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镜洋镇上店村雨污分流及截污纳管项目NEW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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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洋镇上店村雨污分流及截污纳管项目
补充通知书
(略) :中融合(2022) (略)
各投标单位:
本补充通知作为“镜洋镇上店村雨污分流及截污纳管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 (略) 份。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9:30分。
二、根据《福州 (略) 印发《关于优化福州市市政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机制的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榕建规〔2022〕5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招标文件的以下内容进行修改:
2.1招标公告3.3条款更改为: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为牵头人,且各 (略) 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2招标公告3.4更改为: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投标人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2.3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的第3条更改为: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
2.4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的第4条第一段更改为: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投标人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三、本项目增加附表A“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附表B“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附件A
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适用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与 (招标项目名称) 的投标。作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清楚知晓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本人已详细阅读承诺函的内容,并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没有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
二、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情况(应单选,并在方框内打“√”。未勾选的,视为默认选择第1项。):
£1.由本单位在岗造价人员使用本单位实名的计价软件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2.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并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加盖负责编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公章以及负责审定的一级注册造价师姓名章。同时,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二)项情形及委托编制带来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违法后果。
£ 3.按招标文件规定,无需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
(一)从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没有通过其他不正当渠道获取招标文件。
(二)使用本单位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三)没有向其他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的投标文件信息,也没有获取他人的投标文件信息。
(四)由本单位在岗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五)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本单位在岗人员。
(六)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没有弄虚作假。
四、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规定。清楚知晓下列行为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略) 门将结合相关事实证据, (略) 。
(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开标现场上传、解密除外)。
(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的其他行为。
五、我单位和我个人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略) 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 (略) 罚”的规定。
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 (略) 罚以及失信惩戒。
七、本承诺函我单位盖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时间: 年月日
附件B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 )的在岗人员。本人已清楚知晓,本单位已确定本人作为 (项目名称及标段)的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人承诺:
一、中标后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到岗履职。
二、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承诺时间:年月日
注:
1、本承诺函由加盖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扫描上传。
2、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限内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
本补充通知为本项目招标 (略) 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 (略) ,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中 (略)
日期:2022年8月12日
镜洋镇上店村雨污分流及截污纳管项目
补充通知书
(略) :中融合(2022) (略)
各投标单位:
本补充通知作为“镜洋镇上店村雨污分流及截污纳管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 (略) 份。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9:30分。
二、根据《福州 (略) 印发《关于优化福州市市政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机制的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榕建规〔2022〕5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招标文件的以下内容进行修改:
2.1招标公告3.3条款更改为: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为牵头人,且各 (略) 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2招标公告3.4更改为: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投标人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2.3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的第3条更改为: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
2.4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的第4条第一段更改为: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投标人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三、本项目增加附表A“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附表B“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附件A
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适用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与 (招标项目名称) 的投标。作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清楚知晓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本人已详细阅读承诺函的内容,并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没有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
二、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情况(应单选,并在方框内打“√”。未勾选的,视为默认选择第1项。):
£1.由本单位在岗造价人员使用本单位实名的计价软件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2.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并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加盖负责编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公章以及负责审定的一级注册造价师姓名章。同时,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二)项情形及委托编制带来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违法后果。
£ 3.按招标文件规定,无需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
(一)从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没有通过其他不正当渠道获取招标文件。
(二)使用本单位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三)没有向其他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的投标文件信息,也没有获取他人的投标文件信息。
(四)由本单位在岗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五)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本单位在岗人员。
(六)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没有弄虚作假。
四、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规定。清楚知晓下列行为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略) 门将结合相关事实证据, (略) 。
(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开标现场上传、解密除外)。
(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的其他行为。
五、我单位和我个人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略) 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 (略) 罚”的规定。
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 (略) 罚以及失信惩戒。
七、本承诺函我单位盖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时间: 年月日
附件B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 )的在岗人员。本人已清楚知晓,本单位已确定本人作为 (项目名称及标段)的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人承诺:
一、中标后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到岗履职。
二、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承诺时间:年月日
注:
1、本承诺函由加盖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扫描上传。
2、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限内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
本补充通知为本项目招标 (略) 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 (略) ,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中 (略)
日期: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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