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海虹工业厂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的通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海虹工业厂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的通告
(略) 区建设用 (略) , (略) (略) (略) 东侧,总用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6平方米,土地权利人为海虹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该用地于2015年4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5- (略) )。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宗地面积由“ 点击查看>> .7平方米”变更为“ 点击查看>> .6平方米”;
二、 (略) 由“A106-0002”变更为“A106-0886”;
三、容积率由“≤3.33”变更为“≤4.2”;
四、建筑面积由“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76平方米, (略) 房 点击查看>> .71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 点击查看>> 平方米,办公 点击查看>> .39平方米,商业 点击查看>> 平方米,宿舍 点击查看>> 平方米。”变更为“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35平方米, (略) 分:厂房 点击查看>> .25平方米,办公 点击查看>> .39平方米,商业 点击查看>> 平方米,宿舍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略) 分:厂房 点击查看>> 平方米(含本次拆除 点击查看>> 平方米指标,其余为新增指标),商业 点击查看>> 平方米,宿舍7000平方米”;
五、建筑高度由“高层并满足航空限高要求”变更为“≤100米并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六、建筑退线由“ (略) 分依据现状;新建建筑各边≥9米”变更为“已建建筑现状控制,新建建筑 (略) 分≥9米,2 (略) 分≥6米”;
七、绿化覆盖率由“≥30%”变更为“≥25%”;
八、建筑覆盖率由“≤40%”变更为“≤50%”;
九、机动车泊车位由“888个”变更为“1388个”;
十、备注修改为:1. (略) A106-0886由本项目原A106-0002宗地收地后变更而来;2.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5- (略) )作废;3.本项目需无偿向政府贡献3400 (略) 房;4.本项目新建204 (略) 房中含本次拆除的 点击查看>> 平方米指标,其余为新增指标;5.本项目后续若需配建仓库、食堂等指标,相应指标应从宿舍或商业指标中扣减;6.本项目应配套建设海绵城市相关设施,应满足《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应低于52%。7.项目范围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 (略) 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8.关于本项目新建建筑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请按照《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落实;9.项目新建建筑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10.本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11.其余未尽事宜须满足《深标》等相关规范;
十一、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2年8月25日-2022年9月3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 (略) (略) 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深圳市规划 (略)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同时发布。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附件: (略) 区位置示意图
市规划 (略) (略)
2022年8月24日
(略) 区建设用 (略) , (略) (略) (略) 东侧,总用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6平方米,土地权利人为海虹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该用地于2015年4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5- (略) )。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宗地面积由“ 点击查看>> .7平方米”变更为“ 点击查看>> .6平方米”;
二、 (略) 由“A106-0002”变更为“A106-0886”;
三、容积率由“≤3.33”变更为“≤4.2”;
四、建筑面积由“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76平方米, (略) 房 点击查看>> .71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 点击查看>> 平方米,办公 点击查看>> .39平方米,商业 点击查看>> 平方米,宿舍 点击查看>> 平方米。”变更为“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35平方米, (略) 分:厂房 点击查看>> .25平方米,办公 点击查看>> .39平方米,商业 点击查看>> 平方米,宿舍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略) 分:厂房 点击查看>> 平方米(含本次拆除 点击查看>> 平方米指标,其余为新增指标),商业 点击查看>> 平方米,宿舍7000平方米”;
五、建筑高度由“高层并满足航空限高要求”变更为“≤100米并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六、建筑退线由“ (略) 分依据现状;新建建筑各边≥9米”变更为“已建建筑现状控制,新建建筑 (略) 分≥9米,2 (略) 分≥6米”;
七、绿化覆盖率由“≥30%”变更为“≥25%”;
八、建筑覆盖率由“≤40%”变更为“≤50%”;
九、机动车泊车位由“888个”变更为“1388个”;
十、备注修改为:1. (略) A106-0886由本项目原A106-0002宗地收地后变更而来;2.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5- (略) )作废;3.本项目需无偿向政府贡献3400 (略) 房;4.本项目新建204 (略) 房中含本次拆除的 点击查看>> 平方米指标,其余为新增指标;5.本项目后续若需配建仓库、食堂等指标,相应指标应从宿舍或商业指标中扣减;6.本项目应配套建设海绵城市相关设施,应满足《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应低于52%。7.项目范围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 (略) 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8.关于本项目新建建筑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请按照《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落实;9.项目新建建筑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10.本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11.其余未尽事宜须满足《深标》等相关规范;
十一、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2年8月25日-2022年9月3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 (略) (略) 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深圳市规划 (略)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同时发布。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附件: (略) 区位置示意图
市规划 (略) (略)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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