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八院门急诊大楼专项设备采购第十五批第3包更正公告[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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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八院门急诊大楼专项设备采购第十五批第3包更正公告[2022]

合肥八院门急诊大楼专项设备采购第十五批第3包更正公告[2022]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26 浏览次数:3

(略) 门急诊大楼专项设备采购第十五批第3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FHZ*

项目名称: (略) 门急诊大楼专项设备采购第十五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经评标委员会复议,本项目中标人变更为 (略) ,中标金额为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大写)(¥*元)。

2、主要标的信息变更为: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听觉脑干诱发电位


智听


SmartEP M*


1台


*元


????3、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变更为:1.*元。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略) 门急诊大楼专项设备采购第十五批第3包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319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聪

电话:0551-*,*

附件信息:

DD000E;
EE000F;


合肥八院门急诊大楼专项设备采购第十五批第3包更正公告[2022]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26 浏览次数:3

(略) 门急诊大楼专项设备采购第十五批第3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FHZ*

项目名称: (略) 门急诊大楼专项设备采购第十五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经评标委员会复议,本项目中标人变更为 (略) ,中标金额为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大写)(¥*元)。

2、主要标的信息变更为: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听觉脑干诱发电位


智听


SmartEP M*


1台


*元


????3、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变更为:1.*元。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略) 门急诊大楼专项设备采购第十五批第3包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319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聪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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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000E;
EE00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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