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潍坊市 (略) (略) 西王家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春江丽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各潜在投标人就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提出了一些疑问和问题,现综合进行答复。(本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答疑问题
1、问题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条:招标控制价:1元/平方米/月(中标企业中标后在物业费收取比例达到80%及以上时,每年需要向村民委员会上缴15%的配合服务费,否则不收取);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针对此项,每年需要向村民委员会上缴15%的配合服务费,是超额80% (略) 分的15%,还是物业费总收入的15%?此项费用的付款的时间节点具体怎么规定?请给予答复!
答:原招标文件中P6页“招标控制价:1元/平方米/月(中标企业中标后在物业费收取比例达到80%及以上时,每年需要向村民委员会上缴15%的配合服务费,否则不收取);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经与业主请示确定,修改为:
“招标控制价:1元/平方米/月;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二、澄清内容:
原来招标公告中:“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申请人于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1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至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山东诚公 (略) 购买招标文件。”
变更为:“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申请人于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6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至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山东诚公 (略) 购买招标文件。”
三、原招标文件P5页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14时30分”
变更为: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7日9时00分”
原招标文件P6页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8月3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诚公 (略) 开标室(潍坊市奎文区瑞泰南郡A座703室)”
变更为:
开标时间:2022年9月7日上午9:00分
开标地点:山东诚公 (略) 开标室(潍坊市奎文区瑞泰南郡A座703室)
请各投标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