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柏枧山路8号共享厂房5号内的减速机半成品设备招标变更
【一拍】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柏枧山路8号共享厂房5号内的减速机半成品设备招标变更
(略) 黄 (略) 将于2022年9月17日10时起至2022年9月20日10时在“ (略) ”(www.gpai.net)上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8号共享厂房5号内的减速机、半成品设备等一批
评估价:246.*元;
起拍价:172.*万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2年9月17日10时起至2022年9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至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2年9月30日16:00 (略) 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税费、标的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等)以及装卸费、出库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9月15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2年9月15日前通过辅 (略) 提交审批材料, (略) 确 (略) 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快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 王老师
联系地址: (略) 静安 (略) 801号A座9001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
(略) 黄 (略)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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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略) 黄 (略) 将于2022年9月17日10时起至2022年9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www.gpai.net)上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 (略) 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民事主体应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发布公告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8号共享厂房5号内的减速机、半成品设备等一批。
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1、拍卖标的的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计量单位依据上海 (略) ,沪集联评报字(2021)第J3165号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标的物评估明细表为准( (略) 页面相关附件下载查看),受条件限制无法调试,无相关资料说明,零配件缺损情况以现状为准,处于闲置状态,按现状进行拍卖。不在评估清单所列范围内的设备不属于拍卖范围,买受人不得拆卸或提走。设备标的仅为设备本身,与设备相连的管道电线电缆等均不属于拍品范围,买受人不得拆卸或提走。
2、拍卖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均无法提供该标的的任何相关证书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配件、附件、技术资料、合格证书、发票等的缺失),所竞得的标的物的数量、品质等以移交当日的现场现状移交。移交之日起,拍卖标的物的看管工作和风险即由买受人负责, (略) 和拍卖辅助机构无关。买受人提货时可能存在部分拍品发生短少、缺损等情况, (略) 和拍卖辅助机构无关。如出现上述情况,买受人不能以此作为退款或延期提货的理由,拍卖结果不能改变,拍卖成交价不予调整。
3、拍卖标的在办理权利变更过程中如需依法支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的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等)以及装卸费、出库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于买受后自行承担。
4、买受人 (略) 裁定书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理预约提货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并在十个工作日内提清所有货物,逾期没有提清货物的,买受人须向标的物存放地赔偿因占用场地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标的物存放地不承担保管责任,标的如有遗失或毁损,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移交的,责任自负, (略) 对拍卖款的处置。
5、买受人在设备的拆卸、搬运过程中,应按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承担并负责搬运过程中的全部场地和人员的安全责任。装运时,买受人必须听从拍卖标的存放地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影响拍卖标的存放地日常工作,如果造成其他物品丢失、设备设施损坏,建筑物损毁等,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拍卖标的存放地均严禁明火,买受人不得在现场分割拆解标的,提货时必须自行配备装运设备工具,将标的整体装运出存放地。若作业期间发生火灾、人员伤亡事故,由买受人负责解决,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7、禁止买受人在拍卖标的存放现场进行相关标的物的转让交易。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和公告。
五、本次拍卖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举行,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22年9月15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 (略) ”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2年9月30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余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若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2022年9月15 (略) 委托的拍卖辅 (略) 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 (略) 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 (略) 办理的, (略) 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 (略) 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2022年9月15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略) 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于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因买受人悔拍,本院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二、本院收到买受人全额拍卖成交款后,依法制作成交执行裁定书、办理涤除抵押和解除查封等手续。买受人 (略) 或拍卖辅助机构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预约提货手续,并在十个工作日内提清所有货物.拍品的交付仅以当时交付的现状为准。若逾期未提,即表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标的的所有权, (略) 另行处理,已支付的成交款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五、拍卖标的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的,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六、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竞买人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 (略) 的法律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 (略) 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 (略) 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预留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略) 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 (略) 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 (略)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九、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 (略) 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王老师
联系地址: (略) 静安 (略) 801号A座9001室
(略) 黄 (略)
2022年8月23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21)沪0101执4744号
拍品名称 |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8号共享厂房5号内的减速机、半成品设备等一批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
拍品权利人 | 某某(上海)有限公司 | |
拍品现状 | 种类 | 工业设备 |
存放地点 |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8号共享厂房5号内 | |
备注 | 竞买人应到现场看样,根据标的的现状判断竞买与否 |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略) 黄 (略) 扣押 | |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拍卖标的现存放于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8号共享厂房5号内,主要为工业设备等物资,按实物现状整体拍卖,以实物为准,质量不保。本次拍卖标的依据上海 (略) ,沪集联评报字(2021)第J3165号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标的物评估明细表为准( (略) 页面相关附件下载查看)。 2、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包括拍卖标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质量、功能、外观、新旧程度及使用状况等,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本院和拍卖辅助机构不保证本次拍卖标的能正常使用,不保证该标的附件、零配件等齐全,不承担所有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品种、品质、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也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所提供的清单仅供参考,受条件限制无法调试、无发票、合格证、质保书、使用说明书等一切技术资料。现场实物与清单不符时,以拍品交付实物现状为准。 4、法院及拍卖辅助机构对该批物资的数量、质量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数量发生溢缺包括缺损,拍卖成交价不做任何调整,请竞买人对该拍品现状仔细察看,拍卖成交后发现任何数量及质量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买受 (略) 和标的物存放地单位对提货的安排或指挥,标的管理方不提供搬运设备,标的物提货中的起吊、装卸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与标的管理方协商解决提货中需要用水、用电等事宜。进入提货现场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和车辆证件,办理登记手续,须服从拍卖标的存放地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存放地的有关规定安全作业。拆运时必须由专业施工人员上岗操作,拆运过程中的拍品损坏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禁止买受人在标的存放地内进行相关标的物的转让交易。提货拆运全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且不得损坏标的物存放地的房屋建筑,包括屋顶钢结构、房屋支撑梁等房屋固定设施(但不限于门窗、电缆、电线、管道、照明设施、电闸开关、楼梯等),若买受人及买受人雇佣的人员的行为造成上述建筑物、设施损坏的、买受人须自行将其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一旦发生火灾或工伤等引起的伤亡责任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买受人在提货施工期间不得拆卸或提走不在评估清单所列范围内的物资。 7、拍卖成交后,本院只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相关法律文书,无法开具拍品成交发票,敬请买受人充分考虑。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拍卖标的,若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8、买受人应在移交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提货。逾期没有提清货物的,买受人须向标的管理方赔偿因占用场地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标的管理方不承担保管责任。标的如有遗失或毁损,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31df019.pdf*0e14a11.pdf*8009e18.pdf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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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黄 (略) 将于2022年9月17日10时起至2022年9月20日10时在“ (略) ”(www.gpai.net)上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8号共享厂房5号内的减速机、半成品设备等一批
评估价:246.*元;
起拍价:172.*万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2年9月17日10时起至2022年9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至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2年9月30日16:00 (略) 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税费、标的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等)以及装卸费、出库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9月15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2年9月15日前通过辅 (略) 提交审批材料, (略) 确 (略) 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快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 王老师
联系地址: (略) 静安 (略) 801号A座9001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
(略) 黄 (略)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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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略) 黄 (略) 将于2022年9月17日10时起至2022年9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www.gpai.net)上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 (略) 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民事主体应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发布公告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8号共享厂房5号内的减速机、半成品设备等一批。
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1、拍卖标的的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计量单位依据上海 (略) ,沪集联评报字(2021)第J3165号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标的物评估明细表为准( (略) 页面相关附件下载查看),受条件限制无法调试,无相关资料说明,零配件缺损情况以现状为准,处于闲置状态,按现状进行拍卖。不在评估清单所列范围内的设备不属于拍卖范围,买受人不得拆卸或提走。设备标的仅为设备本身,与设备相连的管道电线电缆等均不属于拍品范围,买受人不得拆卸或提走。
2、拍卖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均无法提供该标的的任何相关证书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配件、附件、技术资料、合格证书、发票等的缺失),所竞得的标的物的数量、品质等以移交当日的现场现状移交。移交之日起,拍卖标的物的看管工作和风险即由买受人负责, (略) 和拍卖辅助机构无关。买受人提货时可能存在部分拍品发生短少、缺损等情况, (略) 和拍卖辅助机构无关。如出现上述情况,买受人不能以此作为退款或延期提货的理由,拍卖结果不能改变,拍卖成交价不予调整。
3、拍卖标的在办理权利变更过程中如需依法支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的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等)以及装卸费、出库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于买受后自行承担。
4、买受人 (略) 裁定书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理预约提货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并在十个工作日内提清所有货物,逾期没有提清货物的,买受人须向标的物存放地赔偿因占用场地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标的物存放地不承担保管责任,标的如有遗失或毁损,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移交的,责任自负, (略) 对拍卖款的处置。
5、买受人在设备的拆卸、搬运过程中,应按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承担并负责搬运过程中的全部场地和人员的安全责任。装运时,买受人必须听从拍卖标的存放地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影响拍卖标的存放地日常工作,如果造成其他物品丢失、设备设施损坏,建筑物损毁等,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拍卖标的存放地均严禁明火,买受人不得在现场分割拆解标的,提货时必须自行配备装运设备工具,将标的整体装运出存放地。若作业期间发生火灾、人员伤亡事故,由买受人负责解决,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7、禁止买受人在拍卖标的存放现场进行相关标的物的转让交易。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和公告。
五、本次拍卖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举行,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22年9月15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 (略) ”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2年9月30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余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若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2022年9月15 (略) 委托的拍卖辅 (略) 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 (略) 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 (略) 办理的, (略) 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 (略) 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2022年9月15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略) 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于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因买受人悔拍,本院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二、本院收到买受人全额拍卖成交款后,依法制作成交执行裁定书、办理涤除抵押和解除查封等手续。买受人 (略) 或拍卖辅助机构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预约提货手续,并在十个工作日内提清所有货物.拍品的交付仅以当时交付的现状为准。若逾期未提,即表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标的的所有权, (略) 另行处理,已支付的成交款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五、拍卖标的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的,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六、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竞买人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 (略) 的法律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 (略) 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 (略) 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预留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略) 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 (略) 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 (略)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九、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 (略) 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王老师
联系地址: (略) 静安 (略) 801号A座9001室
(略) 黄 (略)
2022年8月23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21)沪0101执4744号
拍品名称 |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8号共享厂房5号内的减速机、半成品设备等一批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
拍品权利人 | 某某(上海)有限公司 | |
拍品现状 | 种类 | 工业设备 |
存放地点 |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8号共享厂房5号内 | |
备注 | 竞买人应到现场看样,根据标的的现状判断竞买与否 |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略) 黄 (略) 扣押 | |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拍卖标的现存放于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8号共享厂房5号内,主要为工业设备等物资,按实物现状整体拍卖,以实物为准,质量不保。本次拍卖标的依据上海 (略) ,沪集联评报字(2021)第J3165号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标的物评估明细表为准( (略) 页面相关附件下载查看)。 2、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包括拍卖标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质量、功能、外观、新旧程度及使用状况等,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本院和拍卖辅助机构不保证本次拍卖标的能正常使用,不保证该标的附件、零配件等齐全,不承担所有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品种、品质、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也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所提供的清单仅供参考,受条件限制无法调试、无发票、合格证、质保书、使用说明书等一切技术资料。现场实物与清单不符时,以拍品交付实物现状为准。 4、法院及拍卖辅助机构对该批物资的数量、质量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数量发生溢缺包括缺损,拍卖成交价不做任何调整,请竞买人对该拍品现状仔细察看,拍卖成交后发现任何数量及质量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买受 (略) 和标的物存放地单位对提货的安排或指挥,标的管理方不提供搬运设备,标的物提货中的起吊、装卸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与标的管理方协商解决提货中需要用水、用电等事宜。进入提货现场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和车辆证件,办理登记手续,须服从拍卖标的存放地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存放地的有关规定安全作业。拆运时必须由专业施工人员上岗操作,拆运过程中的拍品损坏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禁止买受人在标的存放地内进行相关标的物的转让交易。提货拆运全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且不得损坏标的物存放地的房屋建筑,包括屋顶钢结构、房屋支撑梁等房屋固定设施(但不限于门窗、电缆、电线、管道、照明设施、电闸开关、楼梯等),若买受人及买受人雇佣的人员的行为造成上述建筑物、设施损坏的、买受人须自行将其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一旦发生火灾或工伤等引起的伤亡责任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买受人在提货施工期间不得拆卸或提走不在评估清单所列范围内的物资。 7、拍卖成交后,本院只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相关法律文书,无法开具拍品成交发票,敬请买受人充分考虑。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拍卖标的,若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8、买受人应在移交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提货。逾期没有提清货物的,买受人须向标的管理方赔偿因占用场地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标的管理方不承担保管责任。标的如有遗失或毁损,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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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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