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蕉岭县国土测绘队)关于2022年度蕉岭县新铺镇开发补充耕地项目前期勘测和竣工测量技术服务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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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蕉岭县国土测绘队)关于2022年度蕉岭县新铺镇开发补充耕地项目前期勘测和竣工测量技术服务的询价公告

蕉岭县土 (略) (蕉岭 (略) )拟开展2022年度蕉岭县新铺镇开发补充耕地项目工作,现诚邀具备服务资质的单位对该项目前期勘测和竣工测量技术服务工作进行报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

2022年8月18日-2022年8月24日。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述

根据《 (略) 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 (略)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 (略) )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4号)等文件要求,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镇蕉岭县新铺镇进行开发补充耕地工作,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耕地质量要求、灌溉与排涝、 (略)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输配电等工程。

(二)项目内容

1. 项目名称:2022年度蕉岭县新铺镇开发补充耕地项目前期勘测和竣工测量技术服务工作。

2. 项目预算:项目前期勘测、竣工测量技术服务费分别按0.09元/平方米,按实结算。

注:所报价格超过本次采购预算的 (略) 理。

3. 项目要求:提供蕉岭县新铺镇开发补充耕地项目前期勘测和竣工测量技术服务成果一式3份(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4. 成果要求:成果应严格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项目区进行比例尺不小于1:1000的地形图测绘,测绘不仅限于项目选址范围,与项目紧密相关的水源、道路、沟渠等以及与项目区连片地块的一定范围均需纳入测绘范围,并拍摄项目区建设前的航空影像或视频(地面分辨率不低于0.1米)。测绘成果必须符合相关测绘标准规范的要求和信息报备规定,将项目区内的田面高程以及田坎、道路、沟渠等地物准确标绘,经签字并加盖测绘专用章。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区进行比例尺不小于1:1000的竣工测量,并拍摄项目区建设后的航空影像或视频(地面分辨率不低于0.1米)。测绘成果必须符合相关测绘标准规范的要求和信息报备规定,实地对项目区各田 (略) 、沟、渠、田坎、田埂等不可以耕作地块的长、宽、高相关要素测量并准确标绘,经签字并加盖测绘专用章。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有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相关业务工作经验,具备在蕉岭县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

四、报价单位需提供基本资质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承接相关项目的清单,必要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报价文件前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报价文件前任一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

(五)报价人认为还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报价方式

各参加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加盖公章),连同资质证明文件于2022年8月25日17 (略) 项目办,逾期不予受理。注:递交报价文件后,无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还报价文件。

六、联系方式

1. 报价文件寄/送收件人(联系人):陈巧,联系电话:0753- 点击查看>>

报价文件寄/送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恒 (略) 蕉岭 (略) 四楼办公室(2);

2. 项目咨询联系人:吴伟兴,联系电话:0753- 点击查看>>




蕉岭县土 (略) (蕉岭 (略) )

2022年8月18日

蕉岭县土 (略) (蕉岭 (略) )拟开展2022年度蕉岭县新铺镇开发补充耕地项目工作,现诚邀具备服务资质的单位对该项目前期勘测和竣工测量技术服务工作进行报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

2022年8月18日-2022年8月24日。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述

根据《 (略) 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 (略)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 (略) )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4号)等文件要求,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镇蕉岭县新铺镇进行开发补充耕地工作,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耕地质量要求、灌溉与排涝、 (略)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输配电等工程。

(二)项目内容

1. 项目名称:2022年度蕉岭县新铺镇开发补充耕地项目前期勘测和竣工测量技术服务工作。

2. 项目预算:项目前期勘测、竣工测量技术服务费分别按0.09元/平方米,按实结算。

注:所报价格超过本次采购预算的 (略) 理。

3. 项目要求:提供蕉岭县新铺镇开发补充耕地项目前期勘测和竣工测量技术服务成果一式3份(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4. 成果要求:成果应严格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项目区进行比例尺不小于1:1000的地形图测绘,测绘不仅限于项目选址范围,与项目紧密相关的水源、道路、沟渠等以及与项目区连片地块的一定范围均需纳入测绘范围,并拍摄项目区建设前的航空影像或视频(地面分辨率不低于0.1米)。测绘成果必须符合相关测绘标准规范的要求和信息报备规定,将项目区内的田面高程以及田坎、道路、沟渠等地物准确标绘,经签字并加盖测绘专用章。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区进行比例尺不小于1:1000的竣工测量,并拍摄项目区建设后的航空影像或视频(地面分辨率不低于0.1米)。测绘成果必须符合相关测绘标准规范的要求和信息报备规定,实地对项目区各田 (略) 、沟、渠、田坎、田埂等不可以耕作地块的长、宽、高相关要素测量并准确标绘,经签字并加盖测绘专用章。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有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相关业务工作经验,具备在蕉岭县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

四、报价单位需提供基本资质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承接相关项目的清单,必要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报价文件前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报价文件前任一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

(五)报价人认为还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报价方式

各参加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加盖公章),连同资质证明文件于2022年8月25日17 (略) 项目办,逾期不予受理。注:递交报价文件后,无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还报价文件。

六、联系方式

1. 报价文件寄/送收件人(联系人):陈巧,联系电话:0753- 点击查看>>

报价文件寄/送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恒 (略) 蕉岭 (略) 四楼办公室(2);

2. 项目咨询联系人:吴伟兴,联系电话:0753- 点击查看>>




蕉岭县土 (略) (蕉岭 (略) )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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