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灯光改造的质疑答复函招标变更
教室灯光改造的质疑答复函招标变更
―、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名称:广西 (略)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秀厢 (略) 澳华花园14 号 14-38 号邮编: 点击查看>>
授权代表:谭正福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秀厢 (略) 澳 (略) 14-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南宁市江南区教室灯光改造项目采购
质 (略) :NNZC2022-G1-006- (略) :无
采购人名称:南宁市 (略)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2022年8月15日
三、质疑答复:
质疑事项一、
一、LED教室灯▲1.6、为使教室课桌面达到最佳的照度均匀度与防眩效果,LED教室灯须满足宽光束角对称类型,即光束角(或半峰光束角)在初始测试(Oh)与正常燃点 点击查看>> h或以上时间均满足:C0-C180面及C90-C270面均应≥75°且两平面光束角差值(绝对值)≤3°
二、LED黑板灯▲1.6、为配合书写板尺寸,使书写板照明达到最佳的照度均匀度与防眩效果,LED黑板灯配光非对称,即光束角(或半峰光束角)在初始测试(Oh)与正常燃点 点击查看>> h 或以上时间均满足:C0-C180面应≥100° C90-C270面应≤50°。
事实依据
根据《CQC3155- (略) 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规定:
5. 5. 3.1 配光书写板灯具C0-180平面的配光曲线应是对称的,C90-270平面的配光曲线宜是非对称的.“LED教室灯须满足宽光束角对称类型,即光束角(或半峰光束角)在初始测试(Oh)与正常 燃点 点击查看>> h或以上时间均满足:C0-C180面及C90-C270面均应≥75°且两平面光束角差值(绝 对值)≤3° o LED黑板灯配光非对称,即光束角(或半峰光束角)在初始测试(Oh)与正常燃点 点击查看>> h或以上时间均满足:C0-C180面应≥100°且C90-C270面应≤50°。”以上范围值是如何计算得出的,请给出计算公式,我方咨询了众多 (略) 商都无法给出计算公式,文件中提到的结果是如何得出的,请给出具体的依据及计算原理和过程,方便投标人在市场采购咨询中,找到合适的护眼灯。且同为教室内使用灯具为何参数设计不一致,且被设置为废标 条款,涉嫌以特定产品资质数据控标,具有严重的倾向性,排除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灯具产品竞争,不公平不公正,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 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釆购代理 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 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一、 (略) 5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 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要求。二、 (略) 4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序号14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的。违法违规。
质疑要求: (略) 有光束角的参数要求。
质疑答复一:
答复依据:1、采购项目设定的光束角范围值符合CQC3155-2016标准要求,为了实现优良的光环境, (略) 具有的自身环境特点,招标文件对不同应用场景灯具的光束角做出合理区间值设定(不是特定唯一值),是在参考国家标准和专业照明设计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的使用需求做出的采购需求。根据本次项目需求及综合以往已完成招标项目的参数以及 (略) 家响应情况,市 (略) 家的参数(三家以上)可以满足条款要求;不存在“表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质疑人提出“涉嫌以特定产品资质数据控标,具有严重的倾向性,排除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灯具产品竞争,不公平不公正,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 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质疑人缺乏提供相应证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 (略) )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此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二、
一、LED 教室灯▲2.3、LED 教室灯通过依据 GB 7000. 1-2015.、GB/T 点击查看>> -2017、GB/T 点击查看>> 、201-2016标准要求的LED灯具产品寿命认证,且评价结果为 点击查看>> h;
二、LED 黑板灯▲2.3、LED 黑板灯通过依据 GB 7000. 1-2015、GB/T 点击查看>> -2017、GB/T
点击查看>> . 201-2016标准要求的LED灯具产品寿命认证,且评价结果为 点击查看>> h;
事实依据:
在当今国家强调创 (略) 召下,产品更新换代,推陈出新的速度非常快,照明产品 并不复杂,照明灯具的研发速度非常快,3个月就会推出一款新产品。招标文件中要求寿命认证为 点击查看>> h,产品经过 点击查看>> 小时的(折算后要5年)检测,那最终中标的产品将是5年前 的落后产品,不满足采购人需求,不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根据采购法的要求公开招 标使用的产品应该是当下最先进,最先研发问世的产品。招标参数如此设计且被设置为废标条款,明显是为某品牌控标具有严重的倾向性,排除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灯具产品竞争,不公平不公正,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文件采用多标准认证进行控标,且《GB 7000. 1-2015》并不涉及LED灯具的寿命认证,因 此将其设为标准不合理不合规。LED灯具的CCC强制认证就有包含《GB 7000. 1-2015》的认证 标准,因此提供CCC认证证书也应得到认可。
据 (略) 知,体现 GB 点击查看>> -2015、GB/T 点击查看>> -2017、GB/T 点击查看>> . 201-2016 标 准的认证证书是某发证机构独有的发证方式,具有严重限制性与排斥性。
以上内容的设置,属于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一、 (略) 5设定 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要求,二、釆购需求序 号4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序号14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 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违法违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 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 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一、 (略) 5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 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要求。二、 (略) 4以不合理的条件对 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序号14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的。
质疑要求:以上条款修改为“LED教室灯、LED黑板灯通过寿命至少 点击查看>> h测试,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封面带有CMA及CNAS标志的完整检测报告复印件及国家市场 (略) (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质疑答复二:
答复依据:1、招标文件中对产品寿命提出要求,是对采购产品使用周期的一个考量,寿命越高越好。教室照明产品的采用要保证产品性能的稳定性,保证产品长期的护眼效果,保证给学生提供长期的良好光环境, (略) 采购教室照明产品的长期利益。且证书是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用于证明产品的参数数据,不存在倾向性。
2、质疑人提出的“标文件中要求寿命认证为 点击查看>> h,产品经过 点击查看>> 小时的(折算后要5年)检测,那最终中标的产品将是5年前 的落后产品”,经行业专家解答: 点击查看>> 小时寿命测试认证过程:
GB/T 点击查看>> -2017测试要求:
质疑人提出的“《GB 7000. 1-2015》并不涉及LED灯具的寿命认证”也是毫无根据的质疑:
(略) 要求的认证证书,只要提供的产品满足标准要 (略) 家都可申请。
3、教体艺厅函〔2022〕4号文件要求第三项:
法律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证过程相对于检测过程更为复杂, (略) 质量保障能力的评价,检测只针对送样样品的标准符合性进行测试,因此,为确保本项目采购产品质量,对于重点参数指标根据市场认证行情和相关认证标准对产品进行充分认证是合理合规的。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 (略) )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此质疑事项缺乏法律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三、
一、LED教室灯2. 4、LED教室灯通过频闪性能认证,其波动深度为“无显著影响水平”
或“无危害”
二、LED黑板灯2. 4、LED黑板灯通过频闪性能认证,其波动深度为“无显著影响水平” 或“无危害”
备注:第2. 1-2. 6项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国家市场 (略) (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事实依据
根据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1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中的规定,光输出波 形的波动深度应不大于下表的限值。
招标文件要求灯具的波动深度为“无显著影响水平”或“无危害”,从上述国标的要求看 出波动深度值是在一定范围内的,招标文件的要求与以上标准内容不符,涉嫌以特定产品资质数据控标,具有严重的倾向性,排除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灯具产品竞争,不公平不公正,严重限 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 视待遇。
文件要求认证证书,认证时效长,费用昂贵,歧视新成立企业或中小企业参与项目的权利, 加重企业投标负担,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不符。
以上内容的设置,属于《南宁市政府釆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一、 (略) 5设定 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要求。二、采购需求序 号4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序号14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 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违法违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 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一、 (略) 5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 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要求。二、 (略) 4以不合理的条件对 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序号14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的。质疑要求:以上条款修改为“LED教室灯、LED黑板灯通过频闪性能测试,提供第三方检 测机构岀具封面带有CMA及CNAS标志的完整检测报告复印件及国家市场 (略) (全国 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査询截图。”。
质疑答复三:
答复依据:1、照明是面对人的,灯具频闪会对人产生用眼疲劳,视力下降等副作用,本项目的要求是从师生照明健康护眼角度考虑,对采购产品提出了高标准要求,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认证证书是为了佐证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对产品的频闪危害做了要求,证书表明该批次和该类型产品的技术参数,是招 (略) 依据的评判标准,是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需求。且证书是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用于证明产品的参数数据,不存在倾向性。经 (略) 要求的认证证书,只要提供的产品满足标准要 (略) 家都可申请。《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话条例》等法律、法规也并未禁止在采购活动中要求提供认证证书。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 质疑人提出“文件要求认证证书,认证时效长,费用昂贵,歧视新成立企业或中小企业参与项目的权利, 加重企业投标负担,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不符。”的质疑不符合教体艺厅函〔2022〕4号文件要求第三项: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证过程相对于检测过程更为复杂, (略) 质量保障能力的评价,检测只针对送样样品的标准符合性进行测试,因此,为确保本项目采购产品质量,对于重点参数指标根据市场认证行情和相关认证标准对产品进行充分认证是合理合规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 (略) )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此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四、
事实依据:
1、据市场调查显示,该技术参数特指深圳市计量质 (略) 出具的教室光环境认证,间接指定发证机构,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严重不符,限制了其他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的权 利,且此项认证属于企业自愿性认证资质,非强制性认证。且“依据GB/T 5700-2008, GB 7793-2010, GB/T 点击查看>> -2018、GB 点击查看>> -2013”属于标准的叠加规模指标,具有严重倾向性、 排他性。以上条款的设置,为某产品制造商设计参数的嫌疑,违反公平公正原则,严重限制了 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 遇。以上内容的设置,属于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 成交条件,属于《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三、评分办法和 (略) 10以 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违法违规。
2、采购方的釆购诉求应集中在改善教室照明环境,保护学生视力;对于LED教室灯和黑板灯GB7793-2010《 (略) 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中已明确了各项指标,包括平均照度, 照度均匀度、显色指数等指标,只要满足或优于国家标准,满足教室照明改善效果要求的,就是合格的产品,招标 (略) 谓的“健康之光指数”,用特定认证资质有极大的控标的嫌疑, (略) 分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和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进行差别对待或者歧视。
根据市场调查显示,该技术参数特指广东省东莞市质 (略) 出具的《健康照明产 品优质光谱(健康之光指数)等级评价技术规范》认证且等级评价为“五星”,间接指定发证机构,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严重不符,限制了其他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的权利,且此项认证属 于企业自愿性认证资质,非强制性认证,具有严重倾向性、排他性。以上条款的设置,为某产品制造商设计参数的嫌疑,违反公平公正原则,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以上内容的设置,属于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 成交条件,属于《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三、评分办法和 (略) 10以 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违法违规。
3、CQC 3155-2016对波动深度的规定是:灯具在额定电压下工作时,光输出波形的波动深度 不应大于下表限值,与灯点燃的时间没有任何关系。
招标文件中要求:所投教室灯、黑板灯满足波动深度(%)在初始测试(Oh)与 点击查看>> h (正 常燃点)或以上均符合“无显著影响”或“无危害”的要求,与以上标准明显不符,涉嫌为某产品制造商设计参数的嫌疑,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4、根据《CQC3155- (略) 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规定
以下是IEC/TR 点击查看>> 关于蓝光的描述
不管以上哪个标准还是其他教室照明相关标准并未提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 点击查看>> h (正 常燃点)或以上时间的光通维持率(%) ≥98,此评分标准的的设计,明显 (略) 家量身定制的控标意图明显,具有严重的指向性和排他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 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文件明确要求依据GB/T 9468-2008或者CQC 3155-2016标准,涉嫌以特殊资质来进行控标。 点击查看>> h (正常燃点)或以上规定,歧视新成立企业或中小企业参与项目的权利,加重企业投标负担,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不符。因此,上述条款以大分值扣分项,涉嫌为某产品制造商设计参数的嫌疑,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以上内容的设置,属于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 成交条件,属于《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三、评分办法和 (略) 10以 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违法违规。
5、每盏整灯灯条数量越多,意味着亮度越强,亮度越强照成的明暗对比就会更强烈,眩光更严重,而评分标准要求的满分是:每盏整灯灯条数量为4条或以上的计2分;满分2分,设 计的如此不专业,我司严重怀 (略) 商的专业性及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且以上参数的规定,与LED教室灯与LED黑板灯GB7793-2010《 (略) 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已经有明确的各项指标,包括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显色指数等技术指标不符,有为某企业控分的嫌疑,限制了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灯具产品竞争,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文件明确要求依据GB/T 点击查看>> .201-2016标准,涉嫌以特殊资质来进行控标。上述条款以大分值扣分项,涉嫌为某产品制造商设计参数的嫌疑,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以上内容的设置,属于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 成交条件,属于《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三、评分办法和 (略) 4.1 设定的评分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序号10以其 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违法违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 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釆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 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三、评分办法和 (略) 4.1设定的评分 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序号10以其他不合理的 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
质疑要求:以上评分标准修改为“1、所投教室灯、黑板灯通过教室照明光环境认证,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证 (略) (略) 及标准)及国家认监委官网(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佐证,有一项不符合的不计分; (略) 完全满足的计2分,满分4分。”。
以上评分标准修改为“2、所投教室灯、黑板灯通过绿色健康认证,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 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证 (略) (略) 及标准)及国家认监委官网(全 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佐证, (略) 满足的计2分,满分4分。”。
以上评分标准修改为“3、所投教室灯、黑板灯满足波动深度(%)均符合“无显著影响” 或“无危害”的要求, (略) 满足的计2分,满分4分;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略) (略) 及检测日期)及国家认监委官网(全国认证认 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査询截图佐证。”
以上评分标准修改为“4、所投教室灯、黑板灯满足:6000h (正常燃点)或以上时间的光通维持率(%) ≥93且视网膜蓝光危害为RGO的, (略) 满足的计2分,满分4分;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略) (略) 及检测日期)及国 家认监委官网(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佐证。”。
删除以上条款灯条数量不合理不合规要求。
质疑答复四:
答复依据:1、质疑人提出的“依据GB/T 5700-2008, GB 7793-2010, GB/T 点击查看>> -2018、GB 点击查看>> -2013”属于标准的叠加规模指标,具有严重倾向性、 排他性。”回复:GB/T 5700-2008《照明测量方法》,GB 7793-2010《 (略) 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8《 (略) 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 点击查看>> -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与投标货物质量及合同履行相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略) 要求的认证证书,是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用于证明产品的参数数据,不存在倾向性,只要提供的产品满足标准要 (略) 家都可申请。
2、质疑人提出的“招标 (略) 谓的“健康之光指数”,用特定认证资质有极大的控标的嫌疑, (略) 分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和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进行差别对待或者歧视。”回复:健康之光指数要求:
(略) 要求的认证证书,是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用于证明产品的参数数据,不存在倾向性,只要提供的产品满足标准要 (略) 家都可申请。为保证给学生提供长期的良好光环境, (略) 采购教室照明产品的长期利益,采购项目设定高于该标准的要求并无不妥。在不违背采购控制价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利及义务选择性能最优的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证过程相对于检测过程更为复杂, (略) 质量保障能力的评价,检测只针对送样样品的标准符合性进行测试,因此,为确保本项目采购产品质量,对于重点参数指标根据市场认证行情和相关认证标准对产品进行充分认证是合理合规的。
质疑人提出的第1、2条质疑不符合教体艺厅函〔2022〕4号文件要求第三项:
3、质疑人提出的第3款也明确了CQC 3155-2016对波动深度限制要求是真实合理存在的:
本项目的要求是从师生照明健康护眼角度考虑,需考量采购产品质量的长久稳定性和安全性,产品在真实测试环境中的跟踪数据能反映产品的性能以及稳定性,与投标货物质量相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为确保采购货物质量及评估投标人服务水平与履约能力,在依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在招标文件中对证明资料作出合理要求,以上条款设置合理合法合规,无排他性,没有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4、质疑人提出的第4款也明确了教室照明灯具的蓝光要求需符合《CQC3155- (略) 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规定:
本项目的要求是从师生照明健康护眼角度考虑,需考量采购产品质量的长久稳定性和安全性,产品在真实测试环境中的跟踪数据能反映产品的性能以及稳定性,与投标货物质量相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质疑人提出的第5款“每盏整灯灯条数量越多,意味着亮度越强,亮度越强照成的明暗对比就会更强烈,眩光更严重,依据GB/T 点击查看>> .201-2016标准,涉嫌以特殊资质来进行控标”回复:项目采购需求对教室灯结构做了要求:
要求采购的教室灯为一体式灯具,三层以上的防眩结构,不存在质疑人提出的“亮度越强照成的明暗对比就会更强烈,眩光更严重”,从师生照明健康护眼角度考虑,灯具的出光均匀度也是项目采 (略) 分,全国 (略) 家,产品结构、质量参差不齐;只要是符合的产品都可以申请,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报告及国家认监委官网(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采购人经过广泛的市场调查及参考国内同类采购项目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特点、实际需要,对产品后期应用的质量保证作出了重点要求,该条款与投标货物质量及企业履约能力相关,所设置的评分标准具备竞争性。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87 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及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 (略)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 (略) 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法律规定,并结合项目特点、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制定的招标文件。
此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五、
事实依据
LED教室灯与LED黑板灯的采购诉求应集中于保护学生视力,满足并优于GB7793-2010《中
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只要满足并优于《 (略) 教室采光和照明卫 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就是合格以及优秀的产品。对于LED教室灯与LED黑板灯GB7793-2010 《 (略) 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已经有明确的各项指标,包括平均照度、照 度均匀度、显色指数等。
其中,“检测报告的检测依据为 GB7793-2010、GB/T 点击查看>> -2018、GB/T 点击查看>> -2006 等” 采用多个标准叠加的设计, (略) 家控标的嫌疑。其次,现场照明测试并没有任何标准规定需一起做“频闪特性”与“光生物安全性”。最后,“送检(委托)单位为投标人”很明显 是非常不合理的条件,为什么一定要求送检单位一定是投标人呢,明明知道投标单位很多并不是一定生产企业,这一条款明显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以上内容采用多个不同产品性能指标、多重标准、限定送检(委托)单位为投标人,采用报告数量叠加(需要16份报告才可满分)等进行设置,具有严重的限制性、歧视性、排斥性 与倾向性,间接利用经营业绩或营业收入进行限制条件,违反《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 (略) )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 项目的采 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 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 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涉嫌为某产品制造商设计参数的嫌疑,违反公平公正原 则,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以上内容的设置,属于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 成交条件,属于《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三、评分办法和 (略) 4.1 设定的评分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序号10以其 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违法违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釆购代理 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 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 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A)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三、评分办法和 (略) 4.1设定的评分 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序号10以其他不合理的 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
质疑要求:以上条款修改为“3.1 -商务资信-1-投标人 (略) 投品牌以往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对一间教室( (略) 的教室)光环境改造的检测合格报告的,得 4分,最多得8分。
说明:检测报告须同时满足下述3点,否则不予认定:
①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岀具封面带有CMA.CNAS标志的完整检测报告复印件及 国家市场 (略) (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检测报告的检测依据为GB7793-201。等。③检测指标至少包括:教室维持平均照度及教室照 度均匀度;黑板维持平均照度及黑板照度均匀度;统一眩光值。”。
质疑答复五:
答复依据:1、对质疑人提出的“检测报告的检测依据为 GB7793-2010、GB/T 点击查看>> -2018、GB/T 点击查看>> -2006 等”答复:GB7793-2010《 (略) 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8《 (略) 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T 点击查看>> -2006《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与投标货物质量和合同履行相关。
2、对质疑人提出的“送检(委托)单位为投标人”、“采用报告数量叠加(需要16份报告才可满分)等进行设置”答复:该项是对本次项目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要求, (略) 多,教室数量及类型多样,采购人经过广泛的市场调查及参考国内同类采购项目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特点、实际需要,对产品后期应用的质量保证及供应商履约能力保证作出了重点要求,该条款与投标货物质量及企业履约能力相关,所设置的评分标准具备竞争性。
3、项目已严 (略) 令第十条“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 (略)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 (略) 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等规定。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以及对供应商实行区别待遇以及歧视待遇。
此质疑事项缺乏法律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六、
事实依据
“ (略) 投产品制造商具有“LED照明灯具”相关的IS 点击查看>> ... . ”,“LED照明灯具”限定了企业的经营范围,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无关,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 (略) 一、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四) 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 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 (略) 一、进一步明确招标投标过程中对企业经 营资质资格的审查标准企业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其经营范围由其章程确定,并依法按照相 关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略) 会公示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招标人在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 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 营资质资格的依据,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釆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 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不得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 的经营范围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有明确要求的,应当对其是否被准予行政许可、取得相关资质资格情况进行审查,不应以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审查代替, 或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记载行政许可批准证件上的具体内容作为审查标准。
以上内容的设置,属于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 成交条件,属于《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三、评分办法和 (略) 4.1 设定的评分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序号10以其 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违法违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釆购代理机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 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 釆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A)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 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以上内容的设置,属于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 成交条件,属于《南宁市政府釆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三、评分办法和 (略) 4.1 设定的评分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序号10以其 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
质疑答复六:
答复依据:1、本次采购的核心产品是“灯具”,要 (略) 投产品制造商具有“LED照明灯具”相关的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点击查看>>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点击查看>> :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以确保产品能够满足采购人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保证采购人服务期内相关权益,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与合同履行有关。本项目评分标准为采购人经过广泛的市场调查及参考国内同类采购项目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特点、实际需要,对产品后期应用的质量保证体系作出了重点要求,所设置的评分标准具备竞争性,符合采购项目的特点及实际需求。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项目已严 (略) 令第十条“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
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 (略)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 (略) 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等规定。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以及对供应商实行区别待遇以及歧视待遇。
此质疑事项缺乏法律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略) 的质疑事项均不成立,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略) 令第94 号)规定,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有向同级政府采 (略) 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南宁市 (略)
2022年8月23日
附件信息:
―、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名称:广西 (略)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秀厢 (略) 澳华花园14 号 14-38 号邮编: 点击查看>>
授权代表:谭正福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秀厢 (略) 澳 (略) 14-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南宁市江南区教室灯光改造项目采购
质 (略) :NNZC2022-G1-006- (略) :无
采购人名称:南宁市 (略)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2022年8月15日
三、质疑答复:
质疑事项一、
一、LED教室灯▲1.6、为使教室课桌面达到最佳的照度均匀度与防眩效果,LED教室灯须满足宽光束角对称类型,即光束角(或半峰光束角)在初始测试(Oh)与正常燃点 点击查看>> h或以上时间均满足:C0-C180面及C90-C270面均应≥75°且两平面光束角差值(绝对值)≤3°
二、LED黑板灯▲1.6、为配合书写板尺寸,使书写板照明达到最佳的照度均匀度与防眩效果,LED黑板灯配光非对称,即光束角(或半峰光束角)在初始测试(Oh)与正常燃点 点击查看>> h 或以上时间均满足:C0-C180面应≥100° C90-C270面应≤50°。
事实依据
根据《CQC3155- (略) 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规定:
5. 5. 3.1 配光书写板灯具C0-180平面的配光曲线应是对称的,C90-270平面的配光曲线宜是非对称的.“LED教室灯须满足宽光束角对称类型,即光束角(或半峰光束角)在初始测试(Oh)与正常 燃点 点击查看>> h或以上时间均满足:C0-C180面及C90-C270面均应≥75°且两平面光束角差值(绝 对值)≤3° o LED黑板灯配光非对称,即光束角(或半峰光束角)在初始测试(Oh)与正常燃点 点击查看>> h或以上时间均满足:C0-C180面应≥100°且C90-C270面应≤50°。”以上范围值是如何计算得出的,请给出计算公式,我方咨询了众多 (略) 商都无法给出计算公式,文件中提到的结果是如何得出的,请给出具体的依据及计算原理和过程,方便投标人在市场采购咨询中,找到合适的护眼灯。且同为教室内使用灯具为何参数设计不一致,且被设置为废标 条款,涉嫌以特定产品资质数据控标,具有严重的倾向性,排除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灯具产品竞争,不公平不公正,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 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釆购代理 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 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一、 (略) 5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 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要求。二、 (略) 4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序号14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的。违法违规。
质疑要求: (略) 有光束角的参数要求。
质疑答复一:
答复依据:1、采购项目设定的光束角范围值符合CQC3155-2016标准要求,为了实现优良的光环境, (略) 具有的自身环境特点,招标文件对不同应用场景灯具的光束角做出合理区间值设定(不是特定唯一值),是在参考国家标准和专业照明设计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的使用需求做出的采购需求。根据本次项目需求及综合以往已完成招标项目的参数以及 (略) 家响应情况,市 (略) 家的参数(三家以上)可以满足条款要求;不存在“表明特定要求的投标人或产品、专利、商标、品牌或其他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质疑人提出“涉嫌以特定产品资质数据控标,具有严重的倾向性,排除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灯具产品竞争,不公平不公正,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 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质疑人缺乏提供相应证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 (略) )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此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二、
一、LED 教室灯▲2.3、LED 教室灯通过依据 GB 7000. 1-2015.、GB/T 点击查看>> -2017、GB/T 点击查看>> 、201-2016标准要求的LED灯具产品寿命认证,且评价结果为 点击查看>> h;
二、LED 黑板灯▲2.3、LED 黑板灯通过依据 GB 7000. 1-2015、GB/T 点击查看>> -2017、GB/T
点击查看>> . 201-2016标准要求的LED灯具产品寿命认证,且评价结果为 点击查看>> h;
事实依据:
在当今国家强调创 (略) 召下,产品更新换代,推陈出新的速度非常快,照明产品 并不复杂,照明灯具的研发速度非常快,3个月就会推出一款新产品。招标文件中要求寿命认证为 点击查看>> h,产品经过 点击查看>> 小时的(折算后要5年)检测,那最终中标的产品将是5年前 的落后产品,不满足采购人需求,不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根据采购法的要求公开招 标使用的产品应该是当下最先进,最先研发问世的产品。招标参数如此设计且被设置为废标条款,明显是为某品牌控标具有严重的倾向性,排除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灯具产品竞争,不公平不公正,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文件采用多标准认证进行控标,且《GB 7000. 1-2015》并不涉及LED灯具的寿命认证,因 此将其设为标准不合理不合规。LED灯具的CCC强制认证就有包含《GB 7000. 1-2015》的认证 标准,因此提供CCC认证证书也应得到认可。
据 (略) 知,体现 GB 点击查看>> -2015、GB/T 点击查看>> -2017、GB/T 点击查看>> . 201-2016 标 准的认证证书是某发证机构独有的发证方式,具有严重限制性与排斥性。
以上内容的设置,属于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一、 (略) 5设定 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要求,二、釆购需求序 号4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序号14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 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违法违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 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 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一、 (略) 5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 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要求。二、 (略) 4以不合理的条件对 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序号14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的。
质疑要求:以上条款修改为“LED教室灯、LED黑板灯通过寿命至少 点击查看>> h测试,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封面带有CMA及CNAS标志的完整检测报告复印件及国家市场 (略) (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质疑答复二:
答复依据:1、招标文件中对产品寿命提出要求,是对采购产品使用周期的一个考量,寿命越高越好。教室照明产品的采用要保证产品性能的稳定性,保证产品长期的护眼效果,保证给学生提供长期的良好光环境, (略) 采购教室照明产品的长期利益。且证书是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用于证明产品的参数数据,不存在倾向性。
2、质疑人提出的“标文件中要求寿命认证为 点击查看>> h,产品经过 点击查看>> 小时的(折算后要5年)检测,那最终中标的产品将是5年前 的落后产品”,经行业专家解答: 点击查看>> 小时寿命测试认证过程:
GB/T 点击查看>> -2017测试要求:
质疑人提出的“《GB 7000. 1-2015》并不涉及LED灯具的寿命认证”也是毫无根据的质疑:
(略) 要求的认证证书,只要提供的产品满足标准要 (略) 家都可申请。
3、教体艺厅函〔2022〕4号文件要求第三项:
法律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证过程相对于检测过程更为复杂, (略) 质量保障能力的评价,检测只针对送样样品的标准符合性进行测试,因此,为确保本项目采购产品质量,对于重点参数指标根据市场认证行情和相关认证标准对产品进行充分认证是合理合规的。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 (略) )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此质疑事项缺乏法律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三、
一、LED教室灯2. 4、LED教室灯通过频闪性能认证,其波动深度为“无显著影响水平”
或“无危害”
二、LED黑板灯2. 4、LED黑板灯通过频闪性能认证,其波动深度为“无显著影响水平” 或“无危害”
备注:第2. 1-2. 6项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国家市场 (略) (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事实依据
根据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1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中的规定,光输出波 形的波动深度应不大于下表的限值。
招标文件要求灯具的波动深度为“无显著影响水平”或“无危害”,从上述国标的要求看 出波动深度值是在一定范围内的,招标文件的要求与以上标准内容不符,涉嫌以特定产品资质数据控标,具有严重的倾向性,排除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灯具产品竞争,不公平不公正,严重限 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 视待遇。
文件要求认证证书,认证时效长,费用昂贵,歧视新成立企业或中小企业参与项目的权利, 加重企业投标负担,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不符。
以上内容的设置,属于《南宁市政府釆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一、 (略) 5设定 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要求。二、采购需求序 号4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序号14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 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违法违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 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一、 (略) 5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 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要求。二、 (略) 4以不合理的条件对 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序号14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的。质疑要求:以上条款修改为“LED教室灯、LED黑板灯通过频闪性能测试,提供第三方检 测机构岀具封面带有CMA及CNAS标志的完整检测报告复印件及国家市场 (略) (全国 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査询截图。”。
质疑答复三:
答复依据:1、照明是面对人的,灯具频闪会对人产生用眼疲劳,视力下降等副作用,本项目的要求是从师生照明健康护眼角度考虑,对采购产品提出了高标准要求,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认证证书是为了佐证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对产品的频闪危害做了要求,证书表明该批次和该类型产品的技术参数,是招 (略) 依据的评判标准,是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需求。且证书是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用于证明产品的参数数据,不存在倾向性。经 (略) 要求的认证证书,只要提供的产品满足标准要 (略) 家都可申请。《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话条例》等法律、法规也并未禁止在采购活动中要求提供认证证书。本条款设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 质疑人提出“文件要求认证证书,认证时效长,费用昂贵,歧视新成立企业或中小企业参与项目的权利, 加重企业投标负担,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不符。”的质疑不符合教体艺厅函〔2022〕4号文件要求第三项: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证过程相对于检测过程更为复杂, (略) 质量保障能力的评价,检测只针对送样样品的标准符合性进行测试,因此,为确保本项目采购产品质量,对于重点参数指标根据市场认证行情和相关认证标准对产品进行充分认证是合理合规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 (略) )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此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四、
事实依据:
1、据市场调查显示,该技术参数特指深圳市计量质 (略) 出具的教室光环境认证,间接指定发证机构,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严重不符,限制了其他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的权 利,且此项认证属于企业自愿性认证资质,非强制性认证。且“依据GB/T 5700-2008, GB 7793-2010, GB/T 点击查看>> -2018、GB 点击查看>> -2013”属于标准的叠加规模指标,具有严重倾向性、 排他性。以上条款的设置,为某产品制造商设计参数的嫌疑,违反公平公正原则,严重限制了 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 遇。以上内容的设置,属于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 成交条件,属于《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三、评分办法和 (略) 10以 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违法违规。
2、采购方的釆购诉求应集中在改善教室照明环境,保护学生视力;对于LED教室灯和黑板灯GB7793-2010《 (略) 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中已明确了各项指标,包括平均照度, 照度均匀度、显色指数等指标,只要满足或优于国家标准,满足教室照明改善效果要求的,就是合格的产品,招标 (略) 谓的“健康之光指数”,用特定认证资质有极大的控标的嫌疑, (略) 分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和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进行差别对待或者歧视。
根据市场调查显示,该技术参数特指广东省东莞市质 (略) 出具的《健康照明产 品优质光谱(健康之光指数)等级评价技术规范》认证且等级评价为“五星”,间接指定发证机构,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严重不符,限制了其他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的权利,且此项认证属 于企业自愿性认证资质,非强制性认证,具有严重倾向性、排他性。以上条款的设置,为某产品制造商设计参数的嫌疑,违反公平公正原则,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以上内容的设置,属于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 成交条件,属于《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三、评分办法和 (略) 10以 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违法违规。
3、CQC 3155-2016对波动深度的规定是:灯具在额定电压下工作时,光输出波形的波动深度 不应大于下表限值,与灯点燃的时间没有任何关系。
招标文件中要求:所投教室灯、黑板灯满足波动深度(%)在初始测试(Oh)与 点击查看>> h (正 常燃点)或以上均符合“无显著影响”或“无危害”的要求,与以上标准明显不符,涉嫌为某产品制造商设计参数的嫌疑,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4、根据《CQC3155- (略) 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规定
以下是IEC/TR 点击查看>> 关于蓝光的描述
不管以上哪个标准还是其他教室照明相关标准并未提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 点击查看>> h (正 常燃点)或以上时间的光通维持率(%) ≥98,此评分标准的的设计,明显 (略) 家量身定制的控标意图明显,具有严重的指向性和排他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 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文件明确要求依据GB/T 9468-2008或者CQC 3155-2016标准,涉嫌以特殊资质来进行控标。 点击查看>> h (正常燃点)或以上规定,歧视新成立企业或中小企业参与项目的权利,加重企业投标负担,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不符。因此,上述条款以大分值扣分项,涉嫌为某产品制造商设计参数的嫌疑,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以上内容的设置,属于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 成交条件,属于《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三、评分办法和 (略) 10以 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违法违规。
5、每盏整灯灯条数量越多,意味着亮度越强,亮度越强照成的明暗对比就会更强烈,眩光更严重,而评分标准要求的满分是:每盏整灯灯条数量为4条或以上的计2分;满分2分,设 计的如此不专业,我司严重怀 (略) 商的专业性及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且以上参数的规定,与LED教室灯与LED黑板灯GB7793-2010《 (略) 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已经有明确的各项指标,包括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显色指数等技术指标不符,有为某企业控分的嫌疑,限制了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灯具产品竞争,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文件明确要求依据GB/T 点击查看>> .201-2016标准,涉嫌以特殊资质来进行控标。上述条款以大分值扣分项,涉嫌为某产品制造商设计参数的嫌疑,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以上内容的设置,属于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 成交条件,属于《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三、评分办法和 (略) 4.1 设定的评分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序号10以其 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违法违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 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釆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 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三、评分办法和 (略) 4.1设定的评分 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序号10以其他不合理的 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
质疑要求:以上评分标准修改为“1、所投教室灯、黑板灯通过教室照明光环境认证,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证 (略) (略) 及标准)及国家认监委官网(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佐证,有一项不符合的不计分; (略) 完全满足的计2分,满分4分。”。
以上评分标准修改为“2、所投教室灯、黑板灯通过绿色健康认证,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 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证 (略) (略) 及标准)及国家认监委官网(全 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佐证, (略) 满足的计2分,满分4分。”。
以上评分标准修改为“3、所投教室灯、黑板灯满足波动深度(%)均符合“无显著影响” 或“无危害”的要求, (略) 满足的计2分,满分4分;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略) (略) 及检测日期)及国家认监委官网(全国认证认 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査询截图佐证。”
以上评分标准修改为“4、所投教室灯、黑板灯满足:6000h (正常燃点)或以上时间的光通维持率(%) ≥93且视网膜蓝光危害为RGO的, (略) 满足的计2分,满分4分;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略) (略) 及检测日期)及国 家认监委官网(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佐证。”。
删除以上条款灯条数量不合理不合规要求。
质疑答复四:
答复依据:1、质疑人提出的“依据GB/T 5700-2008, GB 7793-2010, GB/T 点击查看>> -2018、GB 点击查看>> -2013”属于标准的叠加规模指标,具有严重倾向性、 排他性。”回复:GB/T 5700-2008《照明测量方法》,GB 7793-2010《 (略) 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8《 (略) 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 点击查看>> -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与投标货物质量及合同履行相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略) 要求的认证证书,是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用于证明产品的参数数据,不存在倾向性,只要提供的产品满足标准要 (略) 家都可申请。
2、质疑人提出的“招标 (略) 谓的“健康之光指数”,用特定认证资质有极大的控标的嫌疑, (略) 分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和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进行差别对待或者歧视。”回复:健康之光指数要求:
(略) 要求的认证证书,是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用于证明产品的参数数据,不存在倾向性,只要提供的产品满足标准要 (略) 家都可申请。为保证给学生提供长期的良好光环境, (略) 采购教室照明产品的长期利益,采购项目设定高于该标准的要求并无不妥。在不违背采购控制价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利及义务选择性能最优的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证过程相对于检测过程更为复杂, (略) 质量保障能力的评价,检测只针对送样样品的标准符合性进行测试,因此,为确保本项目采购产品质量,对于重点参数指标根据市场认证行情和相关认证标准对产品进行充分认证是合理合规的。
质疑人提出的第1、2条质疑不符合教体艺厅函〔2022〕4号文件要求第三项:
3、质疑人提出的第3款也明确了CQC 3155-2016对波动深度限制要求是真实合理存在的:
本项目的要求是从师生照明健康护眼角度考虑,需考量采购产品质量的长久稳定性和安全性,产品在真实测试环境中的跟踪数据能反映产品的性能以及稳定性,与投标货物质量相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为确保采购货物质量及评估投标人服务水平与履约能力,在依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在招标文件中对证明资料作出合理要求,以上条款设置合理合法合规,无排他性,没有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4、质疑人提出的第4款也明确了教室照明灯具的蓝光要求需符合《CQC3155- (略) 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规定:
本项目的要求是从师生照明健康护眼角度考虑,需考量采购产品质量的长久稳定性和安全性,产品在真实测试环境中的跟踪数据能反映产品的性能以及稳定性,与投标货物质量相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质疑人提出的第5款“每盏整灯灯条数量越多,意味着亮度越强,亮度越强照成的明暗对比就会更强烈,眩光更严重,依据GB/T 点击查看>> .201-2016标准,涉嫌以特殊资质来进行控标”回复:项目采购需求对教室灯结构做了要求:
要求采购的教室灯为一体式灯具,三层以上的防眩结构,不存在质疑人提出的“亮度越强照成的明暗对比就会更强烈,眩光更严重”,从师生照明健康护眼角度考虑,灯具的出光均匀度也是项目采 (略) 分,全国 (略) 家,产品结构、质量参差不齐;只要是符合的产品都可以申请,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报告及国家认监委官网(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采购人经过广泛的市场调查及参考国内同类采购项目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特点、实际需要,对产品后期应用的质量保证作出了重点要求,该条款与投标货物质量及企业履约能力相关,所设置的评分标准具备竞争性。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87 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及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 (略)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 (略) 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法律规定,并结合项目特点、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制定的招标文件。
此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五、
事实依据
LED教室灯与LED黑板灯的采购诉求应集中于保护学生视力,满足并优于GB7793-2010《中
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只要满足并优于《 (略) 教室采光和照明卫 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就是合格以及优秀的产品。对于LED教室灯与LED黑板灯GB7793-2010 《 (略) 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已经有明确的各项指标,包括平均照度、照 度均匀度、显色指数等。
其中,“检测报告的检测依据为 GB7793-2010、GB/T 点击查看>> -2018、GB/T 点击查看>> -2006 等” 采用多个标准叠加的设计, (略) 家控标的嫌疑。其次,现场照明测试并没有任何标准规定需一起做“频闪特性”与“光生物安全性”。最后,“送检(委托)单位为投标人”很明显 是非常不合理的条件,为什么一定要求送检单位一定是投标人呢,明明知道投标单位很多并不是一定生产企业,这一条款明显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以上内容采用多个不同产品性能指标、多重标准、限定送检(委托)单位为投标人,采用报告数量叠加(需要16份报告才可满分)等进行设置,具有严重的限制性、歧视性、排斥性 与倾向性,间接利用经营业绩或营业收入进行限制条件,违反《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 (略) )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 项目的采 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 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 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涉嫌为某产品制造商设计参数的嫌疑,违反公平公正原 则,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以上内容的设置,属于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 成交条件,属于《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三、评分办法和 (略) 4.1 设定的评分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序号10以其 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违法违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釆购代理 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 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 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A)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三、评分办法和 (略) 4.1设定的评分 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序号10以其他不合理的 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
质疑要求:以上条款修改为“3.1 -商务资信-1-投标人 (略) 投品牌以往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对一间教室( (略) 的教室)光环境改造的检测合格报告的,得 4分,最多得8分。
说明:检测报告须同时满足下述3点,否则不予认定:
①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岀具封面带有CMA.CNAS标志的完整检测报告复印件及 国家市场 (略) (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检测报告的检测依据为GB7793-201。等。③检测指标至少包括:教室维持平均照度及教室照 度均匀度;黑板维持平均照度及黑板照度均匀度;统一眩光值。”。
质疑答复五:
答复依据:1、对质疑人提出的“检测报告的检测依据为 GB7793-2010、GB/T 点击查看>> -2018、GB/T 点击查看>> -2006 等”答复:GB7793-2010《 (略) 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8《 (略) 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T 点击查看>> -2006《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与投标货物质量和合同履行相关。
2、对质疑人提出的“送检(委托)单位为投标人”、“采用报告数量叠加(需要16份报告才可满分)等进行设置”答复:该项是对本次项目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要求, (略) 多,教室数量及类型多样,采购人经过广泛的市场调查及参考国内同类采购项目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特点、实际需要,对产品后期应用的质量保证及供应商履约能力保证作出了重点要求,该条款与投标货物质量及企业履约能力相关,所设置的评分标准具备竞争性。
3、项目已严 (略) 令第十条“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 (略)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 (略) 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等规定。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以及对供应商实行区别待遇以及歧视待遇。
此质疑事项缺乏法律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六、
事实依据
“ (略) 投产品制造商具有“LED照明灯具”相关的IS 点击查看>> ... . ”,“LED照明灯具”限定了企业的经营范围,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无关,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 (略) 一、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四) 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 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 (略) 一、进一步明确招标投标过程中对企业经 营资质资格的审查标准企业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其经营范围由其章程确定,并依法按照相 关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略) 会公示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招标人在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 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 营资质资格的依据,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釆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 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不得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 的经营范围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有明确要求的,应当对其是否被准予行政许可、取得相关资质资格情况进行审查,不应以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审查代替, 或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记载行政许可批准证件上的具体内容作为审查标准。
以上内容的设置,属于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 成交条件,属于《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三、评分办法和 (略) 4.1 设定的评分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序号10以其 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违法违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釆购代理机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 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 釆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A)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 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以上内容的设置,属于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 成交条件,属于《南宁市政府釆购负面清单(货物类)》三、评分办法和 (略) 4.1 设定的评分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序号10以其 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
质疑答复六:
答复依据:1、本次采购的核心产品是“灯具”,要 (略) 投产品制造商具有“LED照明灯具”相关的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点击查看>>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点击查看>> :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以确保产品能够满足采购人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保证采购人服务期内相关权益,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与合同履行有关。本项目评分标准为采购人经过广泛的市场调查及参考国内同类采购项目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特点、实际需要,对产品后期应用的质量保证体系作出了重点要求,所设置的评分标准具备竞争性,符合采购项目的特点及实际需求。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项目已严 (略) 令第十条“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
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 (略)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 (略) 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等规定。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以及对供应商实行区别待遇以及歧视待遇。
此质疑事项缺乏法律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略) 的质疑事项均不成立,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略) 令第94 号)规定,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有向同级政府采 (略) 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南宁市 (略)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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