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石宝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市场化运营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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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石宝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市场化运营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01F

2、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略) 石宝山垃圾填埋场 (略) 场化运营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2、更正内容:(1)提问1:招标文件未对污泥处理进行规定,请采购人明确污泥去向及相关费用。

答复1:污泥及其他垃圾处理物按《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处理,处理费用已包含在此次采购费用中。

(2)提问2:招标文件中并未提供构筑物尺寸及设备清单,无法准确核算运行成本及优化方案。请采购人提供详细设备、构筑物清单。

答复2:请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联系人:裴险峰*。

(3)提问3:招标文件中未提供运营期内的水电费。请采购人提供运营期内的水费单价及电费单价。

答复3:采购人系代理购电价格用户,电价参考“国 (略) 代理购电价格”;水费按当地供水部门价格执行。

(4)提问4:招标文件中商务评价中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得3分,四星级得2分,三星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请问采购人:从2021年开始,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已提升至七星级,请问售后服务认证七星级证书得几分?

答复4:此条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及以上得3分 ,四星级得2分,三星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

(5)提问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 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问题: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合理。(1)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竞争对手;(2)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具备验收资格。请采购人删除“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答复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七十四条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6)提问6: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三、评标标准(三)商务、技术、价格评审标准商务评价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环保类高级职称得1.5分,其他不得分。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2022年1月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问题:本项目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运营项目,运营中包含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年度检修和紧急抢修,项目需要配置全面了解设备的机电类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建议采购人将此条款修改为“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环保类或机电类高级职称得1.5分,其他不得分。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2022年1月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答复6: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技术负责人评分项“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环保类高级职称得1.5分,其他不得分。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2022年1月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上传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修改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环保类或机电类高级职称得1.5分,其他不得分。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2022年1月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上传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7)提问7: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文件《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 1.采购类项目需要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奖项的,可以设置全国性的非特定行业的类似业绩或奖项。2.在保证潜在的供应商数量的情况下,可以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和实际需要,提出类似业绩要求。本次招标文件中要求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垃圾填埋场滤液运营业绩,出水水质需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 )表2标准,此条款属于设定特定行业绩,排挤潜在投标人;根据全国垃圾渗滤液运维项目现状,湖北省能完全满足此业绩要求的企业不足3家。本项目业绩设置4个数量作为加分项,没有保证潜在投标人数量。

答复7:1)财政部国库司2020年2月12日咨询答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中标、成交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但对上述规定的理解和适用,应当根据具体项目特点予以区别对待。采购人可以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和实际需要,对供应商提出业绩要求作为资格条件或者评审加分标准”,垃圾填埋场项目属于重大民生工程,渗滤液处理需要专业环保处理能力,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运营业绩满足项目实际采购需求,并不属于特定行业业绩;2)根据项目 (略) 场调研,全国满足此项业绩要求的企业不少于三家。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8)提问8:招标文件商务评审条件中第2条、运营负责人、第3条技术负责人要求为具备环保类高级高级工程师各加1.5分。本次招标招标 (略) 石宝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项,本项目与设计、总承包工作不同,运营方方应只对石宝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渗滤液提供处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并非只有高级工程师才能胜任,设置高级工程师作为运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打分项,否与本项目招标内容无关?若招标文件坚持用高级工程师作为运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打分项,试问中级工程师是否可以胜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工作?

答复8:在工艺设计优化、运营维护质量、环境监测保护、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环保类高级职称人员相对于中级职称人员具有更高的能力水平、更丰富的工作经验,本条作为加分项并无不妥,本条修改参照答复6。

(9)提问9: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6条、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招标范围为: (略) 石宝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而并非环保专业总承包,设置环保专业承包参级及以上资质作为资格条件,与本项目不相符。

答复9:本次垃圾填 (略) 场化运营招标,既要求中标运营方对现场的工艺设计提出合理化的优化方案,也要求将优化方案予以落实实施,同时,环保专业承包资质承包范围包含了污染修复工程,设置环保专业承包资质是运营方工艺设计优化实施能力和环境污染应急处理能力的保证。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提问10:商务、 技术、价格评审标准中第1条业绩部分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垃圾填埋场滤液运营业绩,出水水质需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 9-2008)表2标准,每提供一个处理规模不小于250吨/日的得3分,最多得3分;每提供一个处理规模不小于100吨/日的得2分,最多得6分。 a.本次招标要求:年出水总量约*吨,三年为一个合同周期。根国内垃圾渗滤液项目的运维现状,项目有采用临时应急设备处理等方式,运行时间可长可短,时间短的可以为1个月。故本招标文件中既设置的业绩要求,应与本项目特点相符,应按年出水总量计,不应拆分成吨/日。b.招标文件设置业绩250吨/日和100吨/日分别作为加分项,250吨/日*365日/年=*吨/年, 100吨/日*365日/年=*吨/年,设置两种与本项目招标年出水总量*吨不符的业绩作为加分项,有为潜在投标人量身定作之疑。

答复10:本项目采购需求要求:中标运营方负责处理石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垃圾渗滤液,保障一期、二期渗滤液站处理(设计处理能力250t/d),也许有些时段日处理量达不到250t,但中标运营方要有日处理250t的能力,避免填埋场发生环境事故。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3、本更正公告附有答疑文件,请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并按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年9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更正日期:2022年8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略) 19号

联系方式:裴险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迎宾大道71号

联系方式:鲜应丽*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鲜应丽

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01F

2、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略) 石宝山垃圾填埋场 (略) 场化运营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2、更正内容:(1)提问1:招标文件未对污泥处理进行规定,请采购人明确污泥去向及相关费用。

答复1:污泥及其他垃圾处理物按《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处理,处理费用已包含在此次采购费用中。

(2)提问2:招标文件中并未提供构筑物尺寸及设备清单,无法准确核算运行成本及优化方案。请采购人提供详细设备、构筑物清单。

答复2:请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联系人:裴险峰*。

(3)提问3:招标文件中未提供运营期内的水电费。请采购人提供运营期内的水费单价及电费单价。

答复3:采购人系代理购电价格用户,电价参考“国 (略) 代理购电价格”;水费按当地供水部门价格执行。

(4)提问4:招标文件中商务评价中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得3分,四星级得2分,三星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请问采购人:从2021年开始,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已提升至七星级,请问售后服务认证七星级证书得几分?

答复4:此条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及以上得3分 ,四星级得2分,三星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

(5)提问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 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问题: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合理。(1)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竞争对手;(2)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具备验收资格。请采购人删除“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答复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七十四条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6)提问6: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三、评标标准(三)商务、技术、价格评审标准商务评价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环保类高级职称得1.5分,其他不得分。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2022年1月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问题:本项目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运营项目,运营中包含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年度检修和紧急抢修,项目需要配置全面了解设备的机电类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建议采购人将此条款修改为“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环保类或机电类高级职称得1.5分,其他不得分。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2022年1月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答复6: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技术负责人评分项“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环保类高级职称得1.5分,其他不得分。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2022年1月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上传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修改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环保类或机电类高级职称得1.5分,其他不得分。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2022年1月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上传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7)提问7: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文件《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 1.采购类项目需要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奖项的,可以设置全国性的非特定行业的类似业绩或奖项。2.在保证潜在的供应商数量的情况下,可以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和实际需要,提出类似业绩要求。本次招标文件中要求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垃圾填埋场滤液运营业绩,出水水质需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 )表2标准,此条款属于设定特定行业绩,排挤潜在投标人;根据全国垃圾渗滤液运维项目现状,湖北省能完全满足此业绩要求的企业不足3家。本项目业绩设置4个数量作为加分项,没有保证潜在投标人数量。

答复7:1)财政部国库司2020年2月12日咨询答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中标、成交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但对上述规定的理解和适用,应当根据具体项目特点予以区别对待。采购人可以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和实际需要,对供应商提出业绩要求作为资格条件或者评审加分标准”,垃圾填埋场项目属于重大民生工程,渗滤液处理需要专业环保处理能力,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运营业绩满足项目实际采购需求,并不属于特定行业业绩;2)根据项目 (略) 场调研,全国满足此项业绩要求的企业不少于三家。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8)提问8:招标文件商务评审条件中第2条、运营负责人、第3条技术负责人要求为具备环保类高级高级工程师各加1.5分。本次招标招标 (略) 石宝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项,本项目与设计、总承包工作不同,运营方方应只对石宝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渗滤液提供处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并非只有高级工程师才能胜任,设置高级工程师作为运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打分项,否与本项目招标内容无关?若招标文件坚持用高级工程师作为运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打分项,试问中级工程师是否可以胜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工作?

答复8:在工艺设计优化、运营维护质量、环境监测保护、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环保类高级职称人员相对于中级职称人员具有更高的能力水平、更丰富的工作经验,本条作为加分项并无不妥,本条修改参照答复6。

(9)提问9: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6条、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招标范围为: (略) 石宝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而并非环保专业总承包,设置环保专业承包参级及以上资质作为资格条件,与本项目不相符。

答复9:本次垃圾填 (略) 场化运营招标,既要求中标运营方对现场的工艺设计提出合理化的优化方案,也要求将优化方案予以落实实施,同时,环保专业承包资质承包范围包含了污染修复工程,设置环保专业承包资质是运营方工艺设计优化实施能力和环境污染应急处理能力的保证。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提问10:商务、 技术、价格评审标准中第1条业绩部分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垃圾填埋场滤液运营业绩,出水水质需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 9-2008)表2标准,每提供一个处理规模不小于250吨/日的得3分,最多得3分;每提供一个处理规模不小于100吨/日的得2分,最多得6分。 a.本次招标要求:年出水总量约*吨,三年为一个合同周期。根国内垃圾渗滤液项目的运维现状,项目有采用临时应急设备处理等方式,运行时间可长可短,时间短的可以为1个月。故本招标文件中既设置的业绩要求,应与本项目特点相符,应按年出水总量计,不应拆分成吨/日。b.招标文件设置业绩250吨/日和100吨/日分别作为加分项,250吨/日*365日/年=*吨/年, 100吨/日*365日/年=*吨/年,设置两种与本项目招标年出水总量*吨不符的业绩作为加分项,有为潜在投标人量身定作之疑。

答复10:本项目采购需求要求:中标运营方负责处理石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垃圾渗滤液,保障一期、二期渗滤液站处理(设计处理能力250t/d),也许有些时段日处理量达不到250t,但中标运营方要有日处理250t的能力,避免填埋场发生环境事故。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3、本更正公告附有答疑文件,请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并按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年9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更正日期:2022年8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略) 19号

联系方式:裴险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迎宾大道71号

联系方式:鲜应丽*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鲜应丽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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