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绿色产业园核心区有机更新项目(EPC+O)总承包及招商运营管理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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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绿色产业园核心区有机更新项目(EPC+O)总承包及招商运营管理答疑补遗文件

长江绿色产业园核心区有机更新项目(EPC+O)总承包及招商运营管理答疑回复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长江绿色产业园核心区有机更新项目(EPC+O)总承包及招商运营管理”公开招标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本答疑及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若相关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及补遗内容为准。

一、 (略) 分

质疑一

招商运营服务费,是否包含了签约租金、给入驻企业提供的科技企业服务、配套服务等费用?

回复:招商运营服务费不包含入驻企业的房屋租金,但包含给入驻企业提供的科技企业服务、配套服务等费用。

质疑二

诚邦板块原始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停车位指标为0.1辆/100平方米,概念方案文本中将用地性质改为商办用地,则该地块停车位数量需满足商办用地1.2辆/100平方米要求,停车数量为939辆。但由于本地块为改造建筑,无地下室实施可能,是否可考虑做立体停车库,或借用二、三期地库平衡一期停车位指标?

回复:后期具体实施的设计方 (略) 门审批的为准。

质疑三

招标公告发布的“概念方案文本”,是否为最终版?后期是否还会调整?

回复:后期具体实施的设计方 (略) 门审批的为准。

质疑四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点击查看>>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中“不允许”,是否允许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合法分包?

回复:允许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合法分包。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中,“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形式(光盘)1份,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产业招商服务方案、园区综合运营方案不分正副本”,是否理解为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产业招商服务方案、园区综合运营方案提供3份文件?

回复: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纸质件是3份文件。

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产业招商服务方案、园区综合运营方案为暗标,电子版形式(光盘)是否需要单独提供?

回复:电子版形式(光盘)需要单独提供。

3、办公、生活区等临建场地由发包人指定还是承包人自行考虑。

回复:办公、生活区等临建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考虑。

4、城邦板块原始用地性质为M0工业用地,停车位指标为0.1辆/100平方米,概念方案文本中将用地性质改为商办用地,则该地块停车位数量需满足商办用地1.2辆/100平方米要求,停车数量为939辆。但由于本地块为改造建筑,无地下室实施可能,是否可考虑做立体停车库,或借用二、三期地库平衡一期停车位指标?

回复:后期具体实施的设计方 (略) 门审批的为准。

质疑五

1.投标文件电子版 (略) 有投标文件word格式还是签字盖章版的PDF格式。

回复;投标文件电子版 (略) 有投标文件word格式,不需要签字,但必须与纸质件内容一致。

2.招标文件204页投标函格式中已在投标函工期 (略) 填入“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请问按“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还是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工期和工程质量具体要求填写。

回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工期和工程质量编制要求执行。

3.请明确财务状况表的年份及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

回复:不需要提供财务状况表等财务方面的资料。

质疑六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点击查看>> 支付原则及附件12经开区长江绿色创新产业园核心区运营期绩效考核办法相关内容,经测算分析,本项目即使运营期考核不合格甚至根本不开展招商运营工作,施工单位仍能保底拿到中标价94%的工程款,名为“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提留30%工程结算款作为运营期考核金”,实为“30%*40%*50%=6%工程结算款作为运营期考核金”。

请问:本人从业30年以来,第一次看到如此令人不可思议的条款:既然一次性提留30%工程结算款作为运营期考核金,又兜兜转转通过期中支付、挂钩比例等指标最终兜底到中标价94%工程结算款。如此自相矛盾条款究竟是为何?请做出解释。

回复:详见《经开区长江绿色创新产业园核心区运营期绩效考核办法》。

质疑七

本项目主要包括设计、施工、招商运营三大板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对投标人资格条件分别设置了门槛业绩要求,而在评标办法中唯独不设置施工业绩加分项。

请问:这样前后不平衡设置是意在体现经开区领导不重视投资11个亿的项目施工?还是施工单位没有相应业绩?懂得都懂。恭喜那家已经公开的施工单位如愿中标

回复:对于具备建 (略) 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潜在投标人(施工),均可承接类似项目,本项目招标人最看重的是招商运营。 (略) 分加分项中只设置类似设计业绩、运营业绩加分。

质疑八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略) 分58分(除投标总报价7分)为承诺性报价得分,基于施工单位实施本项目保底能拿到94%的工程款,故所有竞标人都可大胆承诺招商运营指标,此设定既无法保障招商运营质效,又无法在招标阶段遴选有实力的招商运营单位。另外,本项目设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10分、招标人代表2人,此举明显为通过主观考核拉开评标分差,按事先谋划内定中标单位。

请问:如此条款设定如何保障后期招商运营质效?完全是为了把项目给某个施工单位而特意设置成施工+运营,如此一来就可以采用综合评标法,保障这家施工单位利益。经开区的领导还是挺有魄力的。

回复: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符合《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 (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复杂认定标准和程序的通知》(渝建发[2021]3号)相关规定。

质疑九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点击查看>> 支付原则及附件12经开区长江绿色创新产业园核心区运营期绩效考核办法相关内容,经测算分析,本项目即使运营期考核不合格甚至根本不开展招商运营工作,施工单位仍能保底拿到中标价94%的工程款,名为“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提留30%工程结算款作为运营期考核金”,实为“30%*40%*50%=6%工程结算款作为运营期考核金”。

请问:本人从业30年以来,第一次看到如此令人不可思议的条款:既然一次性提留30%工程结算款作为运营期考核金,又兜兜转转通过期中支付、挂钩比例等指标最终兜底到中标价94%工程结算款。如此自相矛盾条款究竟是为何?请做出解释。

回复:详见《经开区长江绿色创新产业园核心区运营期绩效考核办法》。

质疑十

恭 (略) 集团联合体喜提本项目。

回复: (略) 有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质疑十一

本项目对设计、施工、运营均做了准入门槛要求。 (略) 分评审加分项中却仅对设计、运营业绩进行加分,对施工业绩不设加分。而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支付原则及附件12运营期绩效考核办法,即便中标联合体运营考核0分,施工回款也能兜底到中标价的94%。由此可见,本项目由施工单位操盘痕迹极其明显,不设施工业绩加分并不是设计、运营更重要,而是因为那家早已公开化的操盘施工单位没有加分业绩。

(略) 分加分项中对类似设计业绩、施工业绩、运营业绩均设加分。

同时提醒招标人慎重考虑,不要因为一时糊涂造成全网爆出本项目招投标黑幕。若因此影响到领导的仕途可就太不值得了!

回复:对于具备建 (略) 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潜在投标人(施工),均可承接类似项目,本项目招标人最看重的是招商运营。 (略) 分加分项中只设置类似设计业绩、运营业绩加分。

质疑十二

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起至今)在满足资格条件业绩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0万㎡的类似产业园区公共建筑设计业绩的加1.5分,最多加3分。

备注:1、类似产业园区应包含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0万㎡的办公楼、园区配套等公共建筑。2、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扫描件,缺项不得分。

请问:不属于产业园区内,单独的建筑面积不小于20万㎡的办公楼或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建筑满不满足业绩加分要求?

回复:不属于产业园区内,单独的建筑面积不小于20万㎡的办公楼或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建筑不满足业绩加分要求。

质疑十三

1、设计方案是否对内容与深度有具体要求?

回复: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按设计任务书要求为方案深化,是否提供概念方案的CAD及其他资料?

回复:目前概念方案设计单位只提供给招标人PDF文件,无法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提供红线图和地块现状建筑竣工图。

3、请提供红线图、规划条件函及地块现状建筑竣工图。

回复:提供红线图和地块现状建筑竣工图,规划指标详见设计任务书。

质疑十四

石柱县“沙子村至龙 (略) 改建工程“中标人重庆霆峻 (略) {项目经理:覃维新(一级注册建造师:渝 点击查看>> 1);中标价: 点击查看>> .00元;公司业绩:丰都县南天湖景区至涪陵大木(南天湖景区至野桃坝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经理覃维新业绩:丰都县南天湖景区至涪陵大木(南天湖景区至野桃坝段)公路改建工程(备注:属于冒名顶替的虚假业绩。 (略) 已经认定覃维新这业绩属于冒名顶替虚假业绩。代理公司四川 (略) 配合重庆霆峻 (略) 顺利中标和规避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故意未公布项目经理覃维新业绩“丰都县南天湖景区至涪陵大木(南天湖景区至野桃坝段)公路改建工程”)}。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 (略) (略) 。代理公司:四川大家 (略) 。根据以上事实和相关责任单位,有几个灵魂问题请问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县委书记张华同志:1、上述事件您本人知道吗?如果不知,我在此公开告知您。如您本人知道,我只能理解为您默许他们这么做;2、张华书记,重庆霆峻 (略) 在石柱可以用虚假业绩中标,那是不是以后任何投标人都可以用虚假业绩在石柱中标?不然,就是区别对待;3、四川大家 (略) 可以隐晦公布中标公示信息,是不是 (略) (略) 欲隐晦公布相关中标信息?4、如以后其他投标人来石柱参与招投标,就算提供虚假资料,石柱相关方也不能将投标人纳入黑名单扣12分,因重庆霆峻 (略) 都相安无事;5、石柱土家族自 (略) (略) 在接到投诉书还毅然强制推进合同签订并退保证金的骚操作这应该不是工作失误了吧,这应该是犯罪了吧。重庆市纪委、 (略) 、重庆市公共资 (略) 、石柱发改委、 (略) 、石柱公关办、石柱纪委都收到,你单位不会未收到吧?6、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和明知有人投诉中标候选人是虚假资料而强制推进合同签订等行为,我的认知就是重庆霆峻 (略) 和石柱土家族自 (略) (略) 内外勾结骗取国有资金且金额特别巨大。这事发生在石柱县境内,故请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县委书记张华同志回复以上问题。各广大投标人不服啊!

回复:与本次招标无关。

质疑十五

投标文件中对养老保险的要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2年01月至2022年06月。

根据《 (略) 法》 (略) (略)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略) 承担。请问投标 (略) 为有关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是否同样满足招标要求?谢谢!

答疑 142:提供不具备 (略) 社保满足要求。

回复:提供不具备 (略) 社保满足要求。

质疑十六

如有两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且两家均满足招标文件对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要求,是否其中任意一家施工单位提供施工业绩即可?

回复:其中任意一家施工单位提供施工业绩即可。

质疑十七

招标文件约定:

(3)运营业绩: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一个总建筑面积12万㎡及以上产业园区招商或运营管理业绩(委托运营的以委托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建自营的以投资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请问若我方运营业绩持续时间涵盖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期的时间并在未来仍然持续,但相关委托合同签约时间在2015年以前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回复:招标文件明确运营业绩: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一个总建筑面积12万㎡及以上产业园区招商或运营管理业绩(委托运营的以委托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建自营的以投资协议签订时间为准)。相关委托合同签约时间在2015年以前不满足招标要求。

二、 (略) 分

补遗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评标程序中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目及第3.2.1(1)目的 (略) 分进行评审。采用“投标人答辩”的,答辩顺序的确定原则为:系统随机排序。修改为: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目及第3.2.1(1)目的 (略) 分进行评审。采用“投标人答辩”的,答辩顺序的确定原则为:现场抽签确定排序。

补遗二:招标公告发布的“概念方案文本”仅供本次招标、后期具体实施的设计方 (略) 门审批的为准。

招标人:重庆 (略)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 (略)

2022年8 月23 日




长江绿色产业园核心区有机更新项目(EPCO)总承包及招商运营管理答疑.pdf

长江绿色产业园核心区有机更新项目(EPC+O)总承包及招商运营管理答疑回复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长江绿色产业园核心区有机更新项目(EPC+O)总承包及招商运营管理”公开招标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本答疑及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若相关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及补遗内容为准。

一、 (略) 分

质疑一

招商运营服务费,是否包含了签约租金、给入驻企业提供的科技企业服务、配套服务等费用?

回复:招商运营服务费不包含入驻企业的房屋租金,但包含给入驻企业提供的科技企业服务、配套服务等费用。

质疑二

诚邦板块原始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停车位指标为0.1辆/100平方米,概念方案文本中将用地性质改为商办用地,则该地块停车位数量需满足商办用地1.2辆/100平方米要求,停车数量为939辆。但由于本地块为改造建筑,无地下室实施可能,是否可考虑做立体停车库,或借用二、三期地库平衡一期停车位指标?

回复:后期具体实施的设计方 (略) 门审批的为准。

质疑三

招标公告发布的“概念方案文本”,是否为最终版?后期是否还会调整?

回复:后期具体实施的设计方 (略) 门审批的为准。

质疑四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点击查看>>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中“不允许”,是否允许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合法分包?

回复:允许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合法分包。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中,“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形式(光盘)1份,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产业招商服务方案、园区综合运营方案不分正副本”,是否理解为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产业招商服务方案、园区综合运营方案提供3份文件?

回复: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纸质件是3份文件。

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产业招商服务方案、园区综合运营方案为暗标,电子版形式(光盘)是否需要单独提供?

回复:电子版形式(光盘)需要单独提供。

3、办公、生活区等临建场地由发包人指定还是承包人自行考虑。

回复:办公、生活区等临建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考虑。

4、城邦板块原始用地性质为M0工业用地,停车位指标为0.1辆/100平方米,概念方案文本中将用地性质改为商办用地,则该地块停车位数量需满足商办用地1.2辆/100平方米要求,停车数量为939辆。但由于本地块为改造建筑,无地下室实施可能,是否可考虑做立体停车库,或借用二、三期地库平衡一期停车位指标?

回复:后期具体实施的设计方 (略) 门审批的为准。

质疑五

1.投标文件电子版 (略) 有投标文件word格式还是签字盖章版的PDF格式。

回复;投标文件电子版 (略) 有投标文件word格式,不需要签字,但必须与纸质件内容一致。

2.招标文件204页投标函格式中已在投标函工期 (略) 填入“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请问按“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还是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工期和工程质量具体要求填写。

回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工期和工程质量编制要求执行。

3.请明确财务状况表的年份及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

回复:不需要提供财务状况表等财务方面的资料。

质疑六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点击查看>> 支付原则及附件12经开区长江绿色创新产业园核心区运营期绩效考核办法相关内容,经测算分析,本项目即使运营期考核不合格甚至根本不开展招商运营工作,施工单位仍能保底拿到中标价94%的工程款,名为“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提留30%工程结算款作为运营期考核金”,实为“30%*40%*50%=6%工程结算款作为运营期考核金”。

请问:本人从业30年以来,第一次看到如此令人不可思议的条款:既然一次性提留30%工程结算款作为运营期考核金,又兜兜转转通过期中支付、挂钩比例等指标最终兜底到中标价94%工程结算款。如此自相矛盾条款究竟是为何?请做出解释。

回复:详见《经开区长江绿色创新产业园核心区运营期绩效考核办法》。

质疑七

本项目主要包括设计、施工、招商运营三大板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对投标人资格条件分别设置了门槛业绩要求,而在评标办法中唯独不设置施工业绩加分项。

请问:这样前后不平衡设置是意在体现经开区领导不重视投资11个亿的项目施工?还是施工单位没有相应业绩?懂得都懂。恭喜那家已经公开的施工单位如愿中标

回复:对于具备建 (略) 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潜在投标人(施工),均可承接类似项目,本项目招标人最看重的是招商运营。 (略) 分加分项中只设置类似设计业绩、运营业绩加分。

质疑八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略) 分58分(除投标总报价7分)为承诺性报价得分,基于施工单位实施本项目保底能拿到94%的工程款,故所有竞标人都可大胆承诺招商运营指标,此设定既无法保障招商运营质效,又无法在招标阶段遴选有实力的招商运营单位。另外,本项目设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10分、招标人代表2人,此举明显为通过主观考核拉开评标分差,按事先谋划内定中标单位。

请问:如此条款设定如何保障后期招商运营质效?完全是为了把项目给某个施工单位而特意设置成施工+运营,如此一来就可以采用综合评标法,保障这家施工单位利益。经开区的领导还是挺有魄力的。

回复: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符合《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 (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复杂认定标准和程序的通知》(渝建发[2021]3号)相关规定。

质疑九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点击查看>> 支付原则及附件12经开区长江绿色创新产业园核心区运营期绩效考核办法相关内容,经测算分析,本项目即使运营期考核不合格甚至根本不开展招商运营工作,施工单位仍能保底拿到中标价94%的工程款,名为“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提留30%工程结算款作为运营期考核金”,实为“30%*40%*50%=6%工程结算款作为运营期考核金”。

请问:本人从业30年以来,第一次看到如此令人不可思议的条款:既然一次性提留30%工程结算款作为运营期考核金,又兜兜转转通过期中支付、挂钩比例等指标最终兜底到中标价94%工程结算款。如此自相矛盾条款究竟是为何?请做出解释。

回复:详见《经开区长江绿色创新产业园核心区运营期绩效考核办法》。

质疑十

恭 (略) 集团联合体喜提本项目。

回复: (略) 有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质疑十一

本项目对设计、施工、运营均做了准入门槛要求。 (略) 分评审加分项中却仅对设计、运营业绩进行加分,对施工业绩不设加分。而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支付原则及附件12运营期绩效考核办法,即便中标联合体运营考核0分,施工回款也能兜底到中标价的94%。由此可见,本项目由施工单位操盘痕迹极其明显,不设施工业绩加分并不是设计、运营更重要,而是因为那家早已公开化的操盘施工单位没有加分业绩。

(略) 分加分项中对类似设计业绩、施工业绩、运营业绩均设加分。

同时提醒招标人慎重考虑,不要因为一时糊涂造成全网爆出本项目招投标黑幕。若因此影响到领导的仕途可就太不值得了!

回复:对于具备建 (略) 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潜在投标人(施工),均可承接类似项目,本项目招标人最看重的是招商运营。 (略) 分加分项中只设置类似设计业绩、运营业绩加分。

质疑十二

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起至今)在满足资格条件业绩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0万㎡的类似产业园区公共建筑设计业绩的加1.5分,最多加3分。

备注:1、类似产业园区应包含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0万㎡的办公楼、园区配套等公共建筑。2、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扫描件,缺项不得分。

请问:不属于产业园区内,单独的建筑面积不小于20万㎡的办公楼或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建筑满不满足业绩加分要求?

回复:不属于产业园区内,单独的建筑面积不小于20万㎡的办公楼或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建筑不满足业绩加分要求。

质疑十三

1、设计方案是否对内容与深度有具体要求?

回复: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按设计任务书要求为方案深化,是否提供概念方案的CAD及其他资料?

回复:目前概念方案设计单位只提供给招标人PDF文件,无法提供概念方案的CAD,提供红线图和地块现状建筑竣工图。

3、请提供红线图、规划条件函及地块现状建筑竣工图。

回复:提供红线图和地块现状建筑竣工图,规划指标详见设计任务书。

质疑十四

石柱县“沙子村至龙 (略) 改建工程“中标人重庆霆峻 (略) {项目经理:覃维新(一级注册建造师:渝 点击查看>> 1);中标价: 点击查看>> .00元;公司业绩:丰都县南天湖景区至涪陵大木(南天湖景区至野桃坝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经理覃维新业绩:丰都县南天湖景区至涪陵大木(南天湖景区至野桃坝段)公路改建工程(备注:属于冒名顶替的虚假业绩。 (略) 已经认定覃维新这业绩属于冒名顶替虚假业绩。代理公司四川 (略) 配合重庆霆峻 (略) 顺利中标和规避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故意未公布项目经理覃维新业绩“丰都县南天湖景区至涪陵大木(南天湖景区至野桃坝段)公路改建工程”)}。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 (略) (略) 。代理公司:四川大家 (略) 。根据以上事实和相关责任单位,有几个灵魂问题请问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县委书记张华同志:1、上述事件您本人知道吗?如果不知,我在此公开告知您。如您本人知道,我只能理解为您默许他们这么做;2、张华书记,重庆霆峻 (略) 在石柱可以用虚假业绩中标,那是不是以后任何投标人都可以用虚假业绩在石柱中标?不然,就是区别对待;3、四川大家 (略) 可以隐晦公布中标公示信息,是不是 (略) (略) 欲隐晦公布相关中标信息?4、如以后其他投标人来石柱参与招投标,就算提供虚假资料,石柱相关方也不能将投标人纳入黑名单扣12分,因重庆霆峻 (略) 都相安无事;5、石柱土家族自 (略) (略) 在接到投诉书还毅然强制推进合同签订并退保证金的骚操作这应该不是工作失误了吧,这应该是犯罪了吧。重庆市纪委、 (略) 、重庆市公共资 (略) 、石柱发改委、 (略) 、石柱公关办、石柱纪委都收到,你单位不会未收到吧?6、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和明知有人投诉中标候选人是虚假资料而强制推进合同签订等行为,我的认知就是重庆霆峻 (略) 和石柱土家族自 (略) (略) 内外勾结骗取国有资金且金额特别巨大。这事发生在石柱县境内,故请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县委书记张华同志回复以上问题。各广大投标人不服啊!

回复:与本次招标无关。

质疑十五

投标文件中对养老保险的要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2年01月至2022年06月。

根据《 (略) 法》 (略) (略)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略) 承担。请问投标 (略) 为有关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是否同样满足招标要求?谢谢!

答疑 142:提供不具备 (略) 社保满足要求。

回复:提供不具备 (略) 社保满足要求。

质疑十六

如有两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且两家均满足招标文件对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要求,是否其中任意一家施工单位提供施工业绩即可?

回复:其中任意一家施工单位提供施工业绩即可。

质疑十七

招标文件约定:

(3)运营业绩: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一个总建筑面积12万㎡及以上产业园区招商或运营管理业绩(委托运营的以委托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建自营的以投资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请问若我方运营业绩持续时间涵盖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期的时间并在未来仍然持续,但相关委托合同签约时间在2015年以前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回复:招标文件明确运营业绩: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一个总建筑面积12万㎡及以上产业园区招商或运营管理业绩(委托运营的以委托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建自营的以投资协议签订时间为准)。相关委托合同签约时间在2015年以前不满足招标要求。

二、 (略) 分

补遗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评标程序中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目及第3.2.1(1)目的 (略) 分进行评审。采用“投标人答辩”的,答辩顺序的确定原则为:系统随机排序。修改为: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目及第3.2.1(1)目的 (略) 分进行评审。采用“投标人答辩”的,答辩顺序的确定原则为:现场抽签确定排序。

补遗二:招标公告发布的“概念方案文本”仅供本次招标、后期具体实施的设计方 (略) 门审批的为准。

招标人:重庆 (略)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 (略)

2022年8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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