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三期配套输水管线工程施工Ⅲ标段答疑文件01号、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三期配套输水管线工程施工Ⅲ标段补遗文件02号
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三期配套输水管线工程施工Ⅲ标段答疑文件01号、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三期配套输水管线工程施工Ⅲ标段补遗文件02号
(略) 自来水七厂三期配套输水管线工程施工Ⅲ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提问1:招标文件P175页,要求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2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状况表扫描件,可以不含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否可以理解为仅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状况表扫描件,无需放财务情况说明书和财务报表附注?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项目管理机构中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附注1要求提供项目经理以及技术负责人的资料与“(二)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资料一致,是否可以仅在“(二)主要人员简历表”提供即可?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3: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近3年财务报表是否需要附审计报告附注全本?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4:D2+033.7~D2+260.6为顶管 (略) ,但是在灌注桩维护参数表里面,D2+215~D2+235为灌注桩维护结构,如何理解?
回答:详见补遗文件02号第5条。
提问5:本标段管道多次穿越河流,采用何种方式方法?若有,请提供图纸。
回答:招标图纸中已包含穿越河流管道平剖断面图及管道包封图纸。其余围堰、安装导流管等施工措施,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
提问6:隧道暗挖工作坑只提 (略) 的图纸, (略) 的隧道暗挖工作坑图纸未找到?
回答:管道 (略) 采取放坡开挖形式,详见招标图工艺专业WC101W-4-17和结构专业WC101C-4-103。
提问7:桤木河在总图中明确为倒虹穿越,但未见相关图纸。
回答:管道穿越桤木河未采取下弯倒虹方式,通过合理设置穿河处管道上下游标高,局部混凝土包封的方式穿越。详见工艺专业WC101W-4-07、13、14;结构专业WC101C-4-201、202。
提问8:本标段是否有沉井,未在其他图纸中找到,需明确。
回答:本标段无沉井。
提问9:局部管道位于高压走廊下,是否需要进行特殊防护,若有,则需对高压走廊的防护措施进一步明确。
回答:高压走廊部分为规划方案,已建部分离本项目管线较远,不考虑防护。
提问10:招标文件中,施工组织部分的附表未明确需要提供平面布置图,是否可以理解为平面布置图不会作为评分依据?
回答:可不提供。
提问11:本项目包含拆除工程,且为挖方项目,专用条款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0)中6)约定“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对废弃的砂、石、土废渣等存放地,应当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等措施。” 清单中未设置有余方外弃费用及弃渣维护费用,是否为清单漏项,请进行补充调整控制价。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2:请提供合同专用条款。
回答:详见本标段补遗文件01号。
提问1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3(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项目班子其他配备情况”中项目总协调人是否可以由拟派项目经理担任,提供的证件为项目经理证件;若不是,请招标人指明要求及需提供的证件。
回答:项目总协调人不能由项目经理担任,项目总协调人由投标人出具任职文件,明确总协调人的职务、主要管理内容等,相关证明材料附在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六条项目管理机构(二)主要人员简历表后。
提问14:关于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3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10月26日,根据计算,2022年9月30日(含当天)至2023年19月26日(含当天)时间天数为392日历天,是否有误请核实。
回答:详见补遗文件02号第3、4条。
提问15:本项目是否有进场便道图纸,如有请提供。
回答:无进场便道图纸,投标人自行考虑。。
提问16:结构图中缺混凝土包封大样图,如有请补充。
回答:招标图纸中已包括包封大样图。详见结构图WC101C-4-201、WC101C-4-202。
提问17:管道施工红线范围如何设置,请招标人明晰。
回答:管道施工用地范围为:本合同工程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为约40米带宽施工范围。承包人可按此范围布置施工现场,在此范围以外的施工临时用地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其相关费用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费。
红线内明挖施工段,除投标人根据自身配备的运输设备考虑施工运输便道外,另要求投标人设置边坡安全防 (略) 扬尘治理措施配备喷淋系统,红线内其他临时设施投标人自行考虑。红线内暗挖施工段,除要求设置围挡及配备喷淋设施外,其他临时设施设置投标人自行考虑。
提问18:附件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人工费调整按川建价发(2021)39号文计取,即土建人工费调整系数为11.33%,安装人工费调整系数为13.38%。 第五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人工费调整按系数川建价发(2022)14号文计取,即土建人工费调整系数为12%,安装人工费调整系数为14.03%。 请问:人工费调整系数以哪个为准?
回答:详见补遗文件02号第2条。
提问19: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内是否按附件十内附表二“主要材料和设备类似品牌表”填写品牌?
回答:详见补遗文件02号第7条。
提问20:合同附件十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报价要求第9条: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比较,增加15%以内(含15%)或工程量减少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增加15%以上时,只调整超过15%以上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 与施工合同专用条款14.2.3(3)竣工结算时,各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招标清单工程量比较,工程量变动幅度不论大小,该项目中标的综合单价均不做调整(合同约定可调整的除外)。 请问:以上两点矛盾,是否以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回答:详见补遗文件02号第1 条。
提问21:附件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报价要求中附表一“可调材料品种及基准价格表”第7条,低合金中板仅Q335B14-20MM管道钢板价格可调整材料价差。 建议低合金中板Q335B10-30MM均可调整材料价差。
回答:详见补遗文件02号第2条。
提问22:附件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报价要求中附表一“可调材料品种及基准价格表”中建议止水钢板、管件与套管用钢板、沥青砼均调整材料价差。
回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成都 (略)
2022年8月26日
(略) 自来水七厂三期配套输水管线工程施工Ⅲ标段
补遗文件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略) 自来水七厂三期配套输水管线工程施工Ⅲ标段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4.2.3条竣工结算处理方式中的(3)竣工结算时,各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招标清单工程量比较,工程量变动幅度不论大小,该项目中标的综合单价均不做调整(合同约定可调整的除外)。修改为:
竣工结算时,除“利用后剩余连砂石价值”清单项目以外,其他各清单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比较,增加15%以内(含15%)或工程量减少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增加15%以上时,只调整超过15%以上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
2、现将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附件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报价要求”重新上传,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1。
3、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条计划工期中的“计划总工期:390日历天,计划开工工作日期:2022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6日”。修改为:
计划总工期:390日历天,计划开工工作日期:2022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5日。
4、窗体顶端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招标人单独上传的合同协议书及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条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6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修改为: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5、现将招标文件中招标图纸WC101C-4-104灌注桩围护参数表中D2+215~D2+235灌注桩围护取消。
6、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附件五:民工工资支付协议”重新上传,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2.
7、现在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增加编号:023主要材料、设备类似品牌响应表,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3。
8、现将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3.9.6条电动调流调压阀表7机械设备技术规格数据(电动调流调压阀)及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编号007机械设备技术规格数据(电动调流调压阀)中“备注:投标人在投标人响应栏如实填写投标所选择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品牌,并提供造商授权文件”。修改为:
投标人在投标人响应栏如实填写投标所选择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品牌,并在中标后提供制造商授权文件。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4。
9、开标时间调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 2022年9月6日10时30分 变更为: 2022 年 9月13日 10 时 30 分。
附件: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报价要求。
窗体底端
2、民工工资支付协议。
3、编号:023主要材料、设备类似品牌响应表。
4、编号007:机械设备技术规格数据表(电动调流调压阀)
成都 (略)
2022年8月 26日
(略) 自来水七厂三期配套输水管线工程施工Ⅲ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提问1:招标文件P175页,要求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2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状况表扫描件,可以不含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否可以理解为仅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状况表扫描件,无需放财务情况说明书和财务报表附注?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项目管理机构中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附注1要求提供项目经理以及技术负责人的资料与“(二)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资料一致,是否可以仅在“(二)主要人员简历表”提供即可?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3: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近3年财务报表是否需要附审计报告附注全本?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4:D2+033.7~D2+260.6为顶管 (略) ,但是在灌注桩维护参数表里面,D2+215~D2+235为灌注桩维护结构,如何理解?
回答:详见补遗文件02号第5条。
提问5:本标段管道多次穿越河流,采用何种方式方法?若有,请提供图纸。
回答:招标图纸中已包含穿越河流管道平剖断面图及管道包封图纸。其余围堰、安装导流管等施工措施,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
提问6:隧道暗挖工作坑只提 (略) 的图纸, (略) 的隧道暗挖工作坑图纸未找到?
回答:管道 (略) 采取放坡开挖形式,详见招标图工艺专业WC101W-4-17和结构专业WC101C-4-103。
提问7:桤木河在总图中明确为倒虹穿越,但未见相关图纸。
回答:管道穿越桤木河未采取下弯倒虹方式,通过合理设置穿河处管道上下游标高,局部混凝土包封的方式穿越。详见工艺专业WC101W-4-07、13、14;结构专业WC101C-4-201、202。
提问8:本标段是否有沉井,未在其他图纸中找到,需明确。
回答:本标段无沉井。
提问9:局部管道位于高压走廊下,是否需要进行特殊防护,若有,则需对高压走廊的防护措施进一步明确。
回答:高压走廊部分为规划方案,已建部分离本项目管线较远,不考虑防护。
提问10:招标文件中,施工组织部分的附表未明确需要提供平面布置图,是否可以理解为平面布置图不会作为评分依据?
回答:可不提供。
提问11:本项目包含拆除工程,且为挖方项目,专用条款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0)中6)约定“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对废弃的砂、石、土废渣等存放地,应当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等措施。” 清单中未设置有余方外弃费用及弃渣维护费用,是否为清单漏项,请进行补充调整控制价。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2:请提供合同专用条款。
回答:详见本标段补遗文件01号。
提问1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3(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项目班子其他配备情况”中项目总协调人是否可以由拟派项目经理担任,提供的证件为项目经理证件;若不是,请招标人指明要求及需提供的证件。
回答:项目总协调人不能由项目经理担任,项目总协调人由投标人出具任职文件,明确总协调人的职务、主要管理内容等,相关证明材料附在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六条项目管理机构(二)主要人员简历表后。
提问14:关于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3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10月26日,根据计算,2022年9月30日(含当天)至2023年19月26日(含当天)时间天数为392日历天,是否有误请核实。
回答:详见补遗文件02号第3、4条。
提问15:本项目是否有进场便道图纸,如有请提供。
回答:无进场便道图纸,投标人自行考虑。。
提问16:结构图中缺混凝土包封大样图,如有请补充。
回答:招标图纸中已包括包封大样图。详见结构图WC101C-4-201、WC101C-4-202。
提问17:管道施工红线范围如何设置,请招标人明晰。
回答:管道施工用地范围为:本合同工程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为约40米带宽施工范围。承包人可按此范围布置施工现场,在此范围以外的施工临时用地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其相关费用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费。
红线内明挖施工段,除投标人根据自身配备的运输设备考虑施工运输便道外,另要求投标人设置边坡安全防 (略) 扬尘治理措施配备喷淋系统,红线内其他临时设施投标人自行考虑。红线内暗挖施工段,除要求设置围挡及配备喷淋设施外,其他临时设施设置投标人自行考虑。
提问18:附件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人工费调整按川建价发(2021)39号文计取,即土建人工费调整系数为11.33%,安装人工费调整系数为13.38%。 第五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人工费调整按系数川建价发(2022)14号文计取,即土建人工费调整系数为12%,安装人工费调整系数为14.03%。 请问:人工费调整系数以哪个为准?
回答:详见补遗文件02号第2条。
提问19: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内是否按附件十内附表二“主要材料和设备类似品牌表”填写品牌?
回答:详见补遗文件02号第7条。
提问20:合同附件十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报价要求第9条: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比较,增加15%以内(含15%)或工程量减少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增加15%以上时,只调整超过15%以上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 与施工合同专用条款14.2.3(3)竣工结算时,各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招标清单工程量比较,工程量变动幅度不论大小,该项目中标的综合单价均不做调整(合同约定可调整的除外)。 请问:以上两点矛盾,是否以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回答:详见补遗文件02号第1 条。
提问21:附件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报价要求中附表一“可调材料品种及基准价格表”第7条,低合金中板仅Q335B14-20MM管道钢板价格可调整材料价差。 建议低合金中板Q335B10-30MM均可调整材料价差。
回答:详见补遗文件02号第2条。
提问22:附件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报价要求中附表一“可调材料品种及基准价格表”中建议止水钢板、管件与套管用钢板、沥青砼均调整材料价差。
回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成都 (略)
2022年8月26日
(略) 自来水七厂三期配套输水管线工程施工Ⅲ标段
补遗文件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略) 自来水七厂三期配套输水管线工程施工Ⅲ标段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4.2.3条竣工结算处理方式中的(3)竣工结算时,各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招标清单工程量比较,工程量变动幅度不论大小,该项目中标的综合单价均不做调整(合同约定可调整的除外)。修改为:
竣工结算时,除“利用后剩余连砂石价值”清单项目以外,其他各清单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比较,增加15%以内(含15%)或工程量减少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增加15%以上时,只调整超过15%以上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
2、现将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附件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报价要求”重新上传,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1。
3、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条计划工期中的“计划总工期:390日历天,计划开工工作日期:2022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6日”。修改为:
计划总工期:390日历天,计划开工工作日期:2022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5日。
4、窗体顶端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招标人单独上传的合同协议书及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条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6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修改为: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5、现将招标文件中招标图纸WC101C-4-104灌注桩围护参数表中D2+215~D2+235灌注桩围护取消。
6、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附件五:民工工资支付协议”重新上传,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2.
7、现在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增加编号:023主要材料、设备类似品牌响应表,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3。
8、现将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3.9.6条电动调流调压阀表7机械设备技术规格数据(电动调流调压阀)及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编号007机械设备技术规格数据(电动调流调压阀)中“备注:投标人在投标人响应栏如实填写投标所选择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品牌,并提供造商授权文件”。修改为:
投标人在投标人响应栏如实填写投标所选择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品牌,并在中标后提供制造商授权文件。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4。
9、开标时间调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 2022年9月6日10时30分 变更为: 2022 年 9月13日 10 时 30 分。
附件: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报价要求。
窗体底端
2、民工工资支付协议。
3、编号:023主要材料、设备类似品牌响应表。
4、编号007:机械设备技术规格数据表(电动调流调压阀)
成都 (略)
2022年8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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