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泰县中医院二期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答疑补充说明[第(1)次答疑]NEW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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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县-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泰县中医院二期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答疑补充说明[第(1)次答疑]NEW变更公告

(略) 二期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答疑补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中的:“履约担保形式: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时间:履约担保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以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供,中标人可任选一种方式提交,提交时需备注项目名称。”与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第30.3中“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金的。”修改为:“履约担保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以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供,中标人可任选一种方式提交,提交时需备注项目名称。”

2、本项目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合同协议书中“资金来源”中“由县财政拨款”修改为:“县财政拨款和业主多渠道筹措”。

3、本项目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合同协议书中“合同价格形式”中“ 固定单价/总价包干合同”修改为: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

4、本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35“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每次*万人民币承诺违约金”修改为“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每次*人民币承诺违约金”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 (略) 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建星 (略)

日期:2022年08月26日


(略) 二期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答疑补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中的:“履约担保形式: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时间:履约担保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以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供,中标人可任选一种方式提交,提交时需备注项目名称。”与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第30.3中“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金的。”修改为:“履约担保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以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供,中标人可任选一种方式提交,提交时需备注项目名称。”

2、本项目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合同协议书中“资金来源”中“由县财政拨款”修改为:“县财政拨款和业主多渠道筹措”。

3、本项目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合同协议书中“合同价格形式”中“ 固定单价/总价包干合同”修改为: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

4、本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35“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每次*万人民币承诺违约金”修改为“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每次*人民币承诺违约金”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 (略) 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建星 (略)

日期:2022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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