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莆田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时荧光定量PCR仪货物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莆田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时荧光定量PCR仪货物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RZB[CS]*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时荧光定量PCR仪货物类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9月2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1、更正事项:磋商公告、磋商文件;
2、更正原因: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特定资格要求;
3、更正内容:
事项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4日10点2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2年9月14日10点2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9日10点2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2年9月19日10点20分(北京时间)
事项2:特定资格要求
(1)明细: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描述:响应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响应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响应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如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
(2)明细: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 描述:响应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响应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也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证书上产品型号必须与其提供的响应文件“附件3 分项报价表”中型号一致,否则在技术评审时将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响应将被拒绝)。
(3)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现更正为: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4、其他内容不变。
5、更正日期:2022年9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为磋商公告的组成部分,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略) 荔城区拱辰街道濠浦 (略) 2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城厢区龙桥 (略) 521弄2号楼1梯201、2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
网址:zfcg.http://**.cn
开户名:福建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RZB[CS]*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时荧光定量PCR仪货物类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9月2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1、更正事项:磋商公告、磋商文件;
2、更正原因: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特定资格要求;
3、更正内容:
事项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4日10点2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2年9月14日10点2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9日10点2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2年9月19日10点20分(北京时间)
事项2:特定资格要求
(1)明细: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描述:响应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响应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响应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如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
(2)明细: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 描述:响应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响应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也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证书上产品型号必须与其提供的响应文件“附件3 分项报价表”中型号一致,否则在技术评审时将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响应将被拒绝)。
(3)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现更正为: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4、其他内容不变。
5、更正日期:2022年9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为磋商公告的组成部分,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略) 荔城区拱辰街道濠浦 (略) 2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城厢区龙桥 (略) 521弄2号楼1梯201、2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
网址:zfcg.http://**.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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