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数字园区二期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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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区数字园区二期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龙城区数字园区二期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行政区域龙城区公告时间2022年09月01日21:35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6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爱瑜
项目联系电话0421-* *
采购单位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中山大街五段157号科技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双塔区和平街三段6B3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21-*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龙城区数字园区二期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8-29 至 2022-09-02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龙城区数字园区二期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城区数字园区二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1投标保证金,增加内容:
注:以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5时前,将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 (略) 邮箱登记。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30日 09时2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上(辽宁 (略) )。本项目不收取电子备份文件。
2.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相关技术问 (略) 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3. 观看开标直播请扫描二维码(详见采购文件)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 中山大街五段157号科技大厦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双塔区和平街三段6B311室
联系方式: 04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爱瑜
电话: 0421-*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龙城区数字园区二期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行政区域龙城区公告时间2022年09月01日21:35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6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爱瑜
项目联系电话0421-* *
采购单位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中山大街五段157号科技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双塔区和平街三段6B3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21-*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龙城区数字园区二期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8-29 至 2022-09-02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龙城区数字园区二期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城区数字园区二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1投标保证金,增加内容:
注:以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5时前,将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 (略) 邮箱登记。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30日 09时2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上(辽宁 (略) )。本项目不收取电子备份文件。
2.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相关技术问 (略) 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3. 观看开标直播请扫描二维码(详见采购文件)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 中山大街五段157号科技大厦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双塔区和平街三段6B311室
联系方式: 04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爱瑜
电话: 0421-*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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