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三峡库区后续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兴山县兴利华危岩体治理工程(施工)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湖北省三峡库区后续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兴山县兴利华危岩体治理工程(施工)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湖北省三峡库区后续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兴山县兴利华危岩体治理工程(施工)(项目编号:*-01)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提问1:本项目综合评审拟任项目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工环地质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中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协会颁发的“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业务培训证书”得 5分?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主要培训对象为:“承担国土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包括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治与更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且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业务培训主要针对会员单位,对非会员企业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建议取消该条款。
提问2:本项目综合评审拟任项目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工环地质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中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协会颁发的“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业务培训证书”得 5分。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主要培训对象为:“承担国土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包括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治与更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且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业务培训主要针对会员单位,对非会员企业具有明显的排他性,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建议增加地质灾害治理相关证书。
答:原招标文件综合标评审中关于“拟任项目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工环地质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中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协会颁发的“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业务培训证书”得5分。(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变更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工环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得5分。(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本项目的分项合价表随澄清公告一并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4.3-不平衡报价要求”作不平衡报价比对分析。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 标 人:兴山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8号
联 系 人:王正禹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威曼 (略)
地 址: (略) 西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3室
联 系 人:卢炫政
电 话:*
2022年9月7日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湖北省三峡库区后续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兴山县兴利华危岩体治理工程(施工)(项目编号:*-01)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提问1:本项目综合评审拟任项目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工环地质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中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协会颁发的“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业务培训证书”得 5分?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主要培训对象为:“承担国土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包括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治与更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且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业务培训主要针对会员单位,对非会员企业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建议取消该条款。
提问2:本项目综合评审拟任项目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工环地质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中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协会颁发的“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业务培训证书”得 5分。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主要培训对象为:“承担国土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包括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治与更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且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业务培训主要针对会员单位,对非会员企业具有明显的排他性,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建议增加地质灾害治理相关证书。
答:原招标文件综合标评审中关于“拟任项目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工环地质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中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协会颁发的“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业务培训证书”得5分。(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变更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工环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得5分。(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本项目的分项合价表随澄清公告一并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4.3-不平衡报价要求”作不平衡报价比对分析。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 标 人:兴山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8号
联 系 人:王正禹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威曼 (略)
地 址: (略) 西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3室
联 系 人:卢炫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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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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