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消防救援总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整改项目更正公告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整改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整改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信息安全设备/防火墙,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信息安全设备/入侵检测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信息安全设备/入侵防御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信息安全设备/漏洞扫描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信息安全设备/安全审计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信息安全设备/其他安全设备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26日19:2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8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8月2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惠、韩永朝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 (略) 南 (略) 1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晁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惠、韩永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ztzb-2022-3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整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第2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取消。
变更后的申请人资格要求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2.原招标公告中获取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标准模板)取消。
变更后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为:领取招标文件时:①线下领取: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本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份(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需提供原件)。②线上领取: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一份电子版PDF格式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com),需备注所投项目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号等。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活动。领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不在规定获取时间内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料将不被接受。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新 (略) 南 (略) 119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晁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 周惠、韩永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惠、韩永朝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整改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信息安全设备/防火墙,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信息安全设备/入侵检测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信息安全设备/入侵防御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信息安全设备/漏洞扫描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信息安全设备/安全审计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信息安全设备/其他安全设备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26日19:2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8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8月2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惠、韩永朝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 (略) 南 (略) 1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晁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惠、韩永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ztzb-2022-3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整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第2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取消。
变更后的申请人资格要求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2.原招标公告中获取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标准模板)取消。
变更后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为:领取招标文件时:①线下领取: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本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份(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需提供原件)。②线上领取: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一份电子版PDF格式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com),需备注所投项目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号等。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活动。领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不在规定获取时间内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料将不被接受。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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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新 (略) 南 (略) 119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晁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 周惠、韩永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惠、韩永朝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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