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巴马县盘阳河巴马镇坡腾村河段河道整治工程(招标编号E4512002876001156001001)澄清公告一第1次答疑澄清第1次答疑澄清第1次答疑澄清(60,000元)
广西巴马县盘阳河巴马镇坡腾村河段河道整治工程(招标编号E4512002876001156001001)澄清公告一第1次答疑澄清第1次答疑澄清第1次答疑澄清(60,000元)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695,602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水利综合评估法_2019新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西巴马县盘阳河巴马镇坡腾村河段河道整治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公告招标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河水计划发〔2020〕3〕号文下达了 广西巴马县盘阳河巴马镇坡腾村河段河道整治工程工程投资计划745.*元”, 现更正为:“ (略) 水利局以河水计划发〔2020〕3号文下达了广西巴马县盘阳河巴马镇坡腾村河段河道整治工程 工程投资计划745.*元”。 2.原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5.2本项目需要提供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必须符合规定:将已成功上传的加密的投标文件在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提交到广西壮 (略) (地址: (略) 青 (略) 6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更正为:“5.2本项目需要提供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必须符合规定:将已成功上传的加密的投标文件在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 (略) (略) 开标厅( (略) 金城江区城东新区肯旺 (略) 工人文化宫办公大楼五楼),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0.2 “开标会上投标人必须提供的材料: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投标保函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函原件(如有)。” 现更正为:“开标会上投标人必须提供的材料: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投标保函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函原件(如有)。” 4.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3-23 09:00”,现更正为“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3-12 18:00”。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地址: (略) 巴马瑶族自治县巴 (略) 26号 邮编:* 联系人:黄克松 电话:* 传真:077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址: (略) 金城江区城西大道西城铭苑一栋一单元4楼 邮编:* 联系人:兰晴 电话:0778-* 传真:0778-* E一mail:*@*63.com 交易服务部门: (略) (略) 联系电话:0778-* 监督部门: (略) 水利局 监督电话:0778-* 招标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1 年 3 月 2 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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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695,602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水利综合评估法_2019新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西巴马县盘阳河巴马镇坡腾村河段河道整治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公告招标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河水计划发〔2020〕3〕号文下达了 广西巴马县盘阳河巴马镇坡腾村河段河道整治工程工程投资计划745.*元”, 现更正为:“ (略) 水利局以河水计划发〔2020〕3号文下达了广西巴马县盘阳河巴马镇坡腾村河段河道整治工程 工程投资计划745.*元”。 2.原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5.2本项目需要提供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必须符合规定:将已成功上传的加密的投标文件在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提交到广西壮 (略) (地址: (略) 青 (略) 6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更正为:“5.2本项目需要提供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必须符合规定:将已成功上传的加密的投标文件在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 (略) (略) 开标厅( (略) 金城江区城东新区肯旺 (略) 工人文化宫办公大楼五楼),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0.2 “开标会上投标人必须提供的材料: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投标保函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函原件(如有)。” 现更正为:“开标会上投标人必须提供的材料: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投标保函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函原件(如有)。” 4.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3-23 09:00”,现更正为“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3-12 18:00”。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地址: (略) 巴马瑶族自治县巴 (略) 26号 邮编:* 联系人:黄克松 电话:* 传真:077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址: (略) 金城江区城西大道西城铭苑一栋一单元4楼 邮编:* 联系人:兰晴 电话:0778-* 传真:0778-* E一mail:*@*63.com 交易服务部门: (略) (略) 联系电话:0778-* 监督部门: (略) 水利局 监督电话:0778-* 招标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1 年 3 月 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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