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评估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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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评估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HS征字[2022]069号


二、项目名称: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评估服务


三、入围信息

1.供应商名称:山西金胜原房 (略)

供应商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西巷9号电子商务产业园二期15层1-7、10-14乐邦众创空间第088号工位

成交优惠率:60%

2.供应商名称:山西广厦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榆次 (略) 63号五楼

成交优惠率:60%

3.供应商名称:山西涌鑫房地产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杏花岭区府西街169号华宇国际大厦A座7层

成交优惠率:6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为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提供资产评估、土地评估及房地产评估服务。

服务要求:

(一)资产评估工作要求

1、评估对象为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指定项目。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征集人所提供的移交资产明细表所列的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工作。

3、项目人员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准则,根据特定目的,遵循评估原则,依照相关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本着严谨的工作态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资产价值进行分析评定、估算。

4、编制的成果文件必须规范、科学、公平、完整,严格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及有关的地方法规;

5、在服务期限内严格按照征集文件及合同约定时间保质保量独立完成任务,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6、人员要求:①注册资产评估师1人(担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产评估师资格),②助理人员不少于1人(须具备资产评估师资格)

7、其它工作要求

1)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2)遵守职业道德,对内部资料和评估结果以及在工作中获取的其它商业机密保密;

3)配合做好评估的备案或核准工作,应及时通报评估情况;

4)按约定时间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

5)未经许可,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向其它方提供或公开。

(二)土地评估及房地产评估工作要求

1、入围供应商应当在服务期为征集人提供技术援助和咨询服务,解答征集人在项目评估遇到的问题,及时为征集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供应商须至少具有2名土地估价师,4名房产估价师。

3、入围供应商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房地产估价规范》及有关规定要求客观、公正地对委托标的进行评估并出具估价报告。

4、入围供应商须按照、项目评估操作规程以及项目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项目评估工作,接受征集人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委托的要求和时限完成评估类任务;评估服务机构应确定相对固定的协调责任人,并报征集人备案,工作中疑难问题应及时与征集人沟通与解决

5、评估服务机构设置合理,且相对固定、具有较强业务和工作能力的服务人员具有开展评估业务所必备的软、硬件设施设备。

6、入围供应商须独立开展项目评估工作,不得擅自将评估项目转交第三方机构或人员完成。

7、保密要求: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征集人保密制度要求,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对本项目所有项目信息以及接触到数据予以保密,未经征集人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8、其他服务要求按本项目框架协议及采购合同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自封闭式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评估服务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武、刘文、高秀娟、王秀莲、曹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榆次区迎宾西街133号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03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晋中 (略)

地  址: (略) 榆次区迎宾街465号荣华大厦9层西

联系方式:03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0354-*

一、项目编号:JZHS征字[2022]069号


二、项目名称: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评估服务


三、入围信息

1.供应商名称:山西金胜原房 (略)

供应商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西巷9号电子商务产业园二期15层1-7、10-14乐邦众创空间第088号工位

成交优惠率:60%

2.供应商名称:山西广厦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榆次 (略) 63号五楼

成交优惠率:60%

3.供应商名称:山西涌鑫房地产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杏花岭区府西街169号华宇国际大厦A座7层

成交优惠率:6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为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提供资产评估、土地评估及房地产评估服务。

服务要求:

(一)资产评估工作要求

1、评估对象为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指定项目。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征集人所提供的移交资产明细表所列的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工作。

3、项目人员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准则,根据特定目的,遵循评估原则,依照相关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本着严谨的工作态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资产价值进行分析评定、估算。

4、编制的成果文件必须规范、科学、公平、完整,严格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及有关的地方法规;

5、在服务期限内严格按照征集文件及合同约定时间保质保量独立完成任务,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6、人员要求:①注册资产评估师1人(担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产评估师资格),②助理人员不少于1人(须具备资产评估师资格)

7、其它工作要求

1)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2)遵守职业道德,对内部资料和评估结果以及在工作中获取的其它商业机密保密;

3)配合做好评估的备案或核准工作,应及时通报评估情况;

4)按约定时间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

5)未经许可,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向其它方提供或公开。

(二)土地评估及房地产评估工作要求

1、入围供应商应当在服务期为征集人提供技术援助和咨询服务,解答征集人在项目评估遇到的问题,及时为征集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供应商须至少具有2名土地估价师,4名房产估价师。

3、入围供应商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房地产估价规范》及有关规定要求客观、公正地对委托标的进行评估并出具估价报告。

4、入围供应商须按照、项目评估操作规程以及项目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项目评估工作,接受征集人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委托的要求和时限完成评估类任务;评估服务机构应确定相对固定的协调责任人,并报征集人备案,工作中疑难问题应及时与征集人沟通与解决

5、评估服务机构设置合理,且相对固定、具有较强业务和工作能力的服务人员具有开展评估业务所必备的软、硬件设施设备。

6、入围供应商须独立开展项目评估工作,不得擅自将评估项目转交第三方机构或人员完成。

7、保密要求: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征集人保密制度要求,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对本项目所有项目信息以及接触到数据予以保密,未经征集人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8、其他服务要求按本项目框架协议及采购合同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自封闭式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评估服务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武、刘文、高秀娟、王秀莲、曹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榆次区迎宾西街133号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03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晋中 (略)

地  址: (略) 榆次区迎宾街465号荣华大厦9层西

联系方式:03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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