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集中办公用房及建设监察支队办公用房家具设备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集中办公用房及建设监察支队办公用房家具设备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集中办公用房及建设监察支队办公用房家具设备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集中办公用房及建设监察支队办公用房家具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采购文件发生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2-08-26,更正为:2022-09-05。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9-01 09:30:00,更正为:2022-09-06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2-09-01 09:30:00,更正为:2022-09-06 09:30:00。
一、原询价文件第三章 3.3技术参数及要求 标的名称:操作台(指挥用) “★6、规格:5680*100*750*945(±10mm)。”更正为:“★6、规格:5680*1000*750*945(±10mm)”。
二、原询价文件第三章 3.5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ISO*:2015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办公家具、软体家具、酒店餐厅家具、钢塑家具、图书柜的生产或销售)证书复印件并盖章,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自身具有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ISO*:2015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办公家具、软体家具、酒店餐厅家具、钢塑家具、图书柜的生产或销售)证书原件给采购人确认,不齐全或不符合视为虚假响应,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更正为:“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ISO*:2015认证证书复印件并盖章,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自身具有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ISO*:2015认证证书原件给采购人确认,不齐全或不符合视为虚假响应,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31日
因采购文件发生变更,请供应商重新获取采购文件。
名称: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 (略) 广安区兴安下街18号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广 (略) 170号
联系方式:0826-*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0826-*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注:本项目为四川 (略) 采购项目,该公告具体时间及内容以四川 (略) 本项目公告为准。
附件下载: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集中办公用房及建设监察支队办公用房家具设备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集中办公用房及建设监察支队办公用房家具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采购文件发生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2-08-26,更正为:2022-09-05。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9-01 09:30:00,更正为:2022-09-06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2-09-01 09:30:00,更正为:2022-09-06 09:30:00。
一、原询价文件第三章 3.3技术参数及要求 标的名称:操作台(指挥用) “★6、规格:5680*100*750*945(±10mm)。”更正为:“★6、规格:5680*1000*750*945(±10mm)”。
二、原询价文件第三章 3.5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ISO*:2015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办公家具、软体家具、酒店餐厅家具、钢塑家具、图书柜的生产或销售)证书复印件并盖章,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自身具有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ISO*:2015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办公家具、软体家具、酒店餐厅家具、钢塑家具、图书柜的生产或销售)证书原件给采购人确认,不齐全或不符合视为虚假响应,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更正为:“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ISO*:2015认证证书复印件并盖章,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自身具有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ISO*:2015认证证书原件给采购人确认,不齐全或不符合视为虚假响应,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31日
因采购文件发生变更,请供应商重新获取采购文件。
名称: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 (略) 广安区兴安下街18号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广 (略) 170号
联系方式:0826-*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0826-*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注:本项目为四川 (略) 采购项目,该公告具体时间及内容以四川 (略) 本项目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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