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天津市挥发性有机物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二期)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2-A-0102)更正公告第1号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天津市挥发性有机物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二期)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2-A-0102)更正公告第1号
受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委托,天津 (略) 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天津市挥发性有机物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二期)项目实施政府采购, (略) 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天津市挥发性有机物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二期)项目
(二) (略) :TGPC-2022-A-0102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7月25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招标文件第11页“三、评审因素及评标标准”中客观分第7项
“ (略) 投‘光离子化检测器(PID)’”的技术支撑材料扫描件,上述技术支撑 (略) 投产品满足以下参数要求,每证明1条得6分,最多5分”
变更为
“ (略) 投‘光离子化检测器(PID)’的技术支撑材料扫描件,上述技术支撑 (略) 投产品满足以下参数要求,每证明1条得1分,最多5分”
三、更正日期
2022年8月12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杨光、鲁志强、尹敬红
(二)联系电话:022- 点击查看>>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天津市流域环 (略) )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 (略) (略)
(三)采购人联系人:赵国成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 点击查看>>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 (略) 。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 (略) (略) 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 (略) 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 (略) ( (略) :022- 点击查看>> )。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 (略)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略) 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 (略)
2022年8月12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天津市挥发性有机物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二期)项目( (略) :TGPC-2022-A-0102)的更 (略) 。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 (略) 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 (略) 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 点击查看>>
受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委托,天津 (略) 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天津市挥发性有机物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二期)项目实施政府采购, (略) 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天津市挥发性有机物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二期)项目
(二) (略) :TGPC-2022-A-0102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7月25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招标文件第11页“三、评审因素及评标标准”中客观分第7项
“ (略) 投‘光离子化检测器(PID)’”的技术支撑材料扫描件,上述技术支撑 (略) 投产品满足以下参数要求,每证明1条得6分,最多5分”
变更为
“ (略) 投‘光离子化检测器(PID)’的技术支撑材料扫描件,上述技术支撑 (略) 投产品满足以下参数要求,每证明1条得1分,最多5分”
三、更正日期
2022年8月12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杨光、鲁志强、尹敬红
(二)联系电话:022- 点击查看>>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天津市流域环 (略) )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 (略) (略)
(三)采购人联系人:赵国成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 点击查看>>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 (略) 。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 (略) (略) 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 (略) 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 (略) ( (略) :022- 点击查看>> )。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 (略)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略) 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 (略)
2022年8月12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天津市挥发性有机物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二期)项目( (略) :TGPC-2022-A-0102)的更 (略) 。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 (略) 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 (略) 表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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