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墨圣泉古镇西入口组团工程(广场)景观建筑、构筑物工程施工劳务协作(项目编号:AHCJ-2022-084)补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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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墨圣泉古镇西入口组团工程(广场)景观建筑、构筑物工程施工劳务协作(项目编号:AHCJ-2022-084)补遗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水墨圣泉古镇西入口组团工程(广场)景观建筑、构筑物工程施工劳务协作( (略) :AHCJ-2022-084)招标文件中针对计价方式、合同价款的调整等条款作如下补充:

一、计价方式

1.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计价原则:

(1)委托编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单位编制,投标人须派商务造价人员参与核对过程。并经建设单位组织核对并形成经核对确认控制价(中标人参与配合),经核对双方(建设单位、招标人)确认后, (略) 分,以造价咨询机构复审意见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2)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原则:

①编制依据为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略) 有项目类型,均根据安徽省营改增现行有关规定计价。中标人需无条件认可:在项目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过程中如有新的文件出台,依据新的文件规定编制项目清单及控制价。如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未涉及的专业,按现行的相关计价规范执行。

②信息价及材料价格确定:最终各单项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经图审合格后,按照建设单位要求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份数提交 (略) ,建设单位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各单项工程清单控制价,材料信息价按照建设单位接受到招标人提供图纸的信息价月份当月宿州市建设工 (略) 发布的《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主刊为准(宿州市信息价中有萧县的信息价,优先采用), 若宿州市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依次参照对应月份淮北市、蚌埠市信息价中材料价格种确定。材料价格上述地区信息价没有的,由建设单位、招标人、监理单位共同组织询价 (略) 分材料价格,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③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核对原则:各个单项工程清单、控制价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组织造价咨询单位与招标人进行核对,投标人须派商务造价人员参与核对过程。 (略) 有疑问一次性提交招标人和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单位核对提出的疑问,如审核存在漏项、错项、单价有误的,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附计算书和详细的工程内容及项目特征,否则招标人对此异议不予受理。按照上述程序经核对双方确认后 (略) 分,以审计复审确定的价格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每个单项工程一经双方核对确定后,除价格调整因素外,一律不予调整。如:某一单项工程建安工程费经核对确认控制价为Ki(某一单项工程暂列金额为Zi,某一单项工程暂估价为Gi),则本项目经核对确认审计单位复审的清单控制价为∑Ki。

注:1. (略) 在 (略) 门要求备案控制价的,则本项目经核对确认控制价∑ (略) 在 (略) 门备案控制价为准(如造价咨询机构计量组价有误, (略) 在 (略) 门要求备案控制价为准调整)。

④在编制清单控制价时,其中施工排水、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及价格按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意见为准;编制清单控制价时,基坑及管沟放坡系数有争议时,以建设单位选取为准,无论现场、施工组织设计如何约定,不予调增土方的量,中标人须确保符合相关质量、安全规范等要求;若同一个子目控制价组价时,有两个及以上的定额子目可以套取时,以建设单位选取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上述风险。赶工措施费不予计取;措施项目清单中仅包含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保护费、非夜间施工照明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和临时设施保护费,措施项目清单取费标准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意见为准,投标时应充分考虑上述风险。因勘察报告中未体现或探明不准确,后期施工中出现地下水位、暗河、流沙等不良地质状况,不予变更调整。项目涉及的不可竞争费费率有不同专业可以选取时,以建设单位选取为准,中标人无条件服从。

⑤各个单项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核对确认后,中标人应按设计规范、设计功能及施 (略) 内容。

⑥鉴于本项目工期紧张、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中标人不得以清单、控制价未确定而拖延工程进度,因此拖延工期的,工期不予调整,自行安排赶工措施。

⑦材料及设备品牌及要求:如建设单位提供的《质控材料一览表》中有要求的,中标人按《质控材料一览表》各项要求执行,对主要设备及材料品牌有特殊需求的或《质控材料一览表》中没有的设备及材料,参照投标人响应的品牌执行。投标人响应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须为同一档次优等产品,若投标时响应的品牌,经招标人结合市场认定投标人响应的品牌不是同一档次优等产品,招标人有权选择响应的品牌中的任一优等品牌或经市场调研后选择响应品牌之外的任一优等品牌,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招标人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品牌不予进场使用或结算时不予计量。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所有单项工程价格调整因素导致合同价款调整为∑Ti):

(1)各单项工程建安工程费调整原则及约定:

价格调整因素:本项目价格调整的因素有且只有以下情形:

①政策性调整:人工单价、增值税率等发生政策性调整时,按照安徽省宿州市建设工 (略) 门发布的有关最新文件执行。因政策性调整引起的单项工程合同价格调整,原则上在整体项目竣工后一次性调整,施工机械使用费不予调整。

②除可调价材料:钢材、水泥、砼、黄沙以外,其他材料价格在施工过程中一律不予调整。可调材料的价格变化指各单项工程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单项工程经监理单位审批的单项工程竣工之日期间的宿州市信息价平均值与控制价编制时的当月信息价相比较,价格差值在±5%(含±5%)以内的,不予调整,如差值超出±5%,只对超出±5%的部分进行调整,各单项工程可调材料价格变化引起合同价款变化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③由于非中标人原因导致设计变更、签证等引起的变化,按实际调整。设计变更、签证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按以下规则由中标人提出,经建设单位、招标人、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a.变更主要有以下情形:

1)因不可抗力或业主主导的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中漏、错项、设计深度达不到国家规范要求;

2)为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更好地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

3)在不降低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能有效减少工程量、降低施工难度、节约工程投资、加快施工进度而进行设计优化的;

4)有利于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有利于工程节地、节材、节水、节能,避免水土流失,改善施工条件而调整或修改的;

5)项目涉及水利工程、工矿区、规划调整、景区开发、生态建设、文物保护、杆管线迁改和市容管理、环境保护等,需要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和完善的;

6)根据政府或政 (略) 门要求,须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施工进度进行调整的;

7)其它非中标人原因导致的变更。

b.变更程序

对上述涉及的工程变更,要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跟踪审计、施工四方共同进行,提交四方签名的书面建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注明变更理由。

c.因中标人原因变更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因“a.”中原因引起经济签证的结算与本次设计施工策划咨询中标人中标固定建安工程费率保持一致,变更涉及的材料价格与变更签证经监理、建设单位确认的当月信息价为准(变更签证材料价格不再考虑期间材料物价上涨因素)。因上述原因引起的变更签证,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d.变更价款的计算原则(综合单价下浮率与中标价保持一致):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和双方约定的计价方式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中标人配合招标人报价后经建设单位委托跟审单位确认后执行,如有争议,以建设单位委托跟审单位的价格为准。

④不可抗力;

⑤根据政府或政 (略) 门要求,招标单位有权应建设单位要求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执行招标人发出的变更指令,且不得对此进行利润索赔、工期索赔。由此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原则上与进度款支付同步调整支付。

三、专业工程暂估价以及建设单位确定的其他设备、材料

1.专业工程暂估价

(1)在编制各单项工程清单控制价时给定暂估价的专业服务、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作为采购人,选择供应商,招标人以此中标价列入合同价格,不再进行下浮。

(2)在编制各单项工程清单控制价时给定暂估价的专业服务、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①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作为采购人,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招标人以此中标价列入合同价格,不再进行下浮。

②由建设单位委托造价咨询机构按照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提出暂估价清单,此部分价款最终以审计单位复审结果为准。招标人以此确定的价款(双方审核确定的价款*B%)列入合同价格。

注:专业工程暂估价,结算 (略) 分的专业工程合同、发票等材料作参考,最终以审计单位复审结果为准。

2.建设单位确定的建设工程中设备、材料

参照“1.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原则进行计价。

3.建设单位确定的其他设备

参照“1.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原则进行计价。

四、其他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现场配合及管理:

1.当建设单位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或暂估价项目(如有),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对建设单位发包的上述工程既进行施工现场协调和统一管理,并提供相应配合服务,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得索要增加任何费用。如中标人不予配合,招标人可委托其 (略) 理,所发生费用、造成损失(包 (略) 承建工程产生的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发生各项费用从中标人工程款中扣除。

2.结算审计审减额超过5%时, (略) 分的审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五、其他

合同价款确定过程中其他未尽事宜或表述前后不一致的,以招标人解释为准。

注:此补遗视同招标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补遗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执行本公告。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潜在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补遗。

安徽省 (略)

安徽省城建 (略) (略)

2022年8月24日







各潜在投标人:

水墨圣泉古镇西入口组团工程(广场)景观建筑、构筑物工程施工劳务协作( (略) :AHCJ-2022-084)招标文件中针对计价方式、合同价款的调整等条款作如下补充:

一、计价方式

1.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计价原则:

(1)委托编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单位编制,投标人须派商务造价人员参与核对过程。并经建设单位组织核对并形成经核对确认控制价(中标人参与配合),经核对双方(建设单位、招标人)确认后, (略) 分,以造价咨询机构复审意见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2)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原则:

①编制依据为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略) 有项目类型,均根据安徽省营改增现行有关规定计价。中标人需无条件认可:在项目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过程中如有新的文件出台,依据新的文件规定编制项目清单及控制价。如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未涉及的专业,按现行的相关计价规范执行。

②信息价及材料价格确定:最终各单项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经图审合格后,按照建设单位要求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份数提交 (略) ,建设单位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各单项工程清单控制价,材料信息价按照建设单位接受到招标人提供图纸的信息价月份当月宿州市建设工 (略) 发布的《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主刊为准(宿州市信息价中有萧县的信息价,优先采用), 若宿州市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依次参照对应月份淮北市、蚌埠市信息价中材料价格种确定。材料价格上述地区信息价没有的,由建设单位、招标人、监理单位共同组织询价 (略) 分材料价格,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③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核对原则:各个单项工程清单、控制价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组织造价咨询单位与招标人进行核对,投标人须派商务造价人员参与核对过程。 (略) 有疑问一次性提交招标人和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单位核对提出的疑问,如审核存在漏项、错项、单价有误的,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附计算书和详细的工程内容及项目特征,否则招标人对此异议不予受理。按照上述程序经核对双方确认后 (略) 分,以审计复审确定的价格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每个单项工程一经双方核对确定后,除价格调整因素外,一律不予调整。如:某一单项工程建安工程费经核对确认控制价为Ki(某一单项工程暂列金额为Zi,某一单项工程暂估价为Gi),则本项目经核对确认审计单位复审的清单控制价为∑Ki。

注:1. (略) 在 (略) 门要求备案控制价的,则本项目经核对确认控制价∑ (略) 在 (略) 门备案控制价为准(如造价咨询机构计量组价有误, (略) 在 (略) 门要求备案控制价为准调整)。

④在编制清单控制价时,其中施工排水、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及价格按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意见为准;编制清单控制价时,基坑及管沟放坡系数有争议时,以建设单位选取为准,无论现场、施工组织设计如何约定,不予调增土方的量,中标人须确保符合相关质量、安全规范等要求;若同一个子目控制价组价时,有两个及以上的定额子目可以套取时,以建设单位选取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上述风险。赶工措施费不予计取;措施项目清单中仅包含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保护费、非夜间施工照明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和临时设施保护费,措施项目清单取费标准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意见为准,投标时应充分考虑上述风险。因勘察报告中未体现或探明不准确,后期施工中出现地下水位、暗河、流沙等不良地质状况,不予变更调整。项目涉及的不可竞争费费率有不同专业可以选取时,以建设单位选取为准,中标人无条件服从。

⑤各个单项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核对确认后,中标人应按设计规范、设计功能及施 (略) 内容。

⑥鉴于本项目工期紧张、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中标人不得以清单、控制价未确定而拖延工程进度,因此拖延工期的,工期不予调整,自行安排赶工措施。

⑦材料及设备品牌及要求:如建设单位提供的《质控材料一览表》中有要求的,中标人按《质控材料一览表》各项要求执行,对主要设备及材料品牌有特殊需求的或《质控材料一览表》中没有的设备及材料,参照投标人响应的品牌执行。投标人响应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须为同一档次优等产品,若投标时响应的品牌,经招标人结合市场认定投标人响应的品牌不是同一档次优等产品,招标人有权选择响应的品牌中的任一优等品牌或经市场调研后选择响应品牌之外的任一优等品牌,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招标人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品牌不予进场使用或结算时不予计量。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所有单项工程价格调整因素导致合同价款调整为∑Ti):

(1)各单项工程建安工程费调整原则及约定:

价格调整因素:本项目价格调整的因素有且只有以下情形:

①政策性调整:人工单价、增值税率等发生政策性调整时,按照安徽省宿州市建设工 (略) 门发布的有关最新文件执行。因政策性调整引起的单项工程合同价格调整,原则上在整体项目竣工后一次性调整,施工机械使用费不予调整。

②除可调价材料:钢材、水泥、砼、黄沙以外,其他材料价格在施工过程中一律不予调整。可调材料的价格变化指各单项工程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单项工程经监理单位审批的单项工程竣工之日期间的宿州市信息价平均值与控制价编制时的当月信息价相比较,价格差值在±5%(含±5%)以内的,不予调整,如差值超出±5%,只对超出±5%的部分进行调整,各单项工程可调材料价格变化引起合同价款变化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③由于非中标人原因导致设计变更、签证等引起的变化,按实际调整。设计变更、签证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按以下规则由中标人提出,经建设单位、招标人、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a.变更主要有以下情形:

1)因不可抗力或业主主导的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中漏、错项、设计深度达不到国家规范要求;

2)为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更好地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

3)在不降低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能有效减少工程量、降低施工难度、节约工程投资、加快施工进度而进行设计优化的;

4)有利于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有利于工程节地、节材、节水、节能,避免水土流失,改善施工条件而调整或修改的;

5)项目涉及水利工程、工矿区、规划调整、景区开发、生态建设、文物保护、杆管线迁改和市容管理、环境保护等,需要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和完善的;

6)根据政府或政 (略) 门要求,须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施工进度进行调整的;

7)其它非中标人原因导致的变更。

b.变更程序

对上述涉及的工程变更,要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跟踪审计、施工四方共同进行,提交四方签名的书面建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注明变更理由。

c.因中标人原因变更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因“a.”中原因引起经济签证的结算与本次设计施工策划咨询中标人中标固定建安工程费率保持一致,变更涉及的材料价格与变更签证经监理、建设单位确认的当月信息价为准(变更签证材料价格不再考虑期间材料物价上涨因素)。因上述原因引起的变更签证,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d.变更价款的计算原则(综合单价下浮率与中标价保持一致):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和双方约定的计价方式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中标人配合招标人报价后经建设单位委托跟审单位确认后执行,如有争议,以建设单位委托跟审单位的价格为准。

④不可抗力;

⑤根据政府或政 (略) 门要求,招标单位有权应建设单位要求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执行招标人发出的变更指令,且不得对此进行利润索赔、工期索赔。由此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原则上与进度款支付同步调整支付。

三、专业工程暂估价以及建设单位确定的其他设备、材料

1.专业工程暂估价

(1)在编制各单项工程清单控制价时给定暂估价的专业服务、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作为采购人,选择供应商,招标人以此中标价列入合同价格,不再进行下浮。

(2)在编制各单项工程清单控制价时给定暂估价的专业服务、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①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作为采购人,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招标人以此中标价列入合同价格,不再进行下浮。

②由建设单位委托造价咨询机构按照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提出暂估价清单,此部分价款最终以审计单位复审结果为准。招标人以此确定的价款(双方审核确定的价款*B%)列入合同价格。

注:专业工程暂估价,结算 (略) 分的专业工程合同、发票等材料作参考,最终以审计单位复审结果为准。

2.建设单位确定的建设工程中设备、材料

参照“1.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原则进行计价。

3.建设单位确定的其他设备

参照“1.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原则进行计价。

四、其他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现场配合及管理:

1.当建设单位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或暂估价项目(如有),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对建设单位发包的上述工程既进行施工现场协调和统一管理,并提供相应配合服务,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得索要增加任何费用。如中标人不予配合,招标人可委托其 (略) 理,所发生费用、造成损失(包 (略) 承建工程产生的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发生各项费用从中标人工程款中扣除。

2.结算审计审减额超过5%时, (略) 分的审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五、其他

合同价款确定过程中其他未尽事宜或表述前后不一致的,以招标人解释为准。

注:此补遗视同招标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补遗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执行本公告。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潜在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补遗。

安徽省 (略)

安徽省城建 (略) (略)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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