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内版高校中文纸质图书”项目的答疑公告
关于“国内版高校中文纸质图书”项目的答疑公告
各投标人:
中国 (略) 受深圳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国内版高校中文纸质图书(项目编号:SZDL*)”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2年9月1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间收到供应商提交的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函,并转采购人答复。经采购人授权并确认,现就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1
(一)质疑事项1:我 (略) 于2022年9月2日公告的深圳 (略) 国内版高校中文纸质图书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ZDL*)招标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公司招标文件中将“投标人在 (略) 设有图书卖场( (略) )或长期租赁(连续三年或以上)的图书卖场不少于*平米,图书卖场与评分项中的仓储场地面积不得累加。”作为中标的加分条件之一,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供应商的情形,此次招标有失公平、公正原则,特提出质疑。
(此为质疑事项概括,具体质疑事项内容以质疑人向我司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二)答复与法律依据:
1.答复1:本 (略) 2022年8月底临时追加内容之一,主要是为了满足学校办学层次提升及重点专业图书资源建设的急迫需求,项目执行周期非常短、图书种类和质量要求非常高、疫情防控形势下采购与配送不确定性大。本项目之所以要求现场采购占比70%,并把“投标人在 (略) 设有图书卖场”作为中标的加分条件之一,是基于教师的强烈要求和目前疫情无法预测的特殊情况, (略) 教师平时工作负荷大,疫情此起彼伏情况下去外地现采不方便(或者说基本不可能), (略) 满足招标文件所设定的需求,如 (略) 、深圳龙华书城、 (略) (略) 、深圳宝安书城等等, (略) 所质疑的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供应商的考量。为体现公平公正,鉴于项目实际,本条服务要求修改为“▲1.4书目信息量:投标人在 (略) 设有图书卖场( (略) )或长期租赁(连续三年或以上)的图书卖场不少于*平米,图书卖场与评分项中的仓储场地面积不得累加。若投标人承诺在双方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在 (略) 设立同等面积卖场也可视为满足本条服务要求”。
2. 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第二款中明确“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二、质疑事项2
(一)质疑事项2 :贵公司招标文件中将“投标人在 (略) 自有物流仓储场地( (略) )或长期租赁(连续三年或以上)的,能够为招标人提供图书暂存服务的”作为中标的加分条件之一,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供应商的情形,此次招标有失公平、公正原则,特提出质疑。
(此为质疑事项概括,具体质疑事项内容以质疑人向我司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二) 答复与法律依据:
1.答复2:仓储场地设置上没有排斥供应商情况,多家公司满足招标文件所设定的需求,如 (略) 、 (略) (略) 、 (略) 旧 (略) 、 (略) (略) 等,为体现公平公正,鉴于项目实际,本条评分准则修改为“证明材料:提供仓储场地房产证扫描件(或《房屋租赁合同书》)和仓储场地现场图片,(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书》的还须同时提供仓储场地所在地住建局落款的“房产租赁合同备案证”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税发票,合同租赁截止日期不得早于2022年12月31日,原件备查;中标后仓储场地、图书接受招标人现场核查,仓储场地与技术部分第1.4项的图书卖场面积不得重复)。若投标人承诺在双方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在 (略) 设立相应面积仓储场地也视为同等得分条件”。我馆在拟订招标文件和评分表时,已在努力兼顾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也尽力规避各种重承诺、轻服务的不良现象发生。
2.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第二款中明确“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1、2均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第94号令)、《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法规的规定,质疑人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主管部门( (略) 财政局)投诉。
特此公告。
中国 (略)
2022年9月9日
各投标人:
中国 (略) 受深圳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国内版高校中文纸质图书(项目编号:SZDL*)”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2年9月1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间收到供应商提交的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函,并转采购人答复。经采购人授权并确认,现就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1
(一)质疑事项1:我 (略) 于2022年9月2日公告的深圳 (略) 国内版高校中文纸质图书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ZDL*)招标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公司招标文件中将“投标人在 (略) 设有图书卖场( (略) )或长期租赁(连续三年或以上)的图书卖场不少于*平米,图书卖场与评分项中的仓储场地面积不得累加。”作为中标的加分条件之一,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供应商的情形,此次招标有失公平、公正原则,特提出质疑。
(此为质疑事项概括,具体质疑事项内容以质疑人向我司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二)答复与法律依据:
1.答复1:本 (略) 2022年8月底临时追加内容之一,主要是为了满足学校办学层次提升及重点专业图书资源建设的急迫需求,项目执行周期非常短、图书种类和质量要求非常高、疫情防控形势下采购与配送不确定性大。本项目之所以要求现场采购占比70%,并把“投标人在 (略) 设有图书卖场”作为中标的加分条件之一,是基于教师的强烈要求和目前疫情无法预测的特殊情况, (略) 教师平时工作负荷大,疫情此起彼伏情况下去外地现采不方便(或者说基本不可能), (略) 满足招标文件所设定的需求,如 (略) 、深圳龙华书城、 (略) (略) 、深圳宝安书城等等, (略) 所质疑的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供应商的考量。为体现公平公正,鉴于项目实际,本条服务要求修改为“▲1.4书目信息量:投标人在 (略) 设有图书卖场( (略) )或长期租赁(连续三年或以上)的图书卖场不少于*平米,图书卖场与评分项中的仓储场地面积不得累加。若投标人承诺在双方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在 (略) 设立同等面积卖场也可视为满足本条服务要求”。
2. 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第二款中明确“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二、质疑事项2
(一)质疑事项2 :贵公司招标文件中将“投标人在 (略) 自有物流仓储场地( (略) )或长期租赁(连续三年或以上)的,能够为招标人提供图书暂存服务的”作为中标的加分条件之一,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供应商的情形,此次招标有失公平、公正原则,特提出质疑。
(此为质疑事项概括,具体质疑事项内容以质疑人向我司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二) 答复与法律依据:
1.答复2:仓储场地设置上没有排斥供应商情况,多家公司满足招标文件所设定的需求,如 (略) 、 (略) (略) 、 (略) 旧 (略) 、 (略) (略) 等,为体现公平公正,鉴于项目实际,本条评分准则修改为“证明材料:提供仓储场地房产证扫描件(或《房屋租赁合同书》)和仓储场地现场图片,(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书》的还须同时提供仓储场地所在地住建局落款的“房产租赁合同备案证”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税发票,合同租赁截止日期不得早于2022年12月31日,原件备查;中标后仓储场地、图书接受招标人现场核查,仓储场地与技术部分第1.4项的图书卖场面积不得重复)。若投标人承诺在双方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在 (略) 设立相应面积仓储场地也视为同等得分条件”。我馆在拟订招标文件和评分表时,已在努力兼顾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也尽力规避各种重承诺、轻服务的不良现象发生。
2.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第二款中明确“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1、2均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第94号令)、《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法规的规定,质疑人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主管部门( (略) 财政局)投诉。
特此公告。
中国 (略)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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