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大道南延线工程-创业大道南延线工程监理第1次答疑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创业大道南延线工程-创业大道南延线工程监理第1次答疑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2-09-09 15:26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MY_JLZHPGF2[JL]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创业大道南延线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遗01致各潜在投标人: 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创业大道南延线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6、其他要求”调整为“须配备1名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全国一级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1名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或全国一级造价师(安装工程);须至少配备9名专业监理工程师,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员若干,须满足项目需要”。 二、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2.2.1(2)资信业绩管理机构”的“现场监理人员”中“1.土建”、“2.安装(含给排水)”相关要求作调整,取消“6.造价”的全部要求,其余内容不变。调整部分的“评分标准”内容如下表: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略)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9日 |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2022-09-09 15:26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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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MY_JLZHPGF2[JL]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创业大道南延线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遗01致各潜在投标人: 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创业大道南延线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6、其他要求”调整为“须配备1名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全国一级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1名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或全国一级造价师(安装工程);须至少配备9名专业监理工程师,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员若干,须满足项目需要”。 二、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2.2.1(2)资信业绩管理机构”的“现场监理人员”中“1.土建”、“2.安装(含给排水)”相关要求作调整,取消“6.造价”的全部要求,其余内容不变。调整部分的“评分标准”内容如下表: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略)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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