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油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附属项目-答疑变更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钟油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附属项目-答疑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钟油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附属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2AYYFZ*

原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AYYF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钟油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附属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8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文P25中符合性审查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项目处理工程量*方(含)以上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土壤修复工程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中标通知书;(2)能反映评审需要的合同协议书和主要合同条款;(3)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方)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而招文P36中企业业绩要求同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中标通知书;2)能反映评审需要的合同协议书和主要合同条款;3)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方量、合同签订时间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请业主明确“两者均为业绩证明材料,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是否在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主要合同条款、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任何一个材料体现即可?”

答:可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主要合同条款、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任何一个材料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均可。

2、招文P25和P36中业绩证明材 (略) 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略) 对固体废物处置工程或土壤修复工程项目管理规则不一致, (略) 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出具的四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作为项目竣工材料,无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材料。请业主明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出具的四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略) 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材料”?

答:可以。

3、招文P25中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除项目负责人外以上其他主要技术人员为中标后为本项目配备人员的最低要求,不作为符合性审查要求。进场后,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及招标人要求,在此基础上对管理人员进行增加。请问是否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主要技术人员配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即可?如可以,承诺函格式是否自拟?

答:投标人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其他人员投标人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即可,无需提供人员姓名和证书材料。

4、关于招标文件第25页“符合性审查业绩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第36页“企业业绩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请问:提供包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验收单是否也可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验收证明材料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关于招标文件第25页“符合性审查业绩”和第36页“企业业绩”中,请问专业分包业绩是否予以认可,如认可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认可,专业分包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6、关于招标文件第28页“五、人员配备”,请问:是否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其他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即可,无需提供对应人员姓名和证书材料?

答:投标人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其他人员投标人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即可,无需提供人员姓名和证书材料。

7、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3.2本项目综合评分表格中:

企业业绩

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

1、单个项目处理工程量*方(含)至*方(不含)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土壤修复工程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

2、单个项目处理工程量*方(含)至*方(不含)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土壤修复工程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2分

3、单个项目处理工程量*方(含)以上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土壤修复工程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

备注:

(1)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进行评审,仅计取得分最高的3个业绩,本项最高得9分。(2)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中标通知书;2)能反映评审需要的合同协议书和主要合同条款;3)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方量、合同签订时间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符合性审查业绩在此项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现更正为:

企业业绩

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

1、单个项目处理工程量*方(含)至*方(不含)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土壤修复工程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

2、单个项目处理工程量*方(含)至*方(不含)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土壤修复工程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2分

3、单个项目处理工程量*方(含)以上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土壤修复工程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

备注:

(2)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进行评审,仅计取得分最高的3个业绩,本项最高得9分。(2)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中标通知书;2)能反映评审需要的合同协议书和主要合同条款;3)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 (略) 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效果评估报告(附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评审意见函)。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方量、合同签订时间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符合性审查业绩在此项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8、文件2.3.2处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如下:考虑到本项目实施周期较短,如投标人在服务发生地有本项目需求设施设备的:1、固体废物或土壤筛分设备,1套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2、密闭车间+尾气处理装置,1套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备注:“服务发生地”系指合肥区域范围内( (略) );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设备购置(或租赁)合同和设备所在现场水印照片(标明:地点、时间)。疑问:以上提及设施设备,均需在作业场地满足要求后才能经常安装调试,而文件2.3.2作业场地评分标准备注(2)提到:1)承诺合同签订15日历天内提供符合条件的异地处置场地及设施设备建设,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即承诺合同签订后15天内设施设备建设完成即可。建议:备注:“服务发生地”系指合肥区域范围内( (略) ); 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设备购置(或 租赁)合同和设备所在现场水印 照片(标明:地点、时间)。修改为:备注: 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设备购置(或 租赁)合同,承诺合同签订15日历天内完成场地及设施设备建设,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2年8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 (略) 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略) 瑶 (略) 44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瑶海区公共资源 (略)

地 址: (略) 瑶 (略) 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钟油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附属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2AYYFZ*

原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AYYF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钟油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附属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8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文P25中符合性审查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项目处理工程量*方(含)以上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土壤修复工程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中标通知书;(2)能反映评审需要的合同协议书和主要合同条款;(3)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方)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而招文P36中企业业绩要求同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中标通知书;2)能反映评审需要的合同协议书和主要合同条款;3)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方量、合同签订时间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请业主明确“两者均为业绩证明材料,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是否在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主要合同条款、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任何一个材料体现即可?”

答:可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主要合同条款、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任何一个材料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均可。

2、招文P25和P36中业绩证明材 (略) 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略) 对固体废物处置工程或土壤修复工程项目管理规则不一致, (略) 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出具的四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作为项目竣工材料,无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材料。请业主明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出具的四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略) 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材料”?

答:可以。

3、招文P25中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除项目负责人外以上其他主要技术人员为中标后为本项目配备人员的最低要求,不作为符合性审查要求。进场后,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及招标人要求,在此基础上对管理人员进行增加。请问是否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主要技术人员配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即可?如可以,承诺函格式是否自拟?

答:投标人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其他人员投标人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即可,无需提供人员姓名和证书材料。

4、关于招标文件第25页“符合性审查业绩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第36页“企业业绩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请问:提供包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验收单是否也可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验收证明材料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关于招标文件第25页“符合性审查业绩”和第36页“企业业绩”中,请问专业分包业绩是否予以认可,如认可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认可,专业分包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6、关于招标文件第28页“五、人员配备”,请问:是否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其他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即可,无需提供对应人员姓名和证书材料?

答:投标人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其他人员投标人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即可,无需提供人员姓名和证书材料。

7、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3.2本项目综合评分表格中:

企业业绩

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

1、单个项目处理工程量*方(含)至*方(不含)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土壤修复工程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

2、单个项目处理工程量*方(含)至*方(不含)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土壤修复工程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2分

3、单个项目处理工程量*方(含)以上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土壤修复工程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

备注:

(1)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进行评审,仅计取得分最高的3个业绩,本项最高得9分。(2)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中标通知书;2)能反映评审需要的合同协议书和主要合同条款;3)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方量、合同签订时间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符合性审查业绩在此项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现更正为:

企业业绩

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

1、单个项目处理工程量*方(含)至*方(不含)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土壤修复工程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

2、单个项目处理工程量*方(含)至*方(不含)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土壤修复工程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2分

3、单个项目处理工程量*方(含)以上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土壤修复工程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

备注:

(2)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进行评审,仅计取得分最高的3个业绩,本项最高得9分。(2)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中标通知书;2)能反映评审需要的合同协议书和主要合同条款;3)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 (略) 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效果评估报告(附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评审意见函)。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方量、合同签订时间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符合性审查业绩在此项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8、文件2.3.2处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如下:考虑到本项目实施周期较短,如投标人在服务发生地有本项目需求设施设备的:1、固体废物或土壤筛分设备,1套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2、密闭车间+尾气处理装置,1套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备注:“服务发生地”系指合肥区域范围内( (略) );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设备购置(或租赁)合同和设备所在现场水印照片(标明:地点、时间)。疑问:以上提及设施设备,均需在作业场地满足要求后才能经常安装调试,而文件2.3.2作业场地评分标准备注(2)提到:1)承诺合同签订15日历天内提供符合条件的异地处置场地及设施设备建设,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即承诺合同签订后15天内设施设备建设完成即可。建议:备注:“服务发生地”系指合肥区域范围内( (略) ); 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设备购置(或 租赁)合同和设备所在现场水印 照片(标明:地点、时间)。修改为:备注: 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设备购置(或 租赁)合同,承诺合同签订15日历天内完成场地及设施设备建设,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2年8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 (略) 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略) 瑶 (略) 44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瑶海区公共资源 (略)

地 址: (略) 瑶 (略) 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