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北团镇等八个乡镇及除集镇区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项目-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连城县北团镇等八个乡镇及除集镇区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项目-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2-08-30 22:58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E**Z02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09-14 08:00:00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在线递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2022-09-14 08:0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连城县北团镇等八个乡镇及除集镇区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特许经营项目 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E*9001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于2022年08月24日发布招标公告,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对原招标文件及公告进行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项目名称“连城县北团镇等八个乡镇及除集镇区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项目”修改为“连城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一期特许经营项目”; 二、原招标文件内容“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范围的固定资产为*万元,具体金额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特许经营权范围包括连城县北团、四堡、罗坊、隔川、林坊、揭乐、塘前、赖源等8个乡镇及除集镇区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站, (略) 、泵站等)”修改为“(1)对连城县政府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站, (略) 、泵站等)进行特许经营权转让,其项目特许经营权取得费按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特许经营权价值计算。(2)新建连接至上述第(1)点提到的污水处理设施 (略) ,新建37个村庄污水设施项目,建设站点31处,DN30 (略) 5.7公里,DN20 (略) ,49.1公里,DN160、DN110接户管18.3公里,氧化生态塘7座。投资额约*元,具体以项目审批为准。” 三、原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为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及移交。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连城县北团、四堡、罗坊、隔川、林坊、揭乐、塘前、赖源等8个乡镇及除集镇区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站, (略) 、泵站等)的运营维护等,并在项目特许经营期届满,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连城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修改为“本项目为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招标范围包括连城县政府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站, (略) 、泵站等)以及新建 (略) 的运营、维护及移交。在项目特许经营期届满,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连城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四、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招标人: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连城县国有资产 (略) ????????????????????????????????????????????????????????????????????????????????????????2022年8月30日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2022-08-30 22:58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E**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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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09-14 08:00:00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在线递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2022-09-14 08:0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连城县北团镇等八个乡镇及除集镇区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特许经营项目 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E*9001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于2022年08月24日发布招标公告,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对原招标文件及公告进行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项目名称“连城县北团镇等八个乡镇及除集镇区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项目”修改为“连城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一期特许经营项目”; 二、原招标文件内容“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范围的固定资产为*万元,具体金额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特许经营权范围包括连城县北团、四堡、罗坊、隔川、林坊、揭乐、塘前、赖源等8个乡镇及除集镇区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站, (略) 、泵站等)”修改为“(1)对连城县政府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站, (略) 、泵站等)进行特许经营权转让,其项目特许经营权取得费按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特许经营权价值计算。(2)新建连接至上述第(1)点提到的污水处理设施 (略) ,新建37个村庄污水设施项目,建设站点31处,DN30 (略) 5.7公里,DN20 (略) ,49.1公里,DN160、DN110接户管18.3公里,氧化生态塘7座。投资额约*元,具体以项目审批为准。” 三、原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为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及移交。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连城县北团、四堡、罗坊、隔川、林坊、揭乐、塘前、赖源等8个乡镇及除集镇区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站, (略) 、泵站等)的运营维护等,并在项目特许经营期届满,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连城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修改为“本项目为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招标范围包括连城县政府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站, (略) 、泵站等)以及新建 (略) 的运营、维护及移交。在项目特许经营期届满,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连城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四、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招标人: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连城县国有资产 (略) ????????????????????????????????????????????????????????????????????????????????????????2022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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