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三期配套输水管线工程施工Ⅱ标段答疑文件01号、补遗文件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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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三期配套输水管线工程施工Ⅱ标段答疑文件01号、补遗文件02号

(略) 自来水七厂三期配套输水管线工程施工Ⅱ 标段答疑文件01号、补遗文件02号
日期:2022-09-01

(略) 自来水七厂三期配套输水管线工程施工Ⅱ 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提问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根据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数据表(编号 001-编号 020)中的“制造商名称”、“设备型号”和“卖方响应参数”等内容。但编号 007表备注栏又要求投标人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文件。两项规定前后矛盾且这些品牌分属于不同国别,结合目前国际贸易形势以及疫情防控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阶段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文件限制和干扰了投标人在这些品牌设 (略) 场议价权利,也为项目后期品牌选择制造了障碍,更不符合当前自上而下的改善营商环境的大趋势。应取消投标人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文件之规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品牌响应即可。

回答:投标人在投标人响应栏如实填写投标所选择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品牌,并在中标后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文件。详见补遗文件02号第7条。

提问2:关于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3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10月26日,根据计算,2022年9月30日(含当天)至2023年19月26日(含当天)时间天数为392日历天,是否有误请核实。

回答:详见补遗文件02号第3、4条。

提问3:本项目是否有进场便道图纸,如有请提供。

回答:无进场便道图纸,投标人自行考虑。

提问4:结构图中缺混凝土包封大样图,如有请补充。

回答:招标图纸中已包括包封大样图。详见结构图WC101C-3-201。

提问5:管道施工红线范围如何设置,请招标人明晰。

回答:管道施工用地范围为:本合同工程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为约40米带宽施工范围。承包人可按此范围布置施工现场,在此范围以外的施工临时用地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其相关费用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费。

红线内明挖施工段,除投标人根据自身配备的运输设备考虑施工运输便道外,另要求投标人设置边坡安全防 (略) 扬尘治理措施配备喷淋系统,红线内其他临时设施投标人自行考虑。红线内暗挖施工段,除要求设置围挡及配备喷淋设施外,其他临时设施设置投标人自行考虑。

提问6:专用条款12.2.1.1 “在合同签订后预付款支付前,发包 (略) 财务印鉴共同到银行开设共管账户,用于本项目的资金支付。银行共管账户在共管期内仅用于支付相应项目资金使用,与项目无关的收支均不得使用银行共管账户(详见合同附件十一)。” 合同附件十一合同资金共管协议,能否修改为由承包人独立开具银行账户,审核审批权限由承包人独立保管,发包人对账户资金每月使用情况监管。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7:专用条款12.2.1.1 “银行共管账户共管期为:从账户设立之日始至施工合同缺陷责任期满,发包人将质保金支付至共管账户之日止。”能否修改调整账户共管期为:从账户设立之日始至项目竣工验收且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完成止。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8:专用条款12.2.2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在支付月进度工程价款时扣回:扣款比例为应付月进度款的【40】%,扣完为止,当工程款累计支付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80%时,扣回全部剩余预付款。”能否修改扣款比例为应付月进度款的【25%】,当工程款累计支付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80%时,扣回全部剩余预付款。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9: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近3年财务报表是否需要附审计报告附注全本?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0:专用条款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2.8.1承包人应当对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独立承包人履行管理、协调、配合、照管和服务义务,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总承包管理服务费中,且已经包括在签约合同价中,承包人不得再向发包人、分包单位及设备供货商收取与总承包有关的费用。” 该总承包管理服务费具有不可预见性,且并未在招标清单中罗列具体的总承包管理服务费费用子目,建议调整为配合、协调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分包单位管理等工作,该服务费用据实结算。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1:专用条款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0)中“1)对施工场地范围内已有的设备、设施、建筑物、构筑物、绿化、道路管线的拆除需经发包人同意,对未经许可拆除的,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对未拆除设备、设施、建筑物、绿化、道路管线采取保护措施,费用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另行计费。” 建议调整为由业主负责办理拆迁手续及清除征拆障碍,如因拆迁滞后,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进行现状保护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编制方案报发包人审核据实计取。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2:本项目包含拆除工程,且为挖方项目,专用条款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0)中6)约定“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对废弃的砂、石、土废渣等存放地,应当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等措施。” 清单中未设置有余方外弃费用及弃渣维护费用,是否为清单漏项,请进行补充调整控制价。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3:专用条款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0)中“28)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包含预留预埋、交叉作业等)提供可能的条件,可能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如承包人不配合,发包人每次收取违约金 10 万元。” 建议已罗列在合同价款中的按照清单约定结算,清单以外的新发生费用据实结算。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3(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项目班子其他配备情况”中项目总协调人是否可以由拟派项目经理担任,提供的证件为项目经理证件;若不是,请招标人指明要求及需提供的证件。

回答:项目总协调人不能由项目经理担任,项目总协调人由投标人出具任职文件,明确总协调人的职务、主要管理内容等,相关证明材料附在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六条项目管理机构(二)主要人员简历表后。

提问15:招标文件P474页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编号007 《机械设备技术规格数据(电动调流调压阀)》一表中品牌品质栏中,备注一列内容为:投标人在投标人响应栏如实填写投标所选择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品牌,并提供制造商授权文件。其内容与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P81页相应位置内容不一致。按什么执行。

回答:详见补遗文件02号第7条。

提问16:招标文件中,施工组织部分的附表未明确需要提供平面布置图,是否可以理解为平面布置图不会作为评分依据?

回答:可不提供。

提问17:本标段管道多次穿越河流,采用什么方式方法?若有,请提供图纸。

回答:招标图纸中已包含穿越河流管道平剖断面图及管道包封图纸。其余围堰、安装导流管等施工措施,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

提问18:招标文件P175页,要求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2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状况表扫描件,可以不含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否可以理解为仅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状况表扫描件,无需放财务情况说明书和财务报表附注?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9: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项目管理机构中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附注1要求提供项目经理以及技术负责人的资料与“(二)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资料一致,是否可以仅在“(二)主要人员简历表”提供即可?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成都 (略)

2022年9月1日

(略) 自来水七厂三期配套输水管线工程施工Ⅱ 标段

补遗文件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略) 自来水七厂三期配套输水管线工程施工Ⅱ 标段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4.2.3条竣工结算处理方式中的(3)竣工结算时,各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招标清单工程量比较,工程量变动幅度不论大小,该项目中标的综合单价均不做调整(合同约定可调整的除外)。修改为:

竣工结算时,除“利用后剩余连砂石价值”清单项目以外,其他各清单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比较,增加15%以内(含15%)或工程量减少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增加15%以上时,只调整超过15%以上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

2、现将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附件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报价要求”重新上传,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1。

3、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条计划工期中的“计划总工期:390日历天,计划开工工作日期:2022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6日”。修改为:

计划总工期:390日历天,计划开工工作日期:2022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5日。

4、窗体顶端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招标人单独上传的合同协议书及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条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6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修改为: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5、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附件五:民工工资支付协议”重新上传,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2.

6、现在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增加编号022:主要材料、设备类似品牌响应表,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3。

7、现将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3.9.6条电动调流调压阀表7机械设备技术规格数据(电动调流调压阀)及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编号007机械设备技术规格数据(电动调流调压阀)中“备注:投标人在投标人响应栏如实填写投标所选择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品牌,并提供造商出具的授权文件”。修改为: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人响应栏如实填写投标所选择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品牌,并在中标后提供制造商授权文件。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4。

8、现将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P83页4.4.2.1质量要求,以下所列的标准适用于本技术规定中:“3、国际标准化标准”删除。

9、现将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P182页7.1电气总要求中“工艺设备成套带来的配电控制箱(柜)要求详见各工艺设备技术要求章节,成套配电控制箱(柜)内主要元器件应采用主流合资品牌产品。”修改为:工艺设备成套带来的配电控制箱(柜)要求详见各工艺设备技术要求章节,成套配电控制箱(柜)内主要元器件宜采用行业主流品牌产品。10、现将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P260页“11.4洁具洁具应符合*标准或等同标准,且应为优质白色瓷器,国内著名品牌;11.5洗手池洗手池的材质应为白色玻璃陶瓷,符合*《陶瓷大便器冲洗功能试验方法》标准或等同标准”。修改为:

11.4洁具 洁具应符合GB/T6952-2015标准或等同标准,且应为优质白色瓷器,国内著名品牌;11.5洗手池 洗手池的材质应为白色玻璃陶瓷,符合GB/T6952-2015《陶瓷大便器冲洗功能试验方法》标准或等同标准.

11、开标时间调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 2022年9月5日10时30分 变更为: 2022 年 9月 19日 10 时 30 分。

附件: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报价要求。

2、民工工资支付协议。

3、编号022:主要材料、设备类似品牌响应表。

4、编号007:机械设备技术规格数据表(电动调流调压阀)

成都 (略)

2022年9月1日

(略) 自来水七厂三期配套输水管线工程施工Ⅱ 标段答疑文件01号、补遗文件02号
日期:2022-09-01

(略) 自来水七厂三期配套输水管线工程施工Ⅱ 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提问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根据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数据表(编号 001-编号 020)中的“制造商名称”、“设备型号”和“卖方响应参数”等内容。但编号 007表备注栏又要求投标人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文件。两项规定前后矛盾且这些品牌分属于不同国别,结合目前国际贸易形势以及疫情防控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阶段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文件限制和干扰了投标人在这些品牌设 (略) 场议价权利,也为项目后期品牌选择制造了障碍,更不符合当前自上而下的改善营商环境的大趋势。应取消投标人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文件之规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品牌响应即可。

回答:投标人在投标人响应栏如实填写投标所选择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品牌,并在中标后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文件。详见补遗文件02号第7条。

提问2:关于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3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10月26日,根据计算,2022年9月30日(含当天)至2023年19月26日(含当天)时间天数为392日历天,是否有误请核实。

回答:详见补遗文件02号第3、4条。

提问3:本项目是否有进场便道图纸,如有请提供。

回答:无进场便道图纸,投标人自行考虑。

提问4:结构图中缺混凝土包封大样图,如有请补充。

回答:招标图纸中已包括包封大样图。详见结构图WC101C-3-201。

提问5:管道施工红线范围如何设置,请招标人明晰。

回答:管道施工用地范围为:本合同工程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为约40米带宽施工范围。承包人可按此范围布置施工现场,在此范围以外的施工临时用地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其相关费用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费。

红线内明挖施工段,除投标人根据自身配备的运输设备考虑施工运输便道外,另要求投标人设置边坡安全防 (略) 扬尘治理措施配备喷淋系统,红线内其他临时设施投标人自行考虑。红线内暗挖施工段,除要求设置围挡及配备喷淋设施外,其他临时设施设置投标人自行考虑。

提问6:专用条款12.2.1.1 “在合同签订后预付款支付前,发包 (略) 财务印鉴共同到银行开设共管账户,用于本项目的资金支付。银行共管账户在共管期内仅用于支付相应项目资金使用,与项目无关的收支均不得使用银行共管账户(详见合同附件十一)。” 合同附件十一合同资金共管协议,能否修改为由承包人独立开具银行账户,审核审批权限由承包人独立保管,发包人对账户资金每月使用情况监管。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7:专用条款12.2.1.1 “银行共管账户共管期为:从账户设立之日始至施工合同缺陷责任期满,发包人将质保金支付至共管账户之日止。”能否修改调整账户共管期为:从账户设立之日始至项目竣工验收且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完成止。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8:专用条款12.2.2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在支付月进度工程价款时扣回:扣款比例为应付月进度款的【40】%,扣完为止,当工程款累计支付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80%时,扣回全部剩余预付款。”能否修改扣款比例为应付月进度款的【25%】,当工程款累计支付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80%时,扣回全部剩余预付款。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9: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近3年财务报表是否需要附审计报告附注全本?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0:专用条款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2.8.1承包人应当对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独立承包人履行管理、协调、配合、照管和服务义务,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总承包管理服务费中,且已经包括在签约合同价中,承包人不得再向发包人、分包单位及设备供货商收取与总承包有关的费用。” 该总承包管理服务费具有不可预见性,且并未在招标清单中罗列具体的总承包管理服务费费用子目,建议调整为配合、协调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分包单位管理等工作,该服务费用据实结算。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1:专用条款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0)中“1)对施工场地范围内已有的设备、设施、建筑物、构筑物、绿化、道路管线的拆除需经发包人同意,对未经许可拆除的,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对未拆除设备、设施、建筑物、绿化、道路管线采取保护措施,费用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另行计费。” 建议调整为由业主负责办理拆迁手续及清除征拆障碍,如因拆迁滞后,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进行现状保护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编制方案报发包人审核据实计取。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2:本项目包含拆除工程,且为挖方项目,专用条款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0)中6)约定“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对废弃的砂、石、土废渣等存放地,应当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等措施。” 清单中未设置有余方外弃费用及弃渣维护费用,是否为清单漏项,请进行补充调整控制价。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3:专用条款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0)中“28)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包含预留预埋、交叉作业等)提供可能的条件,可能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如承包人不配合,发包人每次收取违约金 10 万元。” 建议已罗列在合同价款中的按照清单约定结算,清单以外的新发生费用据实结算。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3(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项目班子其他配备情况”中项目总协调人是否可以由拟派项目经理担任,提供的证件为项目经理证件;若不是,请招标人指明要求及需提供的证件。

回答:项目总协调人不能由项目经理担任,项目总协调人由投标人出具任职文件,明确总协调人的职务、主要管理内容等,相关证明材料附在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六条项目管理机构(二)主要人员简历表后。

提问15:招标文件P474页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编号007 《机械设备技术规格数据(电动调流调压阀)》一表中品牌品质栏中,备注一列内容为:投标人在投标人响应栏如实填写投标所选择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品牌,并提供制造商授权文件。其内容与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P81页相应位置内容不一致。按什么执行。

回答:详见补遗文件02号第7条。

提问16:招标文件中,施工组织部分的附表未明确需要提供平面布置图,是否可以理解为平面布置图不会作为评分依据?

回答:可不提供。

提问17:本标段管道多次穿越河流,采用什么方式方法?若有,请提供图纸。

回答:招标图纸中已包含穿越河流管道平剖断面图及管道包封图纸。其余围堰、安装导流管等施工措施,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

提问18:招标文件P175页,要求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2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状况表扫描件,可以不含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否可以理解为仅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状况表扫描件,无需放财务情况说明书和财务报表附注?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9: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项目管理机构中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附注1要求提供项目经理以及技术负责人的资料与“(二)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资料一致,是否可以仅在“(二)主要人员简历表”提供即可?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成都 (略)

2022年9月1日

(略) 自来水七厂三期配套输水管线工程施工Ⅱ 标段

补遗文件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略) 自来水七厂三期配套输水管线工程施工Ⅱ 标段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4.2.3条竣工结算处理方式中的(3)竣工结算时,各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招标清单工程量比较,工程量变动幅度不论大小,该项目中标的综合单价均不做调整(合同约定可调整的除外)。修改为:

竣工结算时,除“利用后剩余连砂石价值”清单项目以外,其他各清单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比较,增加15%以内(含15%)或工程量减少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增加15%以上时,只调整超过15%以上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

2、现将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附件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报价要求”重新上传,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1。

3、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条计划工期中的“计划总工期:390日历天,计划开工工作日期:2022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6日”。修改为:

计划总工期:390日历天,计划开工工作日期:2022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5日。

4、窗体顶端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招标人单独上传的合同协议书及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条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6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修改为: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5、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附件五:民工工资支付协议”重新上传,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2.

6、现在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增加编号022:主要材料、设备类似品牌响应表,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3。

7、现将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3.9.6条电动调流调压阀表7机械设备技术规格数据(电动调流调压阀)及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编号007机械设备技术规格数据(电动调流调压阀)中“备注:投标人在投标人响应栏如实填写投标所选择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品牌,并提供造商出具的授权文件”。修改为: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人响应栏如实填写投标所选择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品牌,并在中标后提供制造商授权文件。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4。

8、现将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P83页4.4.2.1质量要求,以下所列的标准适用于本技术规定中:“3、国际标准化标准”删除。

9、现将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P182页7.1电气总要求中“工艺设备成套带来的配电控制箱(柜)要求详见各工艺设备技术要求章节,成套配电控制箱(柜)内主要元器件应采用主流合资品牌产品。”修改为:工艺设备成套带来的配电控制箱(柜)要求详见各工艺设备技术要求章节,成套配电控制箱(柜)内主要元器件宜采用行业主流品牌产品。10、现将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P260页“11.4洁具洁具应符合*标准或等同标准,且应为优质白色瓷器,国内著名品牌;11.5洗手池洗手池的材质应为白色玻璃陶瓷,符合*《陶瓷大便器冲洗功能试验方法》标准或等同标准”。修改为:

11.4洁具 洁具应符合GB/T6952-2015标准或等同标准,且应为优质白色瓷器,国内著名品牌;11.5洗手池 洗手池的材质应为白色玻璃陶瓷,符合GB/T6952-2015《陶瓷大便器冲洗功能试验方法》标准或等同标准.

11、开标时间调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 2022年9月5日10时30分 变更为: 2022 年 9月 19日 10 时 30 分。

附件: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报价要求。

2、民工工资支付协议。

3、编号022:主要材料、设备类似品牌响应表。

4、编号007:机械设备技术规格数据表(电动调流调压阀)

成都 (略)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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