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变更][变更]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变更][变更]
青海朴顺 (略) (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 进行采购,现发布变正公告。
(略) | 青海朴顺询比(货物)2022-B09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 |
发布时间 | 2022年08月12日 |
采购更正事项 | 原公告中: 一、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提供自2020年至今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首页或 (略) 在页或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 点击查看>> )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投标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微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留取份额100%。 二、领取询比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邮箱: @@@ 26.com (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报名材料及招标文件购买缴费证明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 (略) 、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现更正为: 一、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1)财务状况报告,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具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提供自2019年至今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首页或 (略) 在页或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 点击查看>> )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投标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领取询比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邮箱: @@@ 26.com (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报名材料及招标文件购买缴费证明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 (略) 、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三、其他事项不变 |
采购人及 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纪老师 联系电话:0971- 点击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及 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朴顺 (略)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 点击查看>> |
青海朴顺 (略)
2022年08月15日
青海朴顺 (略) (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 进行采购,现发布变正公告。
(略) | 青海朴顺询比(货物)2022-B09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 |
发布时间 | 2022年08月12日 |
采购更正事项 | 原公告中: 一、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提供自2020年至今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首页或 (略) 在页或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 点击查看>> )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投标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微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留取份额100%。 二、领取询比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邮箱: @@@ 26.com (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报名材料及招标文件购买缴费证明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 (略) 、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现更正为: 一、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1)财务状况报告,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具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提供自2019年至今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首页或 (略) 在页或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 点击查看>> )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投标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领取询比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邮箱: @@@ 26.com (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报名材料及招标文件购买缴费证明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 (略) 、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三、其他事项不变 |
采购人及 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纪老师 联系电话:0971- 点击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及 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朴顺 (略)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 点击查看>> |
青海朴顺 (略)
2022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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