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舟山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后勤零星常用物资协议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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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舟山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后勤零星常用物资协议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YCG-H.W.G-2022-08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后勤物资采购项目(后勤零星常用物资协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8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5条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

删除

2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条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万元):150(参考2021年度采购金额,具体以实际采购量计算)

最高限价(万元):150

预算金额:*元/年(参考2021年度采购金额,具体以实际采购量计算)

最高限价:*元/年

4

商务需求中一、项目内容第2条

采购预算:*元。

采购预算:*元/年。

5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条

预算金额*元

预算金额*元/年

6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条“本项目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

1.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本项目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二、本项目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预留份额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在资格证明文件内,否则不享受预留份额政策;

(2)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内,否则不享受预留份额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在资格证明文件内,否则不享受预留份额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在资格证明文件内,否则不享受预留份额政策。

删除

7

第三章第三点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中的“1.资格证明文件”

A.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相关证明文件:

1.1.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1.2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删除

8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资格审查”

序号第1条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相关证明文件

序号第1条删除

9

招标文件的发售

2022年 8月 26日至2022年 9月1日

2022年8月 26日至2022年 9月12日

10

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9月5日14时30分

2022年9月16日9时00分

11

开标时间

2022年9月5日14时30分

2022年9月16日9时00分

更正日期:2022年9月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定海区临城 (略) 73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顾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

质疑联系人:徐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宇康 (略)

地址: (略) 临城建设大厦D座1301室

传真:0580-*

项目联系人:孙霞

联系方式:0580-*

3.医院监督管理部门: (略) 纪检处

联系方式:058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YCG-H.W.G-2022-08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后勤物资采购项目(后勤零星常用物资协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8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5条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

删除

2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条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万元):150(参考2021年度采购金额,具体以实际采购量计算)

最高限价(万元):150

预算金额:*元/年(参考2021年度采购金额,具体以实际采购量计算)

最高限价:*元/年

4

商务需求中一、项目内容第2条

采购预算:*元。

采购预算:*元/年。

5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条

预算金额*元

预算金额*元/年

6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条“本项目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

1.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本项目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二、本项目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预留份额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在资格证明文件内,否则不享受预留份额政策;

(2)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内,否则不享受预留份额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在资格证明文件内,否则不享受预留份额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在资格证明文件内,否则不享受预留份额政策。

删除

7

第三章第三点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中的“1.资格证明文件”

A.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相关证明文件:

1.1.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1.2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删除

8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资格审查”

序号第1条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相关证明文件

序号第1条删除

9

招标文件的发售

2022年 8月 26日至2022年 9月1日

2022年8月 26日至2022年 9月12日

10

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9月5日14时30分

2022年9月16日9时00分

11

开标时间

2022年9月5日14时30分

2022年9月16日9时00分

更正日期:2022年9月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定海区临城 (略) 73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顾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

质疑联系人:徐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宇康 (略)

地址: (略) 临城建设大厦D座1301室

传真:0580-*

项目联系人:孙霞

联系方式:0580-*

3.医院监督管理部门: (略) 纪检处

联系方式: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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