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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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答疑通知

(略) :FG 点击查看>> AS

项目名称:海州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投标人:

经招标人研究,现对海州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问题一: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中3.1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土地污染调查”或“土壤环境风险评估”项目业绩至少1个。”与5.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1)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拟派项目负责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土地污染调查”或“土壤环境风险评估”项目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重复使用同一业绩?

回复:可以重复使用一个业绩。

2、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 (略) 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业绩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重复使用同一业绩?

回复:可以重复使用一个业绩。

3、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 (略) 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综合实力”条款“(1)投标人 (略) (略) 有类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报告首次评审通过率均为100%的,得2分;”中“首次首次评审通过率均为100%”是否是指重庆 (略) 网站公示的“2019年度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报告评审审查通过情况”中“调查评估报告”通过率为100%?“(2)投标人 (略) (略) 有类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报告首次评审通过率均为100%的,得2分;”中“首次首次评审通过率均为100%”是否是指 重庆 (略) 网站公示的“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 技术报告评审(备案)情况信息公开(2020年度)”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通过率均为100%?“(3)投标人 (略) (略) 有类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报告首次评审通过率均为100%的,得2分;中“首次首次评审通过率均为100%”是否是指重庆 (略) 网站公示的“2021年度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技术报告评审(备案)通过情况”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通过率均为100%?(4)若投标人2020年、2021年承担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单项无业绩,统计表对应项为“空白”或者“/”,是否不满足通过率为100%?

回复:(1)投标人 (略) (略) 有类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报告首次评审通过率均为100%的,得2分;中“首次评审通过率均为100%”是指重庆 (略) 网站公示的“2019年度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报告评审审查通过情况”中“调查评估报告”通过率为100%。

(2)投标人 (略) (略) 有类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报告首次评审通过率均为100%的,得2分;中“首次评审通过率均为100%”是指 重庆 (略) 网站公示的“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 技术报告评审(备案)情况信息公开(2020年度)”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通过率均为100%。

(3)投标人 (略) (略) 有类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报告首次评审通过率均为100%的,得2分;中“首次评审通过率均为100%”是指重庆 (略) 网站公示的“2021年度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技术报告评审(备案)通过情况”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通过率均为100%。

(4)投标人2020年、2021年承担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单项无业绩,统计表对应项为“空白”或者“/”,不满足通过率为100%。

问题二:质疑内容:投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2) (略) 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综合实力-“投标人在 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已参与重点行业企业(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大型填埋场)用地调查基础信息采集服务工作的,每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根据2019年3月2日《 (略) (略) 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及2022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修订第二章招标-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第(三)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以上投标人综合实力业绩加分项明显属于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的加分项,据了解此类特定行业业绩就那几家单位,如:环科源博达,重庆汇亚环保,业主难道已经内定了其中标单位。本身此项目前面招投标须知表就已经有了业绩要求同时对项目经理也有了业绩要求,为何还设置其特定行业业绩作为加分项;此类加分项严重的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希望业主能删除或修改其这项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项。

回复:本项目设置涉及多个行业,国 (略) 2018年至2021年开展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重点行业企业包括(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大型填埋场)等行业,参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的单位包括高校、 (略) 、国企以及综合实力较强的民企。

本项目地块历史生产沿革过程中,涉及到电镀和化工企业,因此,为了确保本项目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有能力保证,设置该商务条款是为了筛选综合实力、把控本项目技术质量的优质投标单位。本条不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质疑内容:投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2) (略) 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综合实力-“投标人在 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已参与重点行业企业(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大型填埋场)用地调查基础信息采集服务工作的,每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根据“(2011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 (略) (略) 公布 根据2017年3月1日《 (略) 关于 (略) 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8年3月19日《 (略) 关于 (略) 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日《 (略) (略) 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2022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修订第二章招标-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第(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严重的违背了2022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希望业主能修改其这项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项。

回复:本项目设置涉及多个行业,国 (略) 2018年至2021年开展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重点行业企业包括(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大型填埋场)等行业,参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的单位包括高校、 (略) 、国企以及综合实力较强的民企。

本项目地块历史生产沿革过程中,涉及到电镀和化工企业,因此,为了确保本项目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有能力保证,设置该商务条款是为了筛选综合实力、把控本项目技术质量的优质投标单位。本条不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本项目与重点行业不相关,为什么需要设计重点行业调查,是不是 (略) ,经历过2 (略) 就那么几家, (略) 定好了吗? (略) ?汇亚?博达?宝航?如这些公司中标,我方将保持检举的权利。

回复:国 (略) 2018年至2021年开展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重点行业企业包括(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大型填埋场)等行业,参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的单位包括高校、 (略) 、国企以及综合实力较强的民企。

本项目地块历史生产沿革过程中,涉及到电镀和化工企业,因此,为了确保本项目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有能力保证,设置该商务条款是为了筛选综合实力、把控本项目技术质量的优质投标单位。

本项目为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请质疑人审慎依法行使权利,对于侵犯招标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招标人将依法保留起诉的权利。

本答疑与招标文件其他内 (略) ,均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重庆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 (略) 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5日




海州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答疑通知(1).docx
土污调查答疑通知.pdf

海州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答疑通知

(略) :FG 点击查看>> AS

项目名称:海州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投标人:

经招标人研究,现对海州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问题一: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中3.1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土地污染调查”或“土壤环境风险评估”项目业绩至少1个。”与5.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1)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拟派项目负责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土地污染调查”或“土壤环境风险评估”项目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重复使用同一业绩?

回复:可以重复使用一个业绩。

2、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 (略) 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业绩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重复使用同一业绩?

回复:可以重复使用一个业绩。

3、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 (略) 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综合实力”条款“(1)投标人 (略) (略) 有类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报告首次评审通过率均为100%的,得2分;”中“首次首次评审通过率均为100%”是否是指重庆 (略) 网站公示的“2019年度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报告评审审查通过情况”中“调查评估报告”通过率为100%?“(2)投标人 (略) (略) 有类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报告首次评审通过率均为100%的,得2分;”中“首次首次评审通过率均为100%”是否是指 重庆 (略) 网站公示的“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 技术报告评审(备案)情况信息公开(2020年度)”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通过率均为100%?“(3)投标人 (略) (略) 有类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报告首次评审通过率均为100%的,得2分;中“首次首次评审通过率均为100%”是否是指重庆 (略) 网站公示的“2021年度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技术报告评审(备案)通过情况”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通过率均为100%?(4)若投标人2020年、2021年承担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单项无业绩,统计表对应项为“空白”或者“/”,是否不满足通过率为100%?

回复:(1)投标人 (略) (略) 有类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报告首次评审通过率均为100%的,得2分;中“首次评审通过率均为100%”是指重庆 (略) 网站公示的“2019年度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报告评审审查通过情况”中“调查评估报告”通过率为100%。

(2)投标人 (略) (略) 有类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报告首次评审通过率均为100%的,得2分;中“首次评审通过率均为100%”是指 重庆 (略) 网站公示的“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 技术报告评审(备案)情况信息公开(2020年度)”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通过率均为100%。

(3)投标人 (略) (略) 有类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报告首次评审通过率均为100%的,得2分;中“首次评审通过率均为100%”是指重庆 (略) 网站公示的“2021年度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技术报告评审(备案)通过情况”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通过率均为100%。

(4)投标人2020年、2021年承担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单项无业绩,统计表对应项为“空白”或者“/”,不满足通过率为100%。

问题二:质疑内容:投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2) (略) 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综合实力-“投标人在 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已参与重点行业企业(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大型填埋场)用地调查基础信息采集服务工作的,每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根据2019年3月2日《 (略) (略) 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及2022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修订第二章招标-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第(三)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以上投标人综合实力业绩加分项明显属于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的加分项,据了解此类特定行业业绩就那几家单位,如:环科源博达,重庆汇亚环保,业主难道已经内定了其中标单位。本身此项目前面招投标须知表就已经有了业绩要求同时对项目经理也有了业绩要求,为何还设置其特定行业业绩作为加分项;此类加分项严重的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希望业主能删除或修改其这项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项。

回复:本项目设置涉及多个行业,国 (略) 2018年至2021年开展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重点行业企业包括(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大型填埋场)等行业,参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的单位包括高校、 (略) 、国企以及综合实力较强的民企。

本项目地块历史生产沿革过程中,涉及到电镀和化工企业,因此,为了确保本项目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有能力保证,设置该商务条款是为了筛选综合实力、把控本项目技术质量的优质投标单位。本条不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质疑内容:投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2) (略) 分评分(B)标准,投标人综合实力-“投标人在 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已参与重点行业企业(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大型填埋场)用地调查基础信息采集服务工作的,每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根据“(2011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 (略) (略) 公布 根据2017年3月1日《 (略) 关于 (略) 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8年3月19日《 (略) 关于 (略) 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日《 (略) (略) 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2022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修订第二章招标-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第(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严重的违背了2022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希望业主能修改其这项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项。

回复:本项目设置涉及多个行业,国 (略) 2018年至2021年开展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重点行业企业包括(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大型填埋场)等行业,参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的单位包括高校、 (略) 、国企以及综合实力较强的民企。

本项目地块历史生产沿革过程中,涉及到电镀和化工企业,因此,为了确保本项目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有能力保证,设置该商务条款是为了筛选综合实力、把控本项目技术质量的优质投标单位。本条不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本项目与重点行业不相关,为什么需要设计重点行业调查,是不是 (略) ,经历过2 (略) 就那么几家, (略) 定好了吗? (略) ?汇亚?博达?宝航?如这些公司中标,我方将保持检举的权利。

回复:国 (略) 2018年至2021年开展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重点行业企业包括(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大型填埋场)等行业,参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的单位包括高校、 (略) 、国企以及综合实力较强的民企。

本项目地块历史生产沿革过程中,涉及到电镀和化工企业,因此,为了确保本项目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有能力保证,设置该商务条款是为了筛选综合实力、把控本项目技术质量的优质投标单位。

本项目为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请质疑人审慎依法行使权利,对于侵犯招标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招标人将依法保留起诉的权利。

本答疑与招标文件其他内 (略) ,均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重庆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 (略) 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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