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青林湾大桥超限检测设备增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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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青林湾大桥超限检测设备增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宁 (略) 关于青林湾大桥超限检测设备增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NBITC- 点击查看>> 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青林湾大桥超限检测设备增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评审结果原中标供应商:浙江省 (略) 、浙江新奕 (略) (联合体)评审结果无效,重新组织评审

变更理由:
原评标委员会中有成员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况,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六十七条“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 (略) 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四)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应认定为无效,将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 (略)

地 址:宁波市海 (略) 建设大厦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点击查看>>

质疑联系人:邵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 (略)

地 址:宁波市江 (略) 西段2 (略) 世 (略) 1号楼八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海波、翁伟冬、郭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点击查看>>

质疑联系人:夏伟立

质疑联系方式:0574- 点击查看>>

3.同级政府采 (略) 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点击查看>>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原评标委员会中有成员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况,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六十七条“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 (略) 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四)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应认定为无效,将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附件信息:

宁 (略) 关于青林湾大桥超限检测设备增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NBITC- 点击查看>> 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青林湾大桥超限检测设备增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评审结果原中标供应商:浙江省 (略) 、浙江新奕 (略) (联合体)评审结果无效,重新组织评审

变更理由:
原评标委员会中有成员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况,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六十七条“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 (略) 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四)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应认定为无效,将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 (略)

地 址:宁波市海 (略) 建设大厦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点击查看>>

质疑联系人:邵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 (略)

地 址:宁波市江 (略) 西段2 (略) 世 (略) 1号楼八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海波、翁伟冬、郭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点击查看>>

质疑联系人:夏伟立

质疑联系方式:0574- 点击查看>>

3.同级政府采 (略) 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点击查看>>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原评标委员会中有成员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况,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六十七条“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 (略) 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四)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应认定为无效,将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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