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久隆水库工程充水施工补遗答疑文件01号
成都市久隆水库工程充水施工补遗答疑文件01号
(略) 久隆水库工程充水施工
答疑文件01号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4)条款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实力及类似业绩中第3条关于投标人获奖情况的评分规定中,未明确要求投标人获奖年限,请问获奖年限要求是否与2.2.4(4)中第一条投标人业绩中近 5 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保持一致。
答:获奖年限不做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封面和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项目名称为: (略) 久隆水库工程充水,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项目名称为: (略) 久隆水库工程充水施工,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中“施工”二字均放在(项目名称)之后,请明确项目名称。
答:本项目名称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即项目名称为“ (略) 久隆水库工程充水施工”。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项目名称)施工标段”均填写为“ (略) 久隆水库工程充水施工(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46页中要求提供主要人员所在单位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由于2022年6月四川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 (略) 后,现 (略) 厅系统开具养老保险证明设定了固定的格式,目前只能开具近两年的养老保险证明,故无法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起止时间出具。请问开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日期包含最近的连续6个月,可否请明确。
答:开具的养老保险证明中包含最近的连续6个月即可,从投标截止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
4、招标文件第177页(三)主要人员简历表,表格中主要工作经历可否不提供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用“/”表示。
答:可以以“/”表示。
5、盾构始发措施图(1/2)CDJLSK(招)-TG-07-2 (略) 为30*90m,施工总平面布置图CDJLSK(招)-TG-2 (略) 为80m*30m,请明确以哪张图纸所示为准。
答:“盾构始发措施图(1/2)CDJLSK(招)”及“施工总平面布置图CDJLSK(招)-TG-26”仅供投标人参考,具体始发措施投标人可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结合相关经验自行拟定始发措施方案,现设计建议方案以盾构始发措施图(1/2)CDJLSK(招)所示尺寸为准。
6、“13施工总平面图”中“管片预制场临时用地范围”与“15水保总布置图”中“5#生产生活区 管片预制及临时堆放区”位置不一致,请明确以哪张图纸所示为准。
答:以“13施工总平面图”中“管片预制场临时用地范围”为准。
7、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14条“弃渣场”中,要求承包人在2024年1月前将枢纽标所需高塑性粘土料开采至指定临时堆料场堆存。招标图中所示有多个堆料场,请明确高塑性粘土具体堆料场位置。
答:高塑性粘土堆料场位置位于4#生产生活区中的临时堆料场处,具体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8、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18.17条“其他临时设施”中,钢板桩安拆工程量按(钢板桩顶标高-设计开挖底标高)×(防护长度)以面积计算;招标图中并未明确各桩号的桩顶标高,请明确。
答:钢板桩桩顶标高以原地面标高计算,设计开挖底标高以下部分及钢板桩顶标高高于原地面以上部分的费用包含在钢板桩单价中。
9、充水渠明挖段充0+044至充0+920桩号的土方回填,招标图中并未明确回填高程,请明确。
答:回填高程为原地面标高扣除复耕厚度(0.6m)。
10、招标图中未见本标段红线,请明确。
答:征地红线仅为招标人现场征地使用。
11、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2.3条“本合同工程合同进度计划”中,关门山隧洞盾构段完工节点控制工期要求为2025年9月15日,请问该节点是否包含二衬混凝土施工。
答:该节点不包含二衬混凝土施工。
12、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2.3条“本合同工程合同进度计划”中,其余项目土建工程完工节点控制工期要求为2025年12月31日,请进一步明确该节点具体为清单中哪些项目。
答:详见本标段补遗书。
1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11.5条“承包人工期延误” (略) 节点与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2.3条“本合同工程合同进度计划”节点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一个为准。
答:以专用合同条款11.5条要求为准。
14、清单中“一般项目”包含“1# (略) ”和“2# (略) ”,根据图纸“13 施工总平面图”显示,本标段涉及临 (略) 应为“10# (略) ”和“11# (略) ”,“1# (略) ”和“2# (略) ”可能为其他标 (略) ,请明确本标段清单中“1# (略) ”和“2# (略) ”的具体位置。
答:详见本标段补遗书,以重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5、招标图“盾构始发措施图(2/2)”中所示空推15米采用CRD暗挖法施工,但清单中并无图示措施项目。请明示图示暗挖措施项目是否包含在清单中。
答:招标图“盾构始发措施图(2/2)”仅供投标人参考,具体始发措施投标人可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结合相关经验自行拟定始发措施方案。如涉及采用暗挖法施工,该部分费用在工程量清单“盾构始发、接收、端头加固、地层加固及相关辅助措施等”中进行报价,该暗挖段工程量不计入洞挖土石方(盾构掘进)中。
招标人:成都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 (略)
2022年08月30日
(略) 久隆水库工程充水施工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投标人:
现对“ (略) 久隆水库工程充水施工”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招标文件封面及招标公告标题“ (略) 久隆水库工程充水(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格式修改为“ (略) 久隆水库工程充水施工(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本项目名称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即项目名称为“ (略) 久隆水库工程充水施工”。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项目名称)施工标段”均填写为“ (略) 久隆水库工程充水施工(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二、本次补遗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说明均有修改,请投标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说明以本次补遗文件附件2上传为准。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中16.1条“(5)本工程的一般项目(总价承包项目)涉及的材料在合同实施期内均不作价格调整。”,修改为“(5)本工程的一般项目(总价承包项目)涉及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在合同实施期内均不作价格调整。”。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4节合同附件格式增加“附件八:共管银行账户管理协议”,具体内容详见本次补遗文件附件1。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每条评分小项内容增加“注:分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六、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企业实力及类似业绩第3条增加“注:分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七、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其他主要人员“2.2 造价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全国水利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工程)得1分。”修改为“2.2 造价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得1分。”。
八、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附件中1.2.3条本合同工程合同进度计划表1-2-1
删除“4.其余项目土建工程完工:2025年12月31日”。
九、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9月13日10时30分,变更为:2022年09月15日10时30分,投标提问截止时间变更为2022年09月5日12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2年09月14日16时00分。
十、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 (略)
2022年08月30日
(略) 久隆水库工程充水施工
答疑文件01号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4)条款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实力及类似业绩中第3条关于投标人获奖情况的评分规定中,未明确要求投标人获奖年限,请问获奖年限要求是否与2.2.4(4)中第一条投标人业绩中近 5 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保持一致。
答:获奖年限不做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封面和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项目名称为: (略) 久隆水库工程充水,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项目名称为: (略) 久隆水库工程充水施工,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中“施工”二字均放在(项目名称)之后,请明确项目名称。
答:本项目名称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即项目名称为“ (略) 久隆水库工程充水施工”。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项目名称)施工标段”均填写为“ (略) 久隆水库工程充水施工(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46页中要求提供主要人员所在单位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由于2022年6月四川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 (略) 后,现 (略) 厅系统开具养老保险证明设定了固定的格式,目前只能开具近两年的养老保险证明,故无法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起止时间出具。请问开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日期包含最近的连续6个月,可否请明确。
答:开具的养老保险证明中包含最近的连续6个月即可,从投标截止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
4、招标文件第177页(三)主要人员简历表,表格中主要工作经历可否不提供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用“/”表示。
答:可以以“/”表示。
5、盾构始发措施图(1/2)CDJLSK(招)-TG-07-2 (略) 为30*90m,施工总平面布置图CDJLSK(招)-TG-2 (略) 为80m*30m,请明确以哪张图纸所示为准。
答:“盾构始发措施图(1/2)CDJLSK(招)”及“施工总平面布置图CDJLSK(招)-TG-26”仅供投标人参考,具体始发措施投标人可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结合相关经验自行拟定始发措施方案,现设计建议方案以盾构始发措施图(1/2)CDJLSK(招)所示尺寸为准。
6、“13施工总平面图”中“管片预制场临时用地范围”与“15水保总布置图”中“5#生产生活区 管片预制及临时堆放区”位置不一致,请明确以哪张图纸所示为准。
答:以“13施工总平面图”中“管片预制场临时用地范围”为准。
7、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14条“弃渣场”中,要求承包人在2024年1月前将枢纽标所需高塑性粘土料开采至指定临时堆料场堆存。招标图中所示有多个堆料场,请明确高塑性粘土具体堆料场位置。
答:高塑性粘土堆料场位置位于4#生产生活区中的临时堆料场处,具体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8、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18.17条“其他临时设施”中,钢板桩安拆工程量按(钢板桩顶标高-设计开挖底标高)×(防护长度)以面积计算;招标图中并未明确各桩号的桩顶标高,请明确。
答:钢板桩桩顶标高以原地面标高计算,设计开挖底标高以下部分及钢板桩顶标高高于原地面以上部分的费用包含在钢板桩单价中。
9、充水渠明挖段充0+044至充0+920桩号的土方回填,招标图中并未明确回填高程,请明确。
答:回填高程为原地面标高扣除复耕厚度(0.6m)。
10、招标图中未见本标段红线,请明确。
答:征地红线仅为招标人现场征地使用。
11、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2.3条“本合同工程合同进度计划”中,关门山隧洞盾构段完工节点控制工期要求为2025年9月15日,请问该节点是否包含二衬混凝土施工。
答:该节点不包含二衬混凝土施工。
12、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2.3条“本合同工程合同进度计划”中,其余项目土建工程完工节点控制工期要求为2025年12月31日,请进一步明确该节点具体为清单中哪些项目。
答:详见本标段补遗书。
1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11.5条“承包人工期延误” (略) 节点与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2.3条“本合同工程合同进度计划”节点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一个为准。
答:以专用合同条款11.5条要求为准。
14、清单中“一般项目”包含“1# (略) ”和“2# (略) ”,根据图纸“13 施工总平面图”显示,本标段涉及临 (略) 应为“10# (略) ”和“11# (略) ”,“1# (略) ”和“2# (略) ”可能为其他标 (略) ,请明确本标段清单中“1# (略) ”和“2# (略) ”的具体位置。
答:详见本标段补遗书,以重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5、招标图“盾构始发措施图(2/2)”中所示空推15米采用CRD暗挖法施工,但清单中并无图示措施项目。请明示图示暗挖措施项目是否包含在清单中。
答:招标图“盾构始发措施图(2/2)”仅供投标人参考,具体始发措施投标人可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结合相关经验自行拟定始发措施方案。如涉及采用暗挖法施工,该部分费用在工程量清单“盾构始发、接收、端头加固、地层加固及相关辅助措施等”中进行报价,该暗挖段工程量不计入洞挖土石方(盾构掘进)中。
招标人:成都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 (略)
2022年08月30日
(略) 久隆水库工程充水施工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投标人:
现对“ (略) 久隆水库工程充水施工”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招标文件封面及招标公告标题“ (略) 久隆水库工程充水(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格式修改为“ (略) 久隆水库工程充水施工(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本项目名称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即项目名称为“ (略) 久隆水库工程充水施工”。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项目名称)施工标段”均填写为“ (略) 久隆水库工程充水施工(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二、本次补遗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说明均有修改,请投标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说明以本次补遗文件附件2上传为准。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中16.1条“(5)本工程的一般项目(总价承包项目)涉及的材料在合同实施期内均不作价格调整。”,修改为“(5)本工程的一般项目(总价承包项目)涉及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在合同实施期内均不作价格调整。”。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4节合同附件格式增加“附件八:共管银行账户管理协议”,具体内容详见本次补遗文件附件1。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每条评分小项内容增加“注:分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六、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企业实力及类似业绩第3条增加“注:分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七、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其他主要人员“2.2 造价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全国水利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工程)得1分。”修改为“2.2 造价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得1分。”。
八、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附件中1.2.3条本合同工程合同进度计划表1-2-1
删除“4.其余项目土建工程完工:2025年12月31日”。
九、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9月13日10时30分,变更为:2022年09月15日10时30分,投标提问截止时间变更为2022年09月5日12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2年09月14日16时00分。
十、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 (略)
2022年08月30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