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院石化及电缆检测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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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院石化及电缆检测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石化及电缆检测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2年09月02日09:35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3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冠吉、刘*峰
项目联系电话024-*-357
采购单位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皇姑 (略) 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57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质检院石化及电缆检测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8-03 至 2022-08-10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 (略) 石化及电缆检测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石化及电缆检测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部分技术参数进行调整,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2.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由原来的“2022年08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调整为“2022年09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3.其他事宜不变,望周知。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19日 14时3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 (略) 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址: (略) 皇姑 (略) 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 024-*-3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闫冠吉、刘*峰
电话: 024-*-35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石化及电缆检测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2年09月02日09:35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3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冠吉、刘*峰
项目联系电话024-*-357
采购单位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皇姑 (略) 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57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质检院石化及电缆检测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8-03 至 2022-08-10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 (略) 石化及电缆检测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石化及电缆检测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部分技术参数进行调整,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2.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由原来的“2022年08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调整为“2022年09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3.其他事宜不变,望周知。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19日 14时3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 (略) 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址: (略) 皇姑 (略) 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 024-*-3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闫冠吉、刘*峰
电话: 024-*-35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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