域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之溪龙村(石家村至杏红山村)村道新建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代码

溪龙乡白茶之乡全域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之溪龙村(石家村至杏红山村)村道新建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人

名称:安吉县溪龙乡人民政府、安吉 (略)

地址:安吉县溪龙乡

联系人:徐主任

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名称:湖州 (略)

地址:湖州市天际花园 (略) (略) -1

联系人:史建强

电话: 点击查看>>

标段(包)名称

溪龙乡白茶之乡全域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之溪龙村(石家村至杏红山村)村道新建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包)编号


澄清、修改对象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溪龙乡白茶之乡全域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之溪龙村(石家村至杏红山村)村道新建工程总承包(EPC)澄清公告(编号001)

一、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道路)专业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上3.1.1和3.1.2两条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即由1家具备施工资质(即满足第3.1.1条要求)和1家具备设计资质(即满足第3.1.2条要求)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即满足第 3.1.1 条要求)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安吉县溪龙乡人民政府

安吉 (略)

点击查看>> .9

行政监督机构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

0572- 点击查看>>

信息来源

安吉县公 (略)

接收时间

2022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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