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项目--EPC总承包第2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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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项目--EPC总承包
答疑补充文件(二)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3条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元,由工程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管理费】四项费用组成。其中:
①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元;
②设备购置费最高限价:*元;
③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最高限价: *元【包含暂估价* 元、暂列金* 元】;
④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管理费】最高限价:*元,如其他费用不足,投标人须在投标时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注:投标报价大于最高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修改为:本工程最高限价为 *元,由工程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管理费】四项费用组成。其中:
①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元;
②设备购置费最高限价:*元;
③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最高限价:*元【包含暂估价*元、暂列金* 元】;
④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管理费】最高限价:*元,如其他费用不足,投标人须在投标时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注:投标报价大于最高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2.5.1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最高限价为*元,由工程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管理费】四项费用组成。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费用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工程设计费 | * | 报价费率0.846%,计费基数为:建安工程费(不含暂估价、暂列金)+设备购置费 |
2 | 设备购置费 | * | |
3 | 建安工程费(含暂估价、暂列金) | * | |
4 | 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管理费) | * | 报价费率1.5%,计费基数为:建安工程费(不含暂估价、暂列金)+设备购置费 |
5 | 合计 | * | |
其中:暂估金额合计 | * | ||
暂列金合计 | * | ||
注:1、若其他费用不足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综合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暂估价、暂列金在报价时为不竞争费用,结算时按合同暂估价条款约定执行。 3、工程设计费及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管理费)为不竞争费用,在报价时的投标费率按招标人给定的费率进行报价,以投标人报价中的建安工程费(不含暂估价、暂列金)+设备购置费为计费基数;未按本项要求报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报价大于最高限价的,做否决投标处理。 5、本次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本次投标报价的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
修改为:本工程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元,由工程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管理费】四项费用组成。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费用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工程设计费 | * | 报价费率0.846%,计费基数为:建安工程费(不含暂估价、暂列金)+设备购置费 |
2 | 设备购置费 | * | |
3 | 建安工程费(含暂估价、暂列金) | * | |
4 | 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管理费) | * | 报价费率1.5%,计费基数为:建安工程费(不含暂估价、暂列金)+设备购置费 |
5 | 合计 | * | |
其中:暂估金额合计 | * | ||
暂列金合计 | * | ||
注:1、若其他费用不足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综合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暂估价、暂列金在报价时为不竞争费用,结算时按合同暂估价条款约定执行。 3、工程设计费及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管理费)为不竞争费用,在报价时的投标费率按招标人给定的费率进行报价,以投标人报价中的建安工程费(不含暂估价、暂列金)+设备购置费为计费基数;未按本项要求报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报价大于最高限价的,做否决投标处理。 5、本次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本次投标报价的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3.2.4 建安工程费: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单位核签的报告并经发包人确认后30日内,支付当月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进度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工程量进度款的85%;竣工结算经审核完毕各方签字盖章确认,办理完毕相关工程档案资料存档移交、签署竣工结算证书后支付至工程费用审定结算价的98.5%;余款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或在申请支付余款前提供相同金额的工程保函,可按审定结算价全部付清),验收合格期满两年,经承包人申请且发包人检查合格后30日内,退还质量保证金(无息)或保函。
修改为: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单位核签的报告并经发包人确认后30日内,支付当月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进度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工程量进度款的85%(施工图预算审核未完成时,进度款支付口径按EPC招标控制价口径执行;预算评审完成后,已完成工程进度款按施工图预算审定口径重新申报,如出现多付或少付的情况,均累计至下一期进度款扣回或支付);竣工结算经审核完毕各方签字盖章确认,办理完毕相关工程档案资料存档移交、签署竣工结算证书后支付至工程费用审定结算价的98.5%;余款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或在申请支付余款前提供相同金额的工程保函,可按审定结算价全部付清),验收合格期满两年,经承包人申请且发包人检查合格后30日内,退还质量保证金(无息)或保函。
4.其余未涉及内容不作调整。
招标人:衢州衢江农业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日期:2022年8月26日
衢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项目--EPC总承包
答疑补充文件(二)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3条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元,由工程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管理费】四项费用组成。其中:
①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元;
②设备购置费最高限价:*元;
③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最高限价: *元【包含暂估价* 元、暂列金* 元】;
④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管理费】最高限价:*元,如其他费用不足,投标人须在投标时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注:投标报价大于最高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修改为:本工程最高限价为 *元,由工程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管理费】四项费用组成。其中:
①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元;
②设备购置费最高限价:*元;
③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最高限价:*元【包含暂估价*元、暂列金* 元】;
④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管理费】最高限价:*元,如其他费用不足,投标人须在投标时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注:投标报价大于最高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2.5.1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最高限价为*元,由工程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管理费】四项费用组成。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费用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工程设计费 | * | 报价费率0.846%,计费基数为:建安工程费(不含暂估价、暂列金)+设备购置费 |
2 | 设备购置费 | * | |
3 | 建安工程费(含暂估价、暂列金) | * | |
4 | 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管理费) | * | 报价费率1.5%,计费基数为:建安工程费(不含暂估价、暂列金)+设备购置费 |
5 | 合计 | * | |
其中:暂估金额合计 | * | ||
暂列金合计 | * | ||
注:1、若其他费用不足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综合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暂估价、暂列金在报价时为不竞争费用,结算时按合同暂估价条款约定执行。 3、工程设计费及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管理费)为不竞争费用,在报价时的投标费率按招标人给定的费率进行报价,以投标人报价中的建安工程费(不含暂估价、暂列金)+设备购置费为计费基数;未按本项要求报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报价大于最高限价的,做否决投标处理。 5、本次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本次投标报价的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
修改为:本工程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元,由工程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管理费】四项费用组成。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费用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工程设计费 | * | 报价费率0.846%,计费基数为:建安工程费(不含暂估价、暂列金)+设备购置费 |
2 | 设备购置费 | * | |
3 | 建安工程费(含暂估价、暂列金) | * | |
4 | 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管理费) | * | 报价费率1.5%,计费基数为:建安工程费(不含暂估价、暂列金)+设备购置费 |
5 | 合计 | * | |
其中:暂估金额合计 | * | ||
暂列金合计 | * | ||
注:1、若其他费用不足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综合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暂估价、暂列金在报价时为不竞争费用,结算时按合同暂估价条款约定执行。 3、工程设计费及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管理费)为不竞争费用,在报价时的投标费率按招标人给定的费率进行报价,以投标人报价中的建安工程费(不含暂估价、暂列金)+设备购置费为计费基数;未按本项要求报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报价大于最高限价的,做否决投标处理。 5、本次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本次投标报价的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3.2.4 建安工程费: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单位核签的报告并经发包人确认后30日内,支付当月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进度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工程量进度款的85%;竣工结算经审核完毕各方签字盖章确认,办理完毕相关工程档案资料存档移交、签署竣工结算证书后支付至工程费用审定结算价的98.5%;余款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或在申请支付余款前提供相同金额的工程保函,可按审定结算价全部付清),验收合格期满两年,经承包人申请且发包人检查合格后30日内,退还质量保证金(无息)或保函。
修改为: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单位核签的报告并经发包人确认后30日内,支付当月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进度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工程量进度款的85%(施工图预算审核未完成时,进度款支付口径按EPC招标控制价口径执行;预算评审完成后,已完成工程进度款按施工图预算审定口径重新申报,如出现多付或少付的情况,均累计至下一期进度款扣回或支付);竣工结算经审核完毕各方签字盖章确认,办理完毕相关工程档案资料存档移交、签署竣工结算证书后支付至工程费用审定结算价的98.5%;余款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或在申请支付余款前提供相同金额的工程保函,可按审定结算价全部付清),验收合格期满两年,经承包人申请且发包人检查合格后30日内,退还质量保证金(无息)或保函。
4.其余未涉及内容不作调整。
招标人:衢州衢江农业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日期: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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