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答疑文件(01号)、补遗文件(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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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答疑文件(01号)、补遗文件(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答疑文件(01号)、补遗文件(01号)

递交时间:2022-09-09 14:26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127,069,184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投标人:

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本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答疑内容如下:

提问一: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和技术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 (略) 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解释: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有暖通、给排水、电气、机械设备、焊接和自动化控制,机电专业里面的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条件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职称专业要求,请明确?

回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二: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单个施工合同金额为 5000 万元及以上的污水 处理厂或净水厂或再生水厂或自来水厂的施工业绩”,第三章评标办法2.2.3(4)中企业类似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每具有 1 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单个施工合同金额为6000 万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得 2 分;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每具有 1 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厂或再生水厂或自来水厂施工业绩得 3 分;”根据成住建发【2021】142号文“三、评分办法-(三)、其他评分因素中招标人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与资审业绩要求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金额三个均不一致,与文件冲突,请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中的业绩金额要求! 2、技术标准和要求附件 1:技术规格数据表说明中“投标人需提供全调蓄池除臭控制专项方案,除臭控制专项方案包括生物除臭系统、植物液除臭系统设计。(投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项目还未中标,无法与制造商签定合作协议,此项应是中标之后再提供的。且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多次提到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应是中标之后提供的,请招标人修改技术标准和要求中需提供的资料由中标人提供。

回答:1.详见“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补遗文件(01号)”。

2. 详见“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补遗文件(01号)”。

提问三:1.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 (略) 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请问:(1) (略) 政专业职称;(2)其中机电专业相关职称有暖通、给排水、电气、机械设备、焊接和自动化控制,是否机电相关专业职称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为1.27亿,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分别为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和项目投资总额*,如此特殊 (略) 量身定做,建议修改要求的业绩金额为不低于控制价。

回答:1.(1)按招标文件执行;(2)按招标文件执行。

2.详见“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补遗文件(01号)”。

提问四: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了材料明细,但投标人组价套取定额差异可能无法与之完全相同,请问是否取消表格中的内容,由投标人自行填写,表格格式与之保持一致即可?请招标人明示?

回答: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格式填报。表中材料明细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可以增减或修改。

提问五:1.招标工程量清单《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给定了材料名称及数量,因投标人组价时无法与招标人的材料名称、数量保持一致,建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仅作为参考,投标时投标人《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的材料名称及数量由投标人自行填报。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名称为“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而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名称为“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提问:建议本工程投标文件工程名称以“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为准,投标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名称以“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为准。 3.专用合同条款7.3.1“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天内,承包人应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合同约定管理人员到位,主要设备到场,施工临时设施布置在开工前基本完成。否则,发包人将按每延误 1 天向承包人收取【5000】元违约金。承包人延期进场超过 14 天, 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提问:建议修改为“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天内,承包人应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合同约定管理人员到位,主要设备到场,施工临时设施布置在开工前基本完成。否则,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每延误 1 天向承包人收取【5000】元违约金。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延期进场超过 14 天, 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4.专用合同条款12.4.4“(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28天内完成支付。 ”提问:请明确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的期限。 5.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报价要求7.1“(3)人工费调价在中间进度款支付时不作调整,在竣工结算时一并调差后支付。 ”提问:建议人工费调差在进度款中支付。

回答:1.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格式填报。表中材料名称及数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可以增减或修改。

2. 本项目名称为“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本标段名称为“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投标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名称以“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为准。

3.按招标文件执行。

4.按招标文件执行。

5.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六:招标文件中未找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请提供。

回答:详见“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补遗文件(01号)”。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

2022年 9 月 9 日


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投标人:

  1.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2.2.3(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业绩将“(2)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每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厂或再生水厂或自来水厂施工业绩得3分;”修改为:“(2)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每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单个施工合同金额为*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厂或再生水厂或自来水厂的施工业绩得3分;”。

  2. 补充上传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见“(审图完成版)勘2022-* (略) 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3. 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9.4 除臭系统附件 1:技术规格数据表说明中将“投标人需提供全调蓄池除臭控制专项方案,除臭控制专项方案包括生物除臭系统、植物液除臭系统设计。(投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修改为“投标人中标后30个日历天内需提供全调蓄池除臭控制专项方案,除臭控制专项方案包括生物除臭系统、植物液除臭系统设计。(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 2022年9月27日10时30分。其他保持不变。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

2022年 9 月 9 日


递交时间

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答疑文件(01号)、补遗文件(01号)

递交时间:2022-09-09 14:26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127,069,184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投标人:

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本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答疑内容如下:

提问一: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和技术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 (略) 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解释: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有暖通、给排水、电气、机械设备、焊接和自动化控制,机电专业里面的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条件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职称专业要求,请明确?

回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二: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单个施工合同金额为 5000 万元及以上的污水 处理厂或净水厂或再生水厂或自来水厂的施工业绩”,第三章评标办法2.2.3(4)中企业类似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每具有 1 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单个施工合同金额为6000 万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得 2 分;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每具有 1 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厂或再生水厂或自来水厂施工业绩得 3 分;”根据成住建发【2021】142号文“三、评分办法-(三)、其他评分因素中招标人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与资审业绩要求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金额三个均不一致,与文件冲突,请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中的业绩金额要求! 2、技术标准和要求附件 1:技术规格数据表说明中“投标人需提供全调蓄池除臭控制专项方案,除臭控制专项方案包括生物除臭系统、植物液除臭系统设计。(投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项目还未中标,无法与制造商签定合作协议,此项应是中标之后再提供的。且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多次提到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应是中标之后提供的,请招标人修改技术标准和要求中需提供的资料由中标人提供。

回答:1.详见“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补遗文件(01号)”。

2. 详见“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补遗文件(01号)”。

提问三:1.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 (略) 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请问:(1) (略) 政专业职称;(2)其中机电专业相关职称有暖通、给排水、电气、机械设备、焊接和自动化控制,是否机电相关专业职称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为1.27亿,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分别为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和项目投资总额*,如此特殊 (略) 量身定做,建议修改要求的业绩金额为不低于控制价。

回答:1.(1)按招标文件执行;(2)按招标文件执行。

2.详见“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补遗文件(01号)”。

提问四: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了材料明细,但投标人组价套取定额差异可能无法与之完全相同,请问是否取消表格中的内容,由投标人自行填写,表格格式与之保持一致即可?请招标人明示?

回答: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格式填报。表中材料明细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可以增减或修改。

提问五:1.招标工程量清单《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给定了材料名称及数量,因投标人组价时无法与招标人的材料名称、数量保持一致,建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仅作为参考,投标时投标人《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的材料名称及数量由投标人自行填报。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名称为“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而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名称为“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提问:建议本工程投标文件工程名称以“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为准,投标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名称以“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为准。 3.专用合同条款7.3.1“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天内,承包人应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合同约定管理人员到位,主要设备到场,施工临时设施布置在开工前基本完成。否则,发包人将按每延误 1 天向承包人收取【5000】元违约金。承包人延期进场超过 14 天, 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提问:建议修改为“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天内,承包人应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合同约定管理人员到位,主要设备到场,施工临时设施布置在开工前基本完成。否则,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每延误 1 天向承包人收取【5000】元违约金。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延期进场超过 14 天, 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4.专用合同条款12.4.4“(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28天内完成支付。 ”提问:请明确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的期限。 5.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报价要求7.1“(3)人工费调价在中间进度款支付时不作调整,在竣工结算时一并调差后支付。 ”提问:建议人工费调差在进度款中支付。

回答:1.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格式填报。表中材料名称及数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可以增减或修改。

2. 本项目名称为“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本标段名称为“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投标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名称以“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为准。

3.按招标文件执行。

4.按招标文件执行。

5.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六:招标文件中未找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请提供。

回答:详见“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补遗文件(01号)”。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

2022年 9 月 9 日


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投标人:

  1.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2.2.3(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业绩将“(2)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每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厂或再生水厂或自来水厂施工业绩得3分;”修改为:“(2)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每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单个施工合同金额为*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厂或再生水厂或自来水厂的施工业绩得3分;”。

  2. 补充上传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施工土建标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见“(审图完成版)勘2022-* (略) 第三再生水厂调蓄池工程”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3. 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9.4 除臭系统附件 1:技术规格数据表说明中将“投标人需提供全调蓄池除臭控制专项方案,除臭控制专项方案包括生物除臭系统、植物液除臭系统设计。(投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修改为“投标人中标后30个日历天内需提供全调蓄池除臭控制专项方案,除臭控制专项方案包括生物除臭系统、植物液除臭系统设计。(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 2022年9月27日10时30分。其他保持不变。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

2022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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