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智慧矫正信息化建设招标变更
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智慧矫正信息化建设招标变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CZX-ZFCG(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智慧矫正信息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像素人脸抓拍机 | * 星光级1/1.8" CMOS AI轻智能 (略) 络摄像机; | *星光级1/1.8” CMOS AI人脸客流 (略) 络摄像机; |
2 | 评分办法“投标产品的性能与需求的吻合程度” | (1)投标产品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包括投标产品的基本功能、技术指标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和偏差情况(包括所投标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详细配置、主要技术参数、软硬件功能等),是否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购需求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逐一答复、说明和解释;技术指标负偏离每一项扣减1分,其中标“★”如有负偏离,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扣完为止(12分); | (1)投标产品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包括投标产品的基本功能、技术指标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和偏差情况(包括所投标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详细配置、主要技术参数、软硬件功能等),是否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购需求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逐一答复、说明和解释;技术指标负偏离每一项扣减1分,其中标“★”如有负偏离,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扣完为止(15分); |
3 | 评分办法“关键技术解决能力和资源整合利用的能力”内部系统 | ①投标人需提供拱墅区司法局内部数字视屏终端系统在司法局和18个司法所视频终端的布局。提供“学习强国”视频内容,方便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活动。有合理的整合方案,方案合理内容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3分,部分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3分) | 删除 |
4 | 评分办法“关键技术解决能力和资源整合利用的能力”内部系统 | ③整合浙江省 (略) 、 (略) (略) 、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评测系统、社区矫正对象日报告系统、司法部远程视频点名系统等,实现数据的访问功能;是否有合理对接方案并提供证明材料,方案合理内容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3分,部分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3分); | 整合浙江省 (略) 、 (略) (略) 、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评测系统、社区矫正对象日报告系统、司法部远程视频点名系统等,实现数据的访问功能;是否有合理对接方案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能实现对接的承诺函、已实现对接的成功案例等),方案合理内容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3分,部分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3分); |
5 | 评分办法“关键技术解决能力和资源整合利用的能力”外部系统 | ①投标人需提供视频监控系统( (略) 的部分监控、司法所、司法天眼),并提供 (略) 、 (略) 的对接方案,当前接入的详细的监控设备列表及在线的状态,支持按照设备名称进行模糊搜索快速查找点位,保障本项目视频监控应用,是否有合理对接方案并提供证明材料,方案合理内容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3分,部分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3分); | ①投标人需提供视频监控系统( (略) 的部分监控、司法所、司法天眼),并提供 (略) 、 (略) 的对接方案,当前接入的详细的监控设备列表及在线的状态,支持按照设备名称进行模糊搜索快速查找点位,保障本项目视频监控应用,是否有合理对接方案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能实现对接的承诺函、已实现对接的成功案例等),方案合理内容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3分,部分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3分); |
6 | 评分办法“关键技术解决能力和资源整合利用的能力”外部系统 | ②与拱墅区社区智治在线社区矫正对象的数据对接方案;是否有合理对接方案并提供证明材料,方案合理内容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3分,部分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3分)。 | ②与拱墅区社区智治在线社区矫正对象的数据对接方案;是否有合理对接方案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能实现对接的承诺函、已实现对接的成功案例等),方案合理内容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3分,部分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3分)。 |
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2022年08月29日 | /至2022年09月09日 |
8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29日14点30分00秒 (北京时间) | 2022年09月09日14点30分00秒 (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拱墅区司法局
地 址: (略) 拱墅区湖州街19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倪智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王媛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拱 (略) 688号星运大厦1幢1006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龚梦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林琴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拱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略) 拱墅区祥符街道北城街55号人防大厦1017室
传真:/
联系人 :彭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CZX-ZFCG(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智慧矫正信息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像素人脸抓拍机 | * 星光级1/1.8" CMOS AI轻智能 (略) 络摄像机; | *星光级1/1.8” CMOS AI人脸客流 (略) 络摄像机; |
2 | 评分办法“投标产品的性能与需求的吻合程度” | (1)投标产品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包括投标产品的基本功能、技术指标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和偏差情况(包括所投标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详细配置、主要技术参数、软硬件功能等),是否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购需求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逐一答复、说明和解释;技术指标负偏离每一项扣减1分,其中标“★”如有负偏离,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扣完为止(12分); | (1)投标产品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包括投标产品的基本功能、技术指标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和偏差情况(包括所投标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详细配置、主要技术参数、软硬件功能等),是否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购需求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逐一答复、说明和解释;技术指标负偏离每一项扣减1分,其中标“★”如有负偏离,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扣完为止(15分); |
3 | 评分办法“关键技术解决能力和资源整合利用的能力”内部系统 | ①投标人需提供拱墅区司法局内部数字视屏终端系统在司法局和18个司法所视频终端的布局。提供“学习强国”视频内容,方便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活动。有合理的整合方案,方案合理内容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3分,部分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3分) | 删除 |
4 | 评分办法“关键技术解决能力和资源整合利用的能力”内部系统 | ③整合浙江省 (略) 、 (略) (略) 、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评测系统、社区矫正对象日报告系统、司法部远程视频点名系统等,实现数据的访问功能;是否有合理对接方案并提供证明材料,方案合理内容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3分,部分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3分); | 整合浙江省 (略) 、 (略) (略) 、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评测系统、社区矫正对象日报告系统、司法部远程视频点名系统等,实现数据的访问功能;是否有合理对接方案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能实现对接的承诺函、已实现对接的成功案例等),方案合理内容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3分,部分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3分); |
5 | 评分办法“关键技术解决能力和资源整合利用的能力”外部系统 | ①投标人需提供视频监控系统( (略) 的部分监控、司法所、司法天眼),并提供 (略) 、 (略) 的对接方案,当前接入的详细的监控设备列表及在线的状态,支持按照设备名称进行模糊搜索快速查找点位,保障本项目视频监控应用,是否有合理对接方案并提供证明材料,方案合理内容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3分,部分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3分); | ①投标人需提供视频监控系统( (略) 的部分监控、司法所、司法天眼),并提供 (略) 、 (略) 的对接方案,当前接入的详细的监控设备列表及在线的状态,支持按照设备名称进行模糊搜索快速查找点位,保障本项目视频监控应用,是否有合理对接方案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能实现对接的承诺函、已实现对接的成功案例等),方案合理内容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3分,部分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3分); |
6 | 评分办法“关键技术解决能力和资源整合利用的能力”外部系统 | ②与拱墅区社区智治在线社区矫正对象的数据对接方案;是否有合理对接方案并提供证明材料,方案合理内容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3分,部分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3分)。 | ②与拱墅区社区智治在线社区矫正对象的数据对接方案;是否有合理对接方案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能实现对接的承诺函、已实现对接的成功案例等),方案合理内容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3分,部分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3分)。 |
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2022年08月29日 | /至2022年09月09日 |
8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29日14点30分00秒 (北京时间) | 2022年09月09日14点30分00秒 (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拱墅区司法局
地 址: (略) 拱墅区湖州街19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倪智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王媛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拱 (略) 688号星运大厦1幢1006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龚梦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林琴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拱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略) 拱墅区祥符街道北城街55号人防大厦10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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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彭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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