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地一体量子精密测量实验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澄清
空地一体量子精密测量实验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澄清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空地一体量子精密测量实验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原项目编号:2022DFWBZ*
原公告日期:2022年08月31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空地一体量子精密测量实验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答疑澄清(一)
各投标人:
空地一体量子精密测量实验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招标编号:2022DFWBZ*),现澄清内容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 24 页:关于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请问:我司为高校下属设计单位,根据“ (略) 函[2019]92号”文件:“一、对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以 下 6 类情形,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3. (略) 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 在院校缴纳的;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故我司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若为学校编制,社保由学校代缴,同时提供由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在我单位工作的证明文件及社保缴费证明,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认可。
疑问2:招标文件 50 页: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中:“该业绩须为新建的实验室项目设计业绩”。
请问:关于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学校内大于 2 万平方米的新建实验室是否满足评审要求?因对于实验室的定义比较宽泛,请问“新建科研实验用房”业绩是否满足评审要求?
回复:新建科研实验用房项目可视为新建实验室项目。
疑问3:招标文件 50 页: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中:请问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中,如业绩合同中无法提供反应评审要素(例如:项目负责人姓名、担任的职务、2 万平方米的新建实验室)内容,提供加盖合同业主方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备注中已明确“提供业绩合同影印或扫描件。合同中无法体现评审因素,则须提供加盖合同业主方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业绩备注中也已明确“提供业绩合同影印或扫描件。合同中无法体现人员姓名、职务及相关评审因素,则须提供加盖合同业主方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疑问4. 招标文件 50 页:关于结构专业勘察设计大师承诺函,格式是否自拟?
回复: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5.本项目图纸见附件。
注:此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国家实验室
地址: (略)
邮编:*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安徽省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联系人:刘志凌、陈苑、高迅(805室)
联系方式:0551-*、*、*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空地一体量子精密测量实验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原项目编号:2022DFWBZ*
原公告日期:2022年08月31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空地一体量子精密测量实验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答疑澄清(一)
各投标人:
空地一体量子精密测量实验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招标编号:2022DFWBZ*),现澄清内容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 24 页:关于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请问:我司为高校下属设计单位,根据“ (略) 函[2019]92号”文件:“一、对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以 下 6 类情形,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3. (略) 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 在院校缴纳的;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故我司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若为学校编制,社保由学校代缴,同时提供由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在我单位工作的证明文件及社保缴费证明,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认可。
疑问2:招标文件 50 页: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中:“该业绩须为新建的实验室项目设计业绩”。
请问:关于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学校内大于 2 万平方米的新建实验室是否满足评审要求?因对于实验室的定义比较宽泛,请问“新建科研实验用房”业绩是否满足评审要求?
回复:新建科研实验用房项目可视为新建实验室项目。
疑问3:招标文件 50 页: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中:请问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中,如业绩合同中无法提供反应评审要素(例如:项目负责人姓名、担任的职务、2 万平方米的新建实验室)内容,提供加盖合同业主方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备注中已明确“提供业绩合同影印或扫描件。合同中无法体现评审因素,则须提供加盖合同业主方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业绩备注中也已明确“提供业绩合同影印或扫描件。合同中无法体现人员姓名、职务及相关评审因素,则须提供加盖合同业主方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疑问4. 招标文件 50 页:关于结构专业勘察设计大师承诺函,格式是否自拟?
回复: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5.本项目图纸见附件。
注:此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国家实验室
地址: (略)
邮编:*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安徽省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联系人:刘志凌、陈苑、高迅(805室)
联系方式:0551-*、*、*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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