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干货、调料配料等)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CZ2022-8359)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编号:440101-2022-16840
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干货、调料配料等)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CZ2022-8359)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编号:440101-2022-16840
原公告的 (略) :CZ2022-83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惯用食材(干货、调料配料等)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2-08-24,更正为:2022-08-31。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8-25 09:00:00,更正为:2022-09-01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2-08-25 09:00:00,更正为:2022-09-01 09:15:00。
更正事项、内容
(一)页码:36 类型:修改
原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投标人对出品食品的质检能力 (6.0分) |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食品安全检测(验)室和自有检测设备、有检验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得6分;否则得0分。【备注】:须同时满足:(1)若食品安全检测(验)室为投标人自有的,须同时提供产权证明扫描件和检测( 验)室彩色清晰照片扫描件;若食品安全检测(验)室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和检测(验)室彩色清晰照片扫描件,合同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义签订的,内容须显示租赁检测(验)室,合同租赁期须 包含本项目供应期,合同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2024年12月31日,否则不 得分;(2)提供检测设备图片及购置发票或相关证明(租赁结束期不得 早于2024年12月31日);(3)检验制度或操作规程;(4)检测设备使 用的记录或台账。未能按要求提供材料或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均不 得分。 |
现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投标人对出品食品的质检能力 (6.0分) | 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检测(验)室和检测设备、有检验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得6分;否则得0分。【备注】:须同时满足:(1)若食品安全检测(验)室为投标人自有的,须同时提供产权证明扫描件和检测( 验)室彩色清晰照片扫描件;若食品安全检测(验)室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和检测(验)室彩色清晰照片扫描件,合同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义签订的,内容须显示租赁检测(验)室,合同租赁期须包含本项目供应期,合同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2024年12月31日,否则不得分;(2)提供检测设备图片及购置发票或相关证明(设备若为投标人租赁的,提供投标人本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义签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2024年12月31日);(3)检验制度或操作规程;(4)检测设备使用的记录或台账。未能按要求提供材料或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均不得分。 |
(二)页码:37 类型:修改
原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投标人 (略) 需的配送车持有情况 (4.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车辆,每提供一辆得2分,最高得4分。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租赁车辆,每提供一辆得1分,最高得2分。【备注】: ①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 》扫描件和车辆清晰照片( (略) 码需清晰可辨); ②租赁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扫描件(合同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2024年12月31日)及 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 (略) 码需清晰可辨);③其他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④本项最高得4分,投标人同时提供自有及租赁车的,最多按2辆计并按高分项计分。 |
现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投标人 (略) 需的配送车持有情况 (4.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货物配送车,每提供一辆得2分,最高得4分。【备注】: ①自有配送车的,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和车辆清晰照片( (略) 码需清晰可辨); ②租赁配送车的,需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合同扫描件(合同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2024年12月31日)及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 (略) 码需清晰可辨);③其他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三)页码:38 类型:修改
原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投标人对出品食品的质检能力 (6.0分) |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食品安全检测(验)室和自有检测设备、有检验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得6分;否则得0分。【备注】:须同时满足:(1)若食品安全检测(验)室为投标人自有的,须同时提供产权证明扫描件和检测( 验)室彩色清晰照片扫描件;若食品安全检测(验)室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和检测(验)室彩色清晰照片扫描件,合同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义签订的,内容须显示租赁检测(验)室,合同租赁期须 包含本项目供应期,合同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2024年12月31日,否则不 得分;(2)提供检测设备图片及购置发票或相关证明(租赁结束期不得 早于2024年12月31日);(3)检验制度或操作规程;(4)检测设备使 用的记录或台账。未能按要求提供材料或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均不 得分。 |
现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投标人对出品食品的质检能力 (6.0分) | 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检测(验)室和检测设备、有检验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得6分;否则得0分。【备注】:须同时满足:(1)若食品安全检测(验)室为投标人自有的,须同时提供产权证明扫描件和检测( 验)室彩色清晰照片扫描件;若食品安全检测(验)室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和检测(验)室彩色清晰照片扫描件,合同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义签订的,内容须显示租赁检测(验)室,合同租赁期须包含本项目供应期,合同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2024年12月31日,否则不得分;(2)提供检测设备图片及购置发票或相关证明(设备若为投标人租赁的,提供投标人本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义签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2024年12月31日);(3)检验制度或操作规程;(4)检测设备使用的记录或台账。未能按要求提供材料或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均不得分。 |
(二)页码:40 类型:修改
原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投标人 (略) 需的配送车持有情况 (4.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车辆,每提供一辆得2分,最高得4分。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租赁车辆,每提供一辆得1分,最高得2分。【备注】: ①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 》扫描件和车辆清晰照片( (略) 码需清晰可辨); ②租赁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扫描件(合同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2024年12月31日)及 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 (略) 码需清晰可辨);③其他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④本项最高得4分,投标人同时提供自有及租赁车的,最多按2辆计并按高分项计分。 |
现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投标人 (略) 需的配送车持有情况 (4.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货物配送车,每提供一辆得2分,最高得4分。【备注】: ①自有配送车的,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和车辆清晰照片( (略) 码需清晰可辨); ②租赁配送车的,需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合同扫描件(合同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2024年12月31日)及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 (略) 码需清晰可辨);③其他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12日
4.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有需要现场参与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及供应商,按照广州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的政策要求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后才可进入现场。
名称: (略)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 (略)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名称:广州 (略)
地址:广东省 (略)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采购文件咨询)、 点击查看>> (项目开标、评标咨询)、 点击查看>> (质疑受理)
项目联系人:黄婕(采购文件咨询)、李静春(项目开标、评标咨询)、黄飞(质疑受理)
广州 (略)
2022年08月12日
原公告的 (略) :CZ2022-83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惯用食材(干货、调料配料等)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2-08-24,更正为:2022-08-31。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8-25 09:00:00,更正为:2022-09-01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2-08-25 09:00:00,更正为:2022-09-01 09:15:00。
更正事项、内容
(一)页码:36 类型:修改
原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投标人对出品食品的质检能力 (6.0分) |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食品安全检测(验)室和自有检测设备、有检验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得6分;否则得0分。【备注】:须同时满足:(1)若食品安全检测(验)室为投标人自有的,须同时提供产权证明扫描件和检测( 验)室彩色清晰照片扫描件;若食品安全检测(验)室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和检测(验)室彩色清晰照片扫描件,合同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义签订的,内容须显示租赁检测(验)室,合同租赁期须 包含本项目供应期,合同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2024年12月31日,否则不 得分;(2)提供检测设备图片及购置发票或相关证明(租赁结束期不得 早于2024年12月31日);(3)检验制度或操作规程;(4)检测设备使 用的记录或台账。未能按要求提供材料或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均不 得分。 |
现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投标人对出品食品的质检能力 (6.0分) | 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检测(验)室和检测设备、有检验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得6分;否则得0分。【备注】:须同时满足:(1)若食品安全检测(验)室为投标人自有的,须同时提供产权证明扫描件和检测( 验)室彩色清晰照片扫描件;若食品安全检测(验)室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和检测(验)室彩色清晰照片扫描件,合同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义签订的,内容须显示租赁检测(验)室,合同租赁期须包含本项目供应期,合同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2024年12月31日,否则不得分;(2)提供检测设备图片及购置发票或相关证明(设备若为投标人租赁的,提供投标人本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义签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2024年12月31日);(3)检验制度或操作规程;(4)检测设备使用的记录或台账。未能按要求提供材料或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均不得分。 |
(二)页码:37 类型:修改
原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投标人 (略) 需的配送车持有情况 (4.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车辆,每提供一辆得2分,最高得4分。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租赁车辆,每提供一辆得1分,最高得2分。【备注】: ①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 》扫描件和车辆清晰照片( (略) 码需清晰可辨); ②租赁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扫描件(合同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2024年12月31日)及 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 (略) 码需清晰可辨);③其他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④本项最高得4分,投标人同时提供自有及租赁车的,最多按2辆计并按高分项计分。 |
现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投标人 (略) 需的配送车持有情况 (4.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货物配送车,每提供一辆得2分,最高得4分。【备注】: ①自有配送车的,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和车辆清晰照片( (略) 码需清晰可辨); ②租赁配送车的,需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合同扫描件(合同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2024年12月31日)及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 (略) 码需清晰可辨);③其他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三)页码:38 类型:修改
原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投标人对出品食品的质检能力 (6.0分) |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食品安全检测(验)室和自有检测设备、有检验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得6分;否则得0分。【备注】:须同时满足:(1)若食品安全检测(验)室为投标人自有的,须同时提供产权证明扫描件和检测( 验)室彩色清晰照片扫描件;若食品安全检测(验)室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和检测(验)室彩色清晰照片扫描件,合同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义签订的,内容须显示租赁检测(验)室,合同租赁期须 包含本项目供应期,合同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2024年12月31日,否则不 得分;(2)提供检测设备图片及购置发票或相关证明(租赁结束期不得 早于2024年12月31日);(3)检验制度或操作规程;(4)检测设备使 用的记录或台账。未能按要求提供材料或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均不 得分。 |
现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投标人对出品食品的质检能力 (6.0分) | 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检测(验)室和检测设备、有检验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得6分;否则得0分。【备注】:须同时满足:(1)若食品安全检测(验)室为投标人自有的,须同时提供产权证明扫描件和检测( 验)室彩色清晰照片扫描件;若食品安全检测(验)室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和检测(验)室彩色清晰照片扫描件,合同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义签订的,内容须显示租赁检测(验)室,合同租赁期须包含本项目供应期,合同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2024年12月31日,否则不得分;(2)提供检测设备图片及购置发票或相关证明(设备若为投标人租赁的,提供投标人本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义签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2024年12月31日);(3)检验制度或操作规程;(4)检测设备使用的记录或台账。未能按要求提供材料或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均不得分。 |
(二)页码:40 类型:修改
原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投标人 (略) 需的配送车持有情况 (4.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车辆,每提供一辆得2分,最高得4分。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租赁车辆,每提供一辆得1分,最高得2分。【备注】: ①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 》扫描件和车辆清晰照片( (略) 码需清晰可辨); ②租赁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扫描件(合同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2024年12月31日)及 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 (略) 码需清晰可辨);③其他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④本项最高得4分,投标人同时提供自有及租赁车的,最多按2辆计并按高分项计分。 |
现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投标人 (略) 需的配送车持有情况 (4.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货物配送车,每提供一辆得2分,最高得4分。【备注】: ①自有配送车的,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和车辆清晰照片( (略) 码需清晰可辨); ②租赁配送车的,需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合同扫描件(合同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2024年12月31日)及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 (略) 码需清晰可辨);③其他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12日
4.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有需要现场参与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及供应商,按照广州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的政策要求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后才可进入现场。
名称: (略)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 (略)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名称:广州 (略)
地址:广东省 (略)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采购文件咨询)、 点击查看>> (项目开标、评标咨询)、 点击查看>> (质疑受理)
项目联系人:黄婕(采购文件咨询)、李静春(项目开标、评标咨询)、黄飞(质疑受理)
广州 (略)
2022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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