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建设局)关于盛泽镇荷花村、桥南村、寺西洋村实用性村庄规划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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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建设局)关于盛泽镇荷花村、桥南村、寺西洋村实用性村庄规划的更正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盛泽镇荷花村、桥南村、寺西洋村实用性村庄规划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8 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1、 原采购文件中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级资质或设有城乡规划 (略) 校。(城乡规划编制*级资质单位须提供资质证书, (略) 校须提供开设城乡规划专业证明);现修改为: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
2、原采购文件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现修改为:本项目接受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但不接受三家及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如果联合体一方是高校或研究机构的,对其资质可不作要求,但须提供学校开设城乡规划或土地规划专业证明文件,联合体仍需满足投标资质要求。
3、关于联合体: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2)、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文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4)、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5)、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里必须提交联合体各方的采购文件第二章 磋商须知8. 磋商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以下资料,否则响应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8.1.4响应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磋商响应单位简介;
8.1.6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或开设城乡规划专业证明扫描件
8.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1.8响应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1.9响应单位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8.1.10响应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若是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的业绩均认可。
(7)若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若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上述《针对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的价格分评审》的规定。
4、网上报名及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更改为:2022年9月8日17:30(北京时间)
5、网上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更改为:2022年9月 14日13:30(北京时间)
6、远程签到起止时间更改为:2022年 9 月14 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
7、远程开标时间更改为:2022年9月14 日13:30(北京时间)
8、远程CA预解密时间更改为:2022年9月14 日13:30至14:0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2年9 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更正内容如与原招标采购公告和原招标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 (略) 吴江区盛泽镇建设局)
地址: (略) 吴江区盛泽 (略) 2099号
联系电话:0512-*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建设工程 (略)
地址:吴江区松 (略) 450号(君悦国际)2幢10楼
联系电话:0512-*、*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彩琴、李玲燕
电话:0512-*、*
五、附件
联合投标协议书
联合投标协议书
*方:
*方:
各方经协商,就(采购人名称)组织的采购编号为 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各方一致决定,以 (牵头人名称) 为牵头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2、在本次投标过程中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投标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供货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牵头人为响应本次招标提供全部服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4、本次联合投标中,*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5、*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6、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约定事宜:
7、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8、本协议一式 份,签约各方各持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建设局)关于盛泽镇荷花村、桥南村、寺西洋村实用性村庄规划的更正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盛泽镇荷花村、桥南村、寺西洋村实用性村庄规划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8 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1、 原采购文件中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级资质或设有城乡规划 (略) 校。(城乡规划编制*级资质单位须提供资质证书, (略) 校须提供开设城乡规划专业证明);现修改为: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
2、原采购文件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现修改为:本项目接受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但不接受三家及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如果联合体一方是高校或研究机构的,对其资质可不作要求,但须提供学校开设城乡规划或土地规划专业证明文件,联合体仍需满足投标资质要求。
3、关于联合体: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2)、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文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4)、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5)、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里必须提交联合体各方的采购文件第二章 磋商须知8. 磋商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以下资料,否则响应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8.1.4响应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磋商响应单位简介;
8.1.6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或开设城乡规划专业证明扫描件
8.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1.8响应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1.9响应单位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8.1.10响应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若是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的业绩均认可。
(7)若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若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上述《针对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的价格分评审》的规定。
4、网上报名及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更改为:2022年9月8日17:30(北京时间)
5、网上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更改为:2022年9月 14日13:30(北京时间)
6、远程签到起止时间更改为:2022年 9 月14 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
7、远程开标时间更改为:2022年9月14 日13:30(北京时间)
8、远程CA预解密时间更改为:2022年9月14 日13:30至14:0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2年9 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更正内容如与原招标采购公告和原招标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 (略) 吴江区盛泽镇建设局)
地址: (略) 吴江区盛泽 (略) 2099号
联系电话:0512-*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建设工程 (略)
地址:吴江区松 (略) 450号(君悦国际)2幢10楼
联系电话:0512-*、*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彩琴、李玲燕
电话:0512-*、*
五、附件
联合投标协议书
联合投标协议书
*方:
*方:
各方经协商,就(采购人名称)组织的采购编号为 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各方一致决定,以 (牵头人名称) 为牵头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2、在本次投标过程中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投标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供货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牵头人为响应本次招标提供全部服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4、本次联合投标中,*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5、*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6、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约定事宜:
7、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8、本协议一式 份,签约各方各持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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