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火炬小学增补智能化等工程-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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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火炬小学增补智能化等工程-澄清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火炬小学增补智能化等工程

(略) :2022AGGAZ 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5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火炬小学增补智能化等工程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高新区火炬小学增补智能化等工程”项目( (略) :2022AGGAZ 点击查看>> )答疑公告如下:

1、本项目为设备安装项目, (略) 后,中标人仅提供设备硬件质保及售后维修即可, (略) 维保服务。且本项目须具智能化二级及其相关业绩,都肯定具有质保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略) 本身也有信息化维保单位,招标单位仅是代建单位,和维保服务没有任何关联。本项条款有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第(四)项:以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建议删除业绩特定行业,修改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信息化维保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

答:本项目维保服务要求与本项目实际需求相匹配,故以上要求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经市场了解,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产品、不见的认证证书;技术评 (略) 有加分项,均指向海康威视一家,推荐品牌中的剩余品牌不能或仅有少量满足,推荐品牌中剩余产品与海康威视分值差距巨大。就是指定向特定品牌。海康威视品牌商已各种理由拒绝支持及不提供资料予潜在投标人, (略) 满足加分项。不满足三个品牌以外,连推荐品牌都不能满足。本项评审要求有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项:限定或指定特定的品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第(一)项: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六)项: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品牌。第(八)条: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推荐品牌中产品均可以满足,答疑时请不要逐条提供三个品牌满足的依据,请所有条款同时举证满足。

答:本招标文件技术评审要求与项目相匹配,且推荐品牌仅为参考,不具有倾向性,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自行选定投标品牌。该疑问不具备具体针对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高新 (略)

地址:合 (略)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 (略) (略)

地址:合肥市滨 (略) (略) (徽州 (略) 交口)六楼

邮 编: 点击查看>>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点击查看>>

2022年8月18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火炬小学增补智能化等工程

(略) :2022AGGAZ 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5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火炬小学增补智能化等工程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高新区火炬小学增补智能化等工程”项目( (略) :2022AGGAZ 点击查看>> )答疑公告如下:

1、本项目为设备安装项目, (略) 后,中标人仅提供设备硬件质保及售后维修即可, (略) 维保服务。且本项目须具智能化二级及其相关业绩,都肯定具有质保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略) 本身也有信息化维保单位,招标单位仅是代建单位,和维保服务没有任何关联。本项条款有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第(四)项:以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建议删除业绩特定行业,修改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信息化维保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

答:本项目维保服务要求与本项目实际需求相匹配,故以上要求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经市场了解,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产品、不见的认证证书;技术评 (略) 有加分项,均指向海康威视一家,推荐品牌中的剩余品牌不能或仅有少量满足,推荐品牌中剩余产品与海康威视分值差距巨大。就是指定向特定品牌。海康威视品牌商已各种理由拒绝支持及不提供资料予潜在投标人, (略) 满足加分项。不满足三个品牌以外,连推荐品牌都不能满足。本项评审要求有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项:限定或指定特定的品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第(一)项: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六)项: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品牌。第(八)条: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推荐品牌中产品均可以满足,答疑时请不要逐条提供三个品牌满足的依据,请所有条款同时举证满足。

答:本招标文件技术评审要求与项目相匹配,且推荐品牌仅为参考,不具有倾向性,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自行选定投标品牌。该疑问不具备具体针对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高新 (略)

地址:合 (略)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 (略) (略)

地址:合肥市滨 (略) (略) (徽州 (略) 交口)六楼

邮 编: 点击查看>>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点击查看>>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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