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0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变更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0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变更

日期:2022-08-31 (略) 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采购项目采购具备以下条件的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一)基本条件: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建设形象进度达到主体工程封顶的在建商品房屋或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的商品房屋,单套建筑面积在70㎡以内。(二)位置: (略) (略) —百泉大道— (略) —邢州大道合围区域内(三)建设标准:符合《住宅建筑规范》有关要求。配套设施符合《城市居住区划涉及标准》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四)装修标准:参照《保障性住房技术标准》(DB13(J)/T163-2014)中室内装修标准。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直接天然采光,配套设施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橱柜、抽油烟机;卫生间应设置马桶、洗浴器、洗手池;阳台应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并结合洗衣机位设置专用给排水管线及专用地漏,阳台楼地面均应做防水;卧室应设置床、衣柜;起居室(厅)应设置沙发、电视机。(五)工期:自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买卖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交付时应取得《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不动产测绘报告》。*年 (略) 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采购项目采购具备以下条件的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一)基本条件: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建设形象进度达到主体工程封顶的在建商品房屋或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的商品房屋,单套建筑面积在70㎡以内。(二)位置: (略) (略) —百泉大道— (略) —邢州大道合围区域内(三)建设标准:符合《住宅建筑规范》有关要求。配套设施符合《城市居住区划涉及标准》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四)装修标准:参照《保障性住房技术标准》(DB13(J)/T163-2014)中室内装修标准。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直接天然采光,配套设施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橱柜、抽油烟机;卫生间应设置马桶、洗浴器、洗手池;阳台应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并结合洗衣机位设置专用给排水管线及专用地漏,阳台楼地面均应做防水;卧室应设置床、衣柜;起居室(厅)应设置沙发、电视机。(五)工期:自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买卖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交付时应取得《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不动产测绘报告》。*年10月2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原公告信息变更后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当前状态
日期:2022-08-31 (略) 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采购项目采购具备以下条件的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一)基本条件: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建设形象进度达到主体工程封顶的在建商品房屋或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的商品房屋,单套建筑面积在70㎡以内。(二)位置: (略) (略) —百泉大道— (略) —邢州大道合围区域内(三)建设标准:符合《住宅建筑规范》有关要求。配套设施符合《城市居住区划涉及标准》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四)装修标准:参照《保障性住房技术标准》(DB13(J)/T163-2014)中室内装修标准。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直接天然采光,配套设施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橱柜、抽油烟机;卫生间应设置马桶、洗浴器、洗手池;阳台应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并结合洗衣机位设置专用给排水管线及专用地漏,阳台楼地面均应做防水;卧室应设置床、衣柜;起居室(厅)应设置沙发、电视机。(五)工期:自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买卖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交付时应取得《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不动产测绘报告》。*年 (略) 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采购项目采购具备以下条件的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一)基本条件: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建设形象进度达到主体工程封顶的在建商品房屋或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的商品房屋,单套建筑面积在70㎡以内。(二)位置: (略) (略) —百泉大道— (略) —邢州大道合围区域内(三)建设标准:符合《住宅建筑规范》有关要求。配套设施符合《城市居住区划涉及标准》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四)装修标准:参照《保障性住房技术标准》(DB13(J)/T163-2014)中室内装修标准。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直接天然采光,配套设施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橱柜、抽油烟机;卫生间应设置马桶、洗浴器、洗手池;阳台应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并结合洗衣机位设置专用给排水管线及专用地漏,阳台楼地面均应做防水;卧室应设置床、衣柜;起居室(厅)应设置沙发、电视机。(五)工期:自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买卖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交付时应取得《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不动产测绘报告》。*年10月2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原公告信息变更后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当前状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