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镇核心景区清扫保洁降尘、生活垃圾收运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安仁镇核心景区清扫保洁降尘、生活垃圾收运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仁镇核心景区清扫保洁降尘、生活垃圾收运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大邑县安仁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大邑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23日14:0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8月16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8月2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 | 大邑县安仁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 (略)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华韵新诚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邑新 (略) 1栋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 点击查看>> | ||
附件: | |||
附件1 | 更正01(安仁镇核心景区清扫保洁降尘、生活垃圾收运项目) |
原公告的 (略) :N 点击查看>> 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仁镇核心景区清扫保洁降尘、生活垃圾收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磋商文件内容的“第九章评审方法”中的“3.综合评分中的3.3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的第5小项评分点:
5 | 机具配置22% | 22分 | 在满足本项目“机具配置要求”的情况下: 1.新能源洒水车(核定载质量≥9吨)每提供1辆得2分,最多得2分; 2.电动冲洗车,每提供1辆得1分,最多得2分; 3. (略) 车,每提供1辆得1分,最多得6分; 4.雾炮车(核定载质量≥10吨)每提供1辆得3分,最多得3分; 5.多功能抑尘车(核定载质量≥7.5吨)每提供1辆得1分,最多得1分; 6.多功能洗扫车每提供1辆得2分,最多得4分; 7.路面养护冲洗车每提供1辆得1分,最多得1分; 8.压缩垃圾车(核定载质量≥7吨)每提供1辆得1分,最多得2分; 9.压缩式垃圾车(核定载质量≥1.5吨)每提供1辆得1分,最多得1分。 注:1.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后按车辆数量的1.5倍配置驾驶员,供应商若不能达到承诺事项,视为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供应商拟投入的机具1-9项按如下要求供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提供车辆有效检验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复印件);若是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期含盖服务期)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提供车辆有效检验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复印件);若是划拨的,提供车辆划拨合同(划拨期含盖服务期)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提供车辆有效检验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复印件)。 | 共同评分因素 |
更正为:
5 | 机具配置22% | 22分 | 在满足本项目“机具配置要求”的情况下: 1.新能源洒水车(核定载质量≥9吨)每提供1辆得2分,最多得2分; 2.电动冲洗车,每提供1辆得1分,最多得2分; 3. (略) 车,每提供1辆得1分,最多得6分; 4.雾炮车(核定载质量≥10吨)每提供1辆得3分,最多得3分; 5.多功能抑尘车(核定载质量≥7.5吨)每提供1辆得1分,最多得1分; 6.多功能洗扫车每提供1辆得2分,最多得4分; 7.路面养护冲洗车每提供1辆得1分,最多得1分; 8.压缩垃圾车(核定载质量≥7吨)每提供1辆得1分,最多得2分; 9.压缩式垃圾车(核定载质量≥1.5吨)每提供1辆得1分,最多得1分。 注:1.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后按车辆数量的1.5倍配置驾驶员,供应商若不能达到承诺事项,视为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供应商拟投入的机具1.4.5.6.7.8.9.项按如下要求供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提供车辆有效检验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复印件);若是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期含盖服务期)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提供车辆有效检验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复印件);若是划拨的,提供车辆划拨合同(划拨期含盖服务期)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提供车辆有效检验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复印件)。 3.供应商拟投入的机具2.3.项按如下要求供证明材料:自有的,如为非机动车的,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机动车的,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提供车辆有效检验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复印件);若是租赁的,如为非机动车,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期含盖服务期)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机动车,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期含盖服务期)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提供车辆有效检验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复印件);若是划拨的,如为非机动车,提供车辆划拨合同(划拨期含盖服务期)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机动车,提供车辆划拨合同(划拨期含盖服务期)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提供车辆有效检验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复印件)。 | 共同评分因素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23日
名称:大邑县安仁镇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 (略)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名称:四川华韵新诚 (略)
地址: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邑新 (略) 1栋2楼
联系方式:028- 点击查看>>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28- 点击查看>>
四川华韵新诚 (略)
2022年08月23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仁镇核心景区清扫保洁降尘、生活垃圾收运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大邑县安仁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大邑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23日14:0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8月16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8月2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 | 大邑县安仁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 (略)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华韵新诚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邑新 (略) 1栋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 点击查看>> | ||
附件: | |||
附件1 | 更正01(安仁镇核心景区清扫保洁降尘、生活垃圾收运项目) |
原公告的 (略) :N 点击查看>> 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仁镇核心景区清扫保洁降尘、生活垃圾收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磋商文件内容的“第九章评审方法”中的“3.综合评分中的3.3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的第5小项评分点:
5 | 机具配置22% | 22分 | 在满足本项目“机具配置要求”的情况下: 1.新能源洒水车(核定载质量≥9吨)每提供1辆得2分,最多得2分; 2.电动冲洗车,每提供1辆得1分,最多得2分; 3. (略) 车,每提供1辆得1分,最多得6分; 4.雾炮车(核定载质量≥10吨)每提供1辆得3分,最多得3分; 5.多功能抑尘车(核定载质量≥7.5吨)每提供1辆得1分,最多得1分; 6.多功能洗扫车每提供1辆得2分,最多得4分; 7.路面养护冲洗车每提供1辆得1分,最多得1分; 8.压缩垃圾车(核定载质量≥7吨)每提供1辆得1分,最多得2分; 9.压缩式垃圾车(核定载质量≥1.5吨)每提供1辆得1分,最多得1分。 注:1.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后按车辆数量的1.5倍配置驾驶员,供应商若不能达到承诺事项,视为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供应商拟投入的机具1-9项按如下要求供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提供车辆有效检验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复印件);若是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期含盖服务期)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提供车辆有效检验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复印件);若是划拨的,提供车辆划拨合同(划拨期含盖服务期)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提供车辆有效检验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复印件)。 | 共同评分因素 |
更正为:
5 | 机具配置22% | 22分 | 在满足本项目“机具配置要求”的情况下: 1.新能源洒水车(核定载质量≥9吨)每提供1辆得2分,最多得2分; 2.电动冲洗车,每提供1辆得1分,最多得2分; 3. (略) 车,每提供1辆得1分,最多得6分; 4.雾炮车(核定载质量≥10吨)每提供1辆得3分,最多得3分; 5.多功能抑尘车(核定载质量≥7.5吨)每提供1辆得1分,最多得1分; 6.多功能洗扫车每提供1辆得2分,最多得4分; 7.路面养护冲洗车每提供1辆得1分,最多得1分; 8.压缩垃圾车(核定载质量≥7吨)每提供1辆得1分,最多得2分; 9.压缩式垃圾车(核定载质量≥1.5吨)每提供1辆得1分,最多得1分。 注:1.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后按车辆数量的1.5倍配置驾驶员,供应商若不能达到承诺事项,视为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供应商拟投入的机具1.4.5.6.7.8.9.项按如下要求供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提供车辆有效检验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复印件);若是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期含盖服务期)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提供车辆有效检验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复印件);若是划拨的,提供车辆划拨合同(划拨期含盖服务期)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提供车辆有效检验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复印件)。 3.供应商拟投入的机具2.3.项按如下要求供证明材料:自有的,如为非机动车的,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机动车的,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提供车辆有效检验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复印件);若是租赁的,如为非机动车,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期含盖服务期)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机动车,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期含盖服务期)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提供车辆有效检验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复印件);若是划拨的,如为非机动车,提供车辆划拨合同(划拨期含盖服务期)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机动车,提供车辆划拨合同(划拨期含盖服务期)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提供车辆有效检验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复印件)。 | 共同评分因素 |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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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大邑县安仁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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