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衡阳分公司雁城宾馆华为店装修改造补充项目
中国电信衡阳分公司雁城宾馆华为店装修改造补充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中国电信衡阳分公司雁城宾馆华为店装修改造补充项目 | 采购公示编号: | HNDYLYCGGS*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2-09-06 08:30:0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2-09-08 17:30:00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中国电信衡阳分公司雁城宾馆华为店装修改造补充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中国电信衡阳分公司雁城宾馆华为店装修改造补充项目采购人为 (略) 衡阳分公司,项目预算:3.*元(含税),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雁城宾馆华为店装修改造补充项目的装修等施工。
1.2 采购金额:3.*元(含税)。 1.3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4 实施地点: (略) 1.5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93%,在审计结论金额上打折,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审计方式:最终结算金额以*方审计机构或*方委托的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如有)审定或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工作内容以及超出工程量清单以外的工作内容(需*方同意)均按如下定额套用:2020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解释、补充文件执行;人工工资:参照湘建价[2019]165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9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规定的综合工资单价,材料价格参照同期的《衡阳工程造价》中的材料预算价格;以上标准如有新的标准文件则按双方协商结果执行。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根据采购管理办法,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湖南 (略) 四、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q.com(网上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报名资料如下: (1)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2)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盖单位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5)购买单一来源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 (6)单一来源文件售卖登记表(word版和扫描版各一份,该表详见谈判公告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采购包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 (略) (http://**-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8日,共3天。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衡阳分公司 地址: (略) 石鼓区蒸水桥电信大楼采购中心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 联系人:黄思鸿/颜文政 联系电话:*(黄) 邮箱:*@*q.com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略) 衡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 日 期:2022年9月5日 单一来源文件售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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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中国电信衡阳分公司雁城宾馆华为店装修改造补充项目 | 采购公示编号: | HNDYLYCGGS*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2-09-06 08:30:0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2-09-08 17:30:00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中国电信衡阳分公司雁城宾馆华为店装修改造补充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中国电信衡阳分公司雁城宾馆华为店装修改造补充项目采购人为 (略) 衡阳分公司,项目预算:3.*元(含税),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雁城宾馆华为店装修改造补充项目的装修等施工。
1.2 采购金额:3.*元(含税)。 1.3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4 实施地点: (略) 1.5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93%,在审计结论金额上打折,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审计方式:最终结算金额以*方审计机构或*方委托的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如有)审定或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工作内容以及超出工程量清单以外的工作内容(需*方同意)均按如下定额套用:2020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解释、补充文件执行;人工工资:参照湘建价[2019]165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9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规定的综合工资单价,材料价格参照同期的《衡阳工程造价》中的材料预算价格;以上标准如有新的标准文件则按双方协商结果执行。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根据采购管理办法,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湖南 (略) 四、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q.com(网上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报名资料如下: (1)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2)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盖单位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5)购买单一来源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 (6)单一来源文件售卖登记表(word版和扫描版各一份,该表详见谈判公告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采购包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 (略) (http://**-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8日,共3天。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衡阳分公司 地址: (略) 石鼓区蒸水桥电信大楼采购中心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 联系人:黄思鸿/颜文政 联系电话:*(黄) 邮箱:*@*q.com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略) 衡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 日 期:2022年9月5日 单一来源文件售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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