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新建北辰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CGP-2022-025)更正公告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新建北辰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CGP-2022-025)更正公告
(略) 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 (略) 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新建北辰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CGP-2022-025)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CGP-2022-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新建北辰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08-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本项目实质性要求有变更,具体更正为:“(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效期内);3.供应商须提供 2022年至少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 2022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11);7. 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 供应商参标时需携带实质性要求所有文件,并对所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要求原件的须提供原件,如提供资质文件存在模糊、涂改、字迹不清等不能辨识的情况,按未提供该文件处理。” 更正日期:2022-08-31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08日 09点0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 地址: (略) 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北辰大厦1号楼1807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晓星 电话:022-*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略) (略) 2022年8月31日 |
(略) 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 (略) 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新建北辰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CGP-2022-025)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CGP-2022-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新建北辰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08-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本项目实质性要求有变更,具体更正为:“(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效期内);3.供应商须提供 2022年至少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 2022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11);7. 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 供应商参标时需携带实质性要求所有文件,并对所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要求原件的须提供原件,如提供资质文件存在模糊、涂改、字迹不清等不能辨识的情况,按未提供该文件处理。” 更正日期:2022-08-31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08日 09点0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 地址: (略) 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北辰大厦1号楼1807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晓星 电话:022-*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略) (略) 2022年8月31日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