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通航重点试验室通用飞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W2022161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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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通航重点试验室通用飞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W2022161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通航重点试验室通用飞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W*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2年09月02日06:35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5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晓旭
项目联系电话*、024-*-817
采购单位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政兴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皇姑区陵东街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17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通航重点试验室通用飞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W2022161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8-16 至 2022-08-18
撰写单位: 辽宁政兴 (略)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通航重点试验室通用飞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W*)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通航重点试验室通用飞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W*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由“2022年8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2年8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与更正相关内容的均与本更正通知一致。已报名供应商可在项目管理-项目查看中获取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22日 17时2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地址: (略) 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政兴 (略)
地址: (略) 皇姑区陵东街2号
联系方式: *、024-*-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晓旭
电话: *、024-*-817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通航重点试验室通用飞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W*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2年09月02日06:35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5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晓旭
项目联系电话*、024-*-817
采购单位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政兴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皇姑区陵东街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17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通航重点试验室通用飞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W2022161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8-16 至 2022-08-18
撰写单位: 辽宁政兴 (略)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通航重点试验室通用飞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W*)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通航重点试验室通用飞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W*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由“2022年8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2年8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与更正相关内容的均与本更正通知一致。已报名供应商可在项目管理-项目查看中获取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22日 17时2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地址: (略) 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政兴 (略)
地址: (略) 皇姑区陵东街2号
联系方式: *、024-*-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晓旭
电话: *、024-*-817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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