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江区实验幼儿园答疑文件NEW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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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区实验幼儿园招标文件答疑纪要
洛江区实验幼儿园(招标项目编号:泉建招字[2022]059号),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发布答疑纪要及澄清、修改如下:
1、问:我们现在执行《 (略) 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泉建筑〔2022〕33 号)文件规定。即“增加:(3)在确定入围投标人名单时,我市建筑业龙头(准龙头)企业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正负1%内的,即|(1-投标报价/控制价)-随机抽取K 值|≤1%(含本数)的,补充列入入围投标人名单。”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闽建筑〔2022〕4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第四条保障措施各地制定的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准)龙头、骨干、双培育、倍增等相应企业扶持政策)应对省龙头企业适用,实行全省“一盘棋”政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闽建筑〔2022〕8号《关于公布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中公布的福建省龙头企业,应同样享受企业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正负1%内的,即|(1-投标报价/控制价)-随机抽取K 值|≤1%(含本数)的,补充列入入围投标人名单。请予以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34.2项(27)本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略) 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等两份文件的通知》(泉建筑(2022)33 号)文件规定。即“(1)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3 分):(投标人具有二项及以上满足本表第7 项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可进行加分)。对应“类似工程业绩”工程类别的相关专业序列的 (略) 建筑业龙头(准龙头)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直接认定为满足该要求,可进行加分。”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闽建筑〔2022〕4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第四条保障措施各地制定的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准)龙头、骨干、双培育、倍增等相应企业扶持政策)应对省龙头企业适用,实行全省“一盘棋”政策。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闽建筑〔2022〕8号《关于公布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中公布的福建省龙头企业,应同样享受免于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的类似业绩作为加分条件的,该项得分认定为满分,和免于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作为加分条件的,该项得分认定为满分。请予以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略) 培育 建筑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等两份文件的通知》(泉建筑(2022)33 号)文件规定。但是“第 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的“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没有明确“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可免于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作为加分条件的,该项得分认定为满分。”该条款内容,请补充。
答:按泉建筑[2022]33 号文执行,我市建筑业龙头(准龙头)企业可免于提供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认定为满足要求;作为加分条件的,该项得分认定为满分。
4、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A类)中第7项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5、对应“类似工程业绩”工程类别的相关专业序列的 (略) 建筑业龙头(准龙头)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直接认定为满足该要求。”修改为“5、本项目执行《 (略) 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泉建筑[2022]33号)文件规定。我市建筑业龙头(准龙头)企业可免于提供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认定为满足要求;作为加分条件的,该项得分认定为满分。” 5、招标文件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一)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 (略) (略) 蚶江镇,现场自然条件良好,具体情况由投标人自行勘察。”修改为:“本工程建设地 (略) 洛江区万安街道万盛社区,现场自然条件良好,具体情况由投标人自行勘察。”本答疑纪要及澄清、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本答疑纪要的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洛江区教育局、 (略) 洛江城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 (略)
日期:2022年08 月31日
洛江区实验幼儿园招标文件答疑纪要
洛江区实验幼儿园(招标项目编号:泉建招字[2022]059号),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发布答疑纪要及澄清、修改如下:
1、问:我们现在执行《 (略) 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泉建筑〔2022〕33 号)文件规定。即“增加:(3)在确定入围投标人名单时,我市建筑业龙头(准龙头)企业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正负1%内的,即|(1-投标报价/控制价)-随机抽取K 值|≤1%(含本数)的,补充列入入围投标人名单。”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闽建筑〔2022〕4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第四条保障措施各地制定的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准)龙头、骨干、双培育、倍增等相应企业扶持政策)应对省龙头企业适用,实行全省“一盘棋”政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闽建筑〔2022〕8号《关于公布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中公布的福建省龙头企业,应同样享受企业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正负1%内的,即|(1-投标报价/控制价)-随机抽取K 值|≤1%(含本数)的,补充列入入围投标人名单。请予以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34.2项(27)本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略) 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等两份文件的通知》(泉建筑(2022)33 号)文件规定。即“(1)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3 分):(投标人具有二项及以上满足本表第7 项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可进行加分)。对应“类似工程业绩”工程类别的相关专业序列的 (略) 建筑业龙头(准龙头)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直接认定为满足该要求,可进行加分。”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闽建筑〔2022〕4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第四条保障措施各地制定的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准)龙头、骨干、双培育、倍增等相应企业扶持政策)应对省龙头企业适用,实行全省“一盘棋”政策。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闽建筑〔2022〕8号《关于公布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中公布的福建省龙头企业,应同样享受免于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的类似业绩作为加分条件的,该项得分认定为满分,和免于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作为加分条件的,该项得分认定为满分。请予以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略) 培育 建筑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等两份文件的通知》(泉建筑(2022)33 号)文件规定。但是“第 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的“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没有明确“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可免于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作为加分条件的,该项得分认定为满分。”该条款内容,请补充。
答:按泉建筑[2022]33 号文执行,我市建筑业龙头(准龙头)企业可免于提供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认定为满足要求;作为加分条件的,该项得分认定为满分。
4、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A类)中第7项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5、对应“类似工程业绩”工程类别的相关专业序列的 (略) 建筑业龙头(准龙头)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直接认定为满足该要求。”修改为“5、本项目执行《 (略) 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泉建筑[2022]33号)文件规定。我市建筑业龙头(准龙头)企业可免于提供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认定为满足要求;作为加分条件的,该项得分认定为满分。” 5、招标文件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一)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 (略) (略) 蚶江镇,现场自然条件良好,具体情况由投标人自行勘察。”修改为:“本工程建设地 (略) 洛江区万安街道万盛社区,现场自然条件良好,具体情况由投标人自行勘察。”本答疑纪要及澄清、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本答疑纪要的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洛江区教育局、 (略) 洛江城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 (略)
日期:2022年08 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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