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福路(一期)道路工程(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石福路(一期)道路工程(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略) (一期)道路工程第二次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略) (一期)道路工程(第二次)的澄清说明如下:

本项目付款方式修改为:工程进度款按季度支付,支付至当季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产值的80%(需扣除当季 (略) 分)。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承包人应据实向发包人报送实际人工费。

1、发包人将上月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作为当期进度款支付的前置条件。

2、安全文明施工费: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在开工前按签约合同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50%支付承包人,用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余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施工进度支付。

3、分部分项工程费:按承包人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和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当 (略) 分项工程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发包人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次月10日前按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和发包人审定的当 (略) 分项工程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不含人工费价差和材料费价差)的 80% 支付承包人。

4、措施项目费:按承包人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和发包 (略) 分项工程量,乘以相应综 (略) 得合计金额占签约合 (略) 分项工程费合计金额的比例,并以签约合同价格中措施项目费为基数计算当期完成的措施项目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发包人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次月10日前按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期完成的措施项目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不含人工费价差和材料费价差)的 80%支付承包人。

5、其他项目费:按承包人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和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当期完成的其他项目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发包人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次月10日前按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期完成的其他项目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的80%支付承包人。

6、人工费(工资款):承包人应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 (略) )、《重庆市渝北区建筑领域民工工资管理办法(修订)》(渝北城乡建[2017] (略) )文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民工工资管理和支付,承包人须设立两个账户,即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其他工程款账户,承包人每月25日前应据实向发包人报送实际人工费,由发包人核实后单独拨付至承包人的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对应的项目中。本项目工程款中的民工工资付至承包人的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剩余工程款付至承包人的其他收款账户。计算方式如下:剩余工程款=已完成产值×付款比例—当期已支付民工工资(付至承包人的其他收款账户)。每月民工工资支付前,承包人应按时足额向发包人提供有效的票据。

7、设计变更的增量工程,若项目跨年的, (略) 分工程费用每年年底集中支付一次,当年完工的, (略) 分工程费用完工后支付,支付比例为60%。

8、工程完成结算审核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本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以 (略) 门审定金额为准。

重庆创新经济 (略)

重庆溪冠 (略)

2022年8月17日




[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CQCF
工程量清单.pdf
澄清说明.pdf

(略) (一期)道路工程第二次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略) (一期)道路工程(第二次)的澄清说明如下:

本项目付款方式修改为:工程进度款按季度支付,支付至当季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产值的80%(需扣除当季 (略) 分)。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承包人应据实向发包人报送实际人工费。

1、发包人将上月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作为当期进度款支付的前置条件。

2、安全文明施工费: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在开工前按签约合同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50%支付承包人,用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余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施工进度支付。

3、分部分项工程费:按承包人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和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当 (略) 分项工程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发包人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次月10日前按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和发包人审定的当 (略) 分项工程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不含人工费价差和材料费价差)的 80% 支付承包人。

4、措施项目费:按承包人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和发包 (略) 分项工程量,乘以相应综 (略) 得合计金额占签约合 (略) 分项工程费合计金额的比例,并以签约合同价格中措施项目费为基数计算当期完成的措施项目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发包人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次月10日前按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期完成的措施项目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不含人工费价差和材料费价差)的 80%支付承包人。

5、其他项目费:按承包人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和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当期完成的其他项目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发包人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次月10日前按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期完成的其他项目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的80%支付承包人。

6、人工费(工资款):承包人应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 (略) )、《重庆市渝北区建筑领域民工工资管理办法(修订)》(渝北城乡建[2017] (略) )文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民工工资管理和支付,承包人须设立两个账户,即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其他工程款账户,承包人每月25日前应据实向发包人报送实际人工费,由发包人核实后单独拨付至承包人的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对应的项目中。本项目工程款中的民工工资付至承包人的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剩余工程款付至承包人的其他收款账户。计算方式如下:剩余工程款=已完成产值×付款比例—当期已支付民工工资(付至承包人的其他收款账户)。每月民工工资支付前,承包人应按时足额向发包人提供有效的票据。

7、设计变更的增量工程,若项目跨年的, (略) 分工程费用每年年底集中支付一次,当年完工的, (略) 分工程费用完工后支付,支付比例为60%。

8、工程完成结算审核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本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以 (略) 门审定金额为准。

重庆创新经济 (略)

重庆溪冠 (略)

2022年8月17日




[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CQCF
工程量清单.pdf
澄清说明.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