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乾潭镇人民政府及下属公司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单项设计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内项目的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年度公开比选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建德市乾潭镇人民政府及下属公司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单项设计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内项目的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年度公开比选

建德市乾潭镇人民政府及下属公司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单项设计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内项目的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年度公开比选

建德市乾潭镇人民政府及下属公司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单项设计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内项目的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年度公开比选文件澄清及修改(一)

各潜在参选人:

比选编号为JD2022A-打包-091 的《建德市乾潭镇人民政府及下属公司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单项设计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内项目的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年度公开比选》比选文件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一、比选文件第五部分评审办法第五条评审细则资信部分第(二)款业绩分值修改为:

(二)业绩分值(25分)

(1)参选单位近三年(截止到比选程序开始前一日)承揽过水利工程设计合同价在*元(含)至*元项目,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分。

(2)参选单位近三年(截止到比选程序开始前一日)承揽过水利工程设计合同价在*元(含)至*元项目,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4分。

(3)参选单位近三年(截止到比选程序开始前一日)承揽过水利工程设计合同价在*元以上项目,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为8分。

(4)人员配备加分:①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每名得2分,最高得6分;②水利专业工程师每名得0.5分,最高3分;③其他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每名得0.5分,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业绩分值(25分)均须为 (略) 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比选需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一项目的业绩不重复加分。确定入选单位公示时,同时公示入选单位提供的业绩。如查实业绩作假的,取消其比选资格,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

业绩分值中人员配备加分项中涉及人员必须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日前6个月在建德的缴纳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即可,退休人员最多不超过2人),同一人就高原则,不得重复加分。

二、在比选文件第五部分评审办法第五条评审细节中:1、资信部分- (二)业绩分值(1)(2)(3)点业绩分值中,在对企业类似业绩认定要求 (略) 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业绩,及在(4)人员配备加分中,涉及人员需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日前 6 个月在建德的缴纳社保证明。以上所述加分项及限制条件中,存在地域歧视的现象,有较大的排除潜在投标人在外的可能性,违背了公平原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二章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针对质疑事项,(1)建议将企业业绩的认定要求为“ (略) 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业绩”的限制去除,即企业有相应符合时间及合同价的业绩即可加分。且相应人员不需要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日前 6 个月在建德的缴纳社保证明,即提供在比选单位所在地缴纳的社保证明即可。

答:本次比选根据《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择优比选办法》制定比选规则,文件详见附件。
三、本次比选确定3家中选候选人修改为:本次比选确定5家中选候选人。

四、比选文件其他相关涉及部分均做如上修改。

建设单位: (略) 乾潭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杭州博望建设工程 (略)
2022年9月7日
附件:

建交管办〔2022〕5号

关于印发《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择优比选办法》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择优比选办法》 (略) 交管办联席会议研究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择优比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健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择优比选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略) 各部门、单位,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公司、建德开发区(高新园),行政村(社区)所有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是指《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以外的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具体包括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的项目: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下;

(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元人民币以下;

(三)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服务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元人民币以下;

(四)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国有(集体)资产处置等项目。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 (略) (略) 建德分中心(简称“建德分中心”)或乡镇(街道)区域性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简称“区域分中心”)进行择优比选。

进入建德分中心的所有项目由相应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项目比选全过程的监督,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所属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对应的区域分中心进行择优比选,由项目所属乡镇(街道)成立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负责全过程的监督。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从项目立项至项目验收全过程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线索应及时报送给各行政监督部门,各行政监督部门将 (略) 交管办和“信用建德” (略) 备案。

第二章 比选方式

第五条直接发包。*元(村、社区为*元)以下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元(村、社区为*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由建设单位确定一个合理的价格直接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村(社区)达到直接发包标准的项目也可以从所属乡镇(街道)年度公开比选入围企业中自行选择实施单位。

第六条单独比选。合同估算价*元以下的工程施工项目、*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10-*元(村、社区为5-*元)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服务项目,应当进入 (略) 实行公开比选。应急工程建设项目按照《 (略) 小型应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择优比选规则(试行)》(建交管办〔2021〕5号)执行。

但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比选单位可供选择或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不宜公开比选的填写《 (略) 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非公开比选审核表》(附件2),经市行政监督部门审核批准,市交管办备案后,可以进行非公开比选,具体操作可参照应急工程建设项目。

第七条年度公开比选。合同估算价*元的工程施工项目,*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国有公司等独立法人单位均可以提出年度公开比选申请(附件1),经市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 (略) (略) (略) 实行年度公开比选。工程施工项目年度比选规则参照“附件5”执行,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参照“附件7”执行。年度比选的中选结果应按照总分排名确定3家以上入选单位,入选单位的具体项目分配原则上采用抽签方式。村(社区)合同估算价*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及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必须从所属乡镇(街道)的年度比选入选单位中选择。

第八条未纳入土地、矿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系统的其它国有(集体)资产处置等项目应进入建德分中心或区域分中心交易,采用拍卖、挂牌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执行。委托人与拍卖人应该在拍卖业务合同中约定对佣金收取方式,原则上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拍卖公司的选择由委托人在遵循公平择优的宗旨时,以总价固定的抽签法或二次竞价择优比选方式确定。纳入政府采购的,应按照政府 (略) 。

本办法中所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原则上均为工程类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如果采用采购招标方式的,参照采购相关文件执行, (略) 财政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 比选程序

第九条建设单位向建德分中心或区域分中心提交《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报批备案表》(附件1)、市财政局或乡镇(街道)签发的工程建设项目预算审核备案表或经上述单位备案的预算审核报告、立项文件,以及其他有关项目批准文件或证件,由市行政监督部门或乡镇(街道)审核并备案。

第十条建设单位具有编制比选文件和组织比选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比选事宜,也可以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办理。

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公告和比选文件须同时在“ (略) 人民 (略) 站”“ (略) ”版块及“招必得”平台上发布,村级项目的比选公告还须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自比选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比选单位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特点,经市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同意后确定具体时间)。

第十一条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比选项目潜在参选人资格条件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设置(土石方工程、土地开发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特殊的施工项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类项目参选人原则上必须注册地在建德, (略) 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参选单位数量不足12家时, (略) 场。

参加比选的单位应当从比选单位的基本账户缴纳比选保证金。比选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分为按单个项目缴纳和按年度缴纳两种:按单个项目缴纳是指比选单位按比选文件要求缴纳比选保证金,数额不超过比选项目估算价的2%,比选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取消其参与比选资格;按年度缴纳是指比选单位在每年的12月20日至12月31日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的比选保证金,年度比选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次年12月31日,金额为人民币*元(或*元银行保函)。已缴纳年度比选保证金的可参加建德分中心及区域分中心所有项目的比选,中途未申请退回的自动转为下一年度的比选保证金。

单个项目缴纳的所有比选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无异议后,自动退回至原账户。需退回年度比选保证金的,由比选单位向收款单位提出申请,确认后退回原账户。

第十二条比选单位应当在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比选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密封送达(上传)指定地点,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对比选文件中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比选结果的确定方法详见附件5、附件6、附件7。

至截止时间,参加比选单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比选;经两次公开发布公告,比选单位数量仍不足3家的,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填写《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直接发包审批表》(附件3), (略) 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可以在满足比选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直接发包。

进入比选程序后,有效比选单位不足3家的,参评小组根据竞争情况可按本办法重新组织比选,也可继续推荐比选候选人。

第十三条比选活动根据实际需要由建设单位建立参评小组,与比选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参评小组,已进入的应当更换,参评小组的名单应当保密。参评小组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认真评审,完成评审后应当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建设单位应当接受参评小组推荐的比选结果,不得另外确定中选单位。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参评小组人员原则上应从各行政监督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单库中以不低于2:1的数量随机抽取。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将比选结果以不小于比选公告发布的范围和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最后一日为非工作日的,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若无异议或投诉,建德分中心或区域分中心应协助建设单位在3日内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并锁定项目负责人相应的执业证书。

建设单位和中选单位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比选文件和中选单位的响应文件内容签订合同。在5个工作日内中选单位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建设单位可取消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没收相应的比选保证金。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原中选单位应负责赔偿,建设单位重新组织比选所需费用由原中选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过程产生异议的由建设单位完成异议答复。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而进行投诉或举报的,由各项目所属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略) 交管办进行综合协调。

第十六条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活动的档案包括:项目申请交易所递交的各类审批材料比选公告、比选文件、中选公示、中选通知书、合同比选响应文件等其它资料。项目档案由建设单位收集归档,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权限收集资料并归档,防止因资料丢失给项目验收和后期维护带来不便。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方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认为情节严重的应 (略) 纪委监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市政府另行研究的除外),比选结果无效,应当按照本办法重新组织比选。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所称“以下”不含本数,“以上”含本数,货币单位“万元”均指人民币。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原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略) 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建交管办〔2018〕6号)、《 (略) 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暂行办法》(建交管办〔2016〕22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建交管办〔2016〕25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建交管办〔2016〕26号)同时废止。

附件1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报批备案表

建设单位

负责人

电话

项目名称

批准文号

项目概况

项目造价

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

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 (略)

□区域性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直接发包

□单独比选

□年度比选

注:村(社)项目此栏由乡镇(街道)村级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部门单位、国有公司项目由项目所属行政监督部门在对应的“□”内打上“√”。

主要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村(社)项目报备时提供以下资料:①村(社)会议记录复印件(盖章);②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需附签到表并盖章);③其他相关资料(立项等)。

2.此表一式三份,村领导小组、乡镇(街道)项目办、乡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心各执一份。

附件2

(略) 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非公开比选审核表

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

项目造价

项目规模

申请理由: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监督部门意见

审核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市政府

意见

审核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非公开比选情形:(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比选单位可供选择;(2)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建设单位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2.主要行政监督部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为住建局,水利工程为水利水产局, (略) 交通局,土地开发、整理类工程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附件3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直接发包审批表

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

项目造价

项目规模

申请直接发包的理由:

法定代表人(签字):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上级部门意见

审核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直接发包的条件:

(1)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因参选家数不足3家而否决比选,重新比选,参选家数依然不足3家的。

(2)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的;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选单位仍具备承包能力的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附件4

(略) 年度公开比选项目实施情况反馈表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实施单位

项目负责人

开工

时间

竣工

时间

工程质量评价

进度评价

总体评价

优势或好的做法:

存在的主要问题:

处理意见和建议:

业主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比选规则

本规则适用限额(*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比选。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建设单位将预算审核价(土石方工程为最高限价)作为比选公告中的项目造价。土石方工程的最高限价按以下方式确定:预算价(预算审核价)*元以下的土石方工程按预算价(预算审核价)下浮20%作为最高限价。预算价(预算审核价)*元以上的土 (略) 交管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建设单位和行政监督部门联合协商确定最高限价。

2.所有已经在“建德主体库”中完成信息录入的参选单位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参加比选,在有效报价区间内(报价区间详见“工程建设项目下浮幅度有效范围表”)报下浮费率,小数点保留2位,报价超出有效报价区间的作无效处理。

3.比选结果可以采用“总价下浮率法”或“信价量化法”确定。

房建、市政项目原则上必须采用“信价量化法”,其它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选择。

“总价下浮率法”:建设单位代表在现场或“招必得”系统中随机抽取4个下浮率,取4个下浮率的平均值确定为基准下浮率。比选单位填报的下浮费率等于或最接近基准下浮费率的为中选人,当两个参选单位与基准下浮费率接近幅度相同,以下浮率高(比选单位报价低)的为中选人;比选单位下浮费率相同,抽签确定中选人。

“信价量化法”:总分=报价得分(96分)+信用综合评价分(4分)。按照“总价下浮率法”确定基准下浮率,比选人填报的下浮率每高于基准下浮率1%扣10分,每低于基准下浮率1%扣20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信用综合评价分根据行业主管 (略) (略) 建 (略) 站公布的分数为准,实行每月调整公布一次。公布的信用综合评价分超过4分的,按4分计算。

按比选人得分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报价分高的优先;比选报价分仍相同的,由比选人随机抽取确定。

4.中选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项目合同价的计算规则:中选人报价下浮率高于或等于基准下浮率时,合同价=预算审核*(1-投标人报价下浮率),反之,合同价=预算审核*(1-基准下浮率)。

工程建设项目下浮幅度有效范围表

序号

工程类别

基 数

下浮幅度

1

建筑

建设单位预算审核价(扣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不可变动的暂估价、暂列金额)

6%-14%

2

交通、地质灾害、装修装饰工程

8%-16%

3

市政基础设施、土地整理(土地复垦项目)、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工程、土石方工程

13%-21%

4

水利、安装工程

10%-18%

5

园林绿化工程

17%-25%

附件6

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独比选规则

一、本规则适用于估算价为10-*元(村、社区为5-*元)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个项目比选。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费参照国家取费标准计算的结果下浮30%后作为比选的最高限价。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比选中资信分、技术分和商务分的设置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参照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示范文本在比选文件中设置,比选文件必须经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一)勘察设计类比选规则

勘察设计项目比选分两大类:带方案评审的设计类和技术简单不带方案设计类。

1.带方案评审的设计类

综合评分法:总分=资信分(0-10分)+商务报价分(20-40分)+技术分(50-80分)。

比选程序:①资格审查;②技术评审;③资信;④商务报价(报价得分采用“二次平均法”或“总价下浮率法”)。

2.技术简单不带方案设计类

信价量化法:总分=资信分(0-20分)+商务报价分(80-100分)。

比选程序:①资格审查;②技术评审(符合通过制);③商务报价(报价得分采用“二次平均法”或“总价下浮率法”)。

(二)监理

综合评分法:总分=资信分(0-10分)+商务报价分(70-100分)+技术分(0-20分)。

比选程序:①资格审查;②技术评审;原则上技术标采用符合通过制,建设单位要对技术标计分需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同意。③商务报价(报价得分采用“二次平均法”或“总价下浮率法”)。

(三)招标代理(造价咨询)

综合评分法:总分=资信分(0-20分)+商务报价分(60-100分)+技术分(0-20分)。

比选程序:①资格审查;②技术评审(原则上技术标采用符合通过制,建设单位要对技术标计分需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同意。);③商务报价(报价得分采用“二次平均法”或“总价下浮率法”)。

二、比选结果确定办法

(一)二次平均法

1.当资格审查和技术标通过的比选单位≤7个,全部入围,取所有比选单位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比选单位报价每高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低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以此求出各比选单位的报价得分,不为整数时按直线插入法计算,得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2.当资格审查和技术标通过的比选单位>7个,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随机抽取剩余1/2比选单位的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比选单位报价每高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每低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以此求出各比选单位的报价得分,不为整数时按直线插入法计算,得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3.总分最高的为中选单位,如果总分并列第一的以抽签方式决定中选单位,以中选单位报价确定为项目合同价。

(二)总价下浮率法

建设单位在报价有效下浮区间范围内随机抽取4个下浮率,取4个下浮率的平均值确定为基准下浮率。比选单位填报的下浮率每高于基准下浮率1%扣1分,每低于基准下浮率1%扣2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总分最高的为中选单位,如果总分并列第一的以抽签方式决定中选单位,以中选单位报价确定为项目合同价。

附件7

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

年度公开比选规则

(略) 范围内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个项目服务费小于*元的项目年度公开比选适用本规则。总分值100分,其中资信评价分值区间为30分,商务评价分值区间为70分,分值计算条款不可变。按照总分排名确定3家以上入选单位。

一、资信评价(30分)

(一)信用分值(5分)

上年度中介服务机构综合评价结果运用分值(5分)

五星:5分,四星:3分,三星:1分。

建设单位在具体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确按照同一单位在同一次中介机构评价结果中“就高原则”计分,还是根据所属项目采纳同类型评价结果。

(二)业绩分值(25分)

1.勘察类项目

(1)参选单位近三年(截止到比选程序开始前一日)承揽过工程勘察合同价在*元(含)至*元项目,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分。

(2)参选单位近三年(截止到比选程序开始前一日)承揽过工程勘察合同价在*元(含)至*元项目,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6分。

(3)参选单位近三年(截止到比选程序开始前一日)承揽过工程勘察合同价在20(含)万元以上项目,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为6分。

(4)人员配备加分:①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每名得1分,最高得3分;②其他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每名得1分,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每名得1.5分,最高得7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0分。

2.设计类项目

(1)参选单位近三年(截止到比选程序开始前一日)承揽过工程设计合同价在*元(含)至*元项目,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分。

(2)参选单位近三年(截止到比选程序开始前一日)承揽过工程设计合同价在*元(含)至*元项目,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4分。

(3)参选单位近三年(截止到比选程序开始前一日)承揽过工程设计合同价在*元以上项目,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为8分。

(4)人员配备加分: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每名得2分,最高得6分;②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每名得0.5分,最高3分;③其他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每名得0.5分,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3.监理类项目

(1)参选单位近三年(截止到比选程序开始前一日)承揽过工程监理合同价在*元(含)至*元项目,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分为4分。

(2)参选单位近三年(截止到比选程序开始前一日)承揽过工程监理合同价在*元(含)至*元项目,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

(3)参选单位近三年(截止到比选程序开始前一日)承揽过工程监理合同价在30(含)万元以上项目,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为6分。

(4)人员配备加分: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每名得2分,最高得6分;②省级/市级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名得0.5分,最高3分;③监理员每名得0.25分,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0分。

4.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

(1)投标人近三年(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完成过预算审核价(以招标公告为准)*元—*元的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监理、设计、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每个得0.25分,最高2分;*元—*元每个得0.5分,最高2分;*元以上每个1分,最高2分。本项最高得分为6分。 (监理和设计类按同项目土建部分招标公告的金额为准)

(2)投标人近三年(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完成过预(结)算审核价(以定案表同为准)*元—*元的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业务的每个得0.25分,最高2分;*元—*元每个得0.5分,最高2分;*元及以上每个得1分,最高2分。本项最高得分为6分。

(3) 投标人近三年(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完成过以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业务: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理、园林绿化工程、装修工程,每个专业工程得0.5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分。

(4)人员配备加分:①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每名得2分,最高得6分;②省级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每名得0.5分,最高2分; (略) 住建局核发的招标代理工作上岗证的每名得0.5分,最高2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0分。

注:业绩分值(25分) (略) 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比选需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的则不得分,同一项目的业绩不重复加分。确定入选单位公示时,同时公示入选单位提供的业绩。如查实业绩作假的,取消其比选资格,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

业绩分值中人员配备加分项中涉及人员必须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日前6个月在建德的缴纳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即可,退休人员最多不超过2人),同一人就高原则,不得重复加分。

二、商务评价(70分)

商务评价得分计算方法采用下浮率计分办法。

在符合性审查通过的基础上进入比选程序。在行政监管部门的现场监管下,业主代表(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由系统抽取)在比选过程中,从有效的报价下浮率区间(30%-50%)内随机抽取四个下浮费率(在30%-50%范围内每分隔1%作为间距分为21个浮动率),取四个下浮费率平均值作为基准下浮费率。高于基准下浮费率每1%扣1分;低于基准下浮费率每1%扣2分;以此求得各参选单位商务评价得分,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以总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人,依次类推。如总分数相同者,则以抽签方式决定候选人的排名。如比选单位填写的报价下浮率超出(30%-50%)报价区间的,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业主对上年度打包招标的入选企业进行年度评价,填写《 (略) 年度公开比选项目实施情况反馈表》(附件4),加 (略) 行政 (略) 交管办。对于服务特别差的入选企业,业主应将相关问题线索及时报行政监督部门,由行政监督部门认定核实后进行处罚。

建德市乾潭镇人民政府及下属公司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单项设计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内项目的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年度公开比选

建德市乾潭镇人民政府及下属公司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单项设计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内项目的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年度公开比选文件澄清及修改(一)

各潜在参选人:

比选编号为JD2022A-打包-091 的《建德市乾潭镇人民政府及下属公司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单项设计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内项目的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年度公开比选》比选文件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一、比选文件第五部分评审办法第五条评审细则资信部分第(二)款业绩分值修改为:

(二)业绩分值(25分)

(1)参选单位近三年(截止到比选程序开始前一日)承揽过水利工程设计合同价在*元(含)至*元项目,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分。

(2)参选单位近三年(截止到比选程序开始前一日)承揽过水利工程设计合同价在*元(含)至*元项目,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4分。

(3)参选单位近三年(截止到比选程序开始前一日)承揽过水利工程设计合同价在*元以上项目,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为8分。

(4)人员配备加分:①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每名得2分,最高得6分;②水利专业工程师每名得0.5分,最高3分;③其他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每名得0.5分,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业绩分值(25分)均须为 (略) 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比选需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一项目的业绩不重复加分。确定入选单位公示时,同时公示入选单位提供的业绩。如查实业绩作假的,取消其比选资格,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

业绩分值中人员配备加分项中涉及人员必须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日前6个月在建德的缴纳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即可,退休人员最多不超过2人),同一人就高原则,不得重复加分。

二、在比选文件第五部分评审办法第五条评审细节中:1、资信部分- (二)业绩分值(1)(2)(3)点业绩分值中,在对企业类似业绩认定要求 (略) 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业绩,及在(4)人员配备加分中,涉及人员需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日前 6 个月在建德的缴纳社保证明。以上所述加分项及限制条件中,存在地域歧视的现象,有较大的排除潜在投标人在外的可能性,违背了公平原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二章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针对质疑事项,(1)建议将企业业绩的认定要求为“ (略) 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业绩”的限制去除,即企业有相应符合时间及合同价的业绩即可加分。且相应人员不需要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日前 6 个月在建德的缴纳社保证明,即提供在比选单位所在地缴纳的社保证明即可。

答:本次比选根据《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择优比选办法》制定比选规则,文件详见附件。
三、本次比选确定3家中选候选人修改为:本次比选确定5家中选候选人。

四、比选文件其他相关涉及部分均做如上修改。

建设单位: (略) 乾潭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杭州博望建设工程 (略)
2022年9月7日
附件:

建交管办〔2022〕5号

关于印发《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择优比选办法》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择优比选办法》 (略) 交管办联席会议研究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择优比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健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择优比选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略) 各部门、单位,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公司、建德开发区(高新园),行政村(社区)所有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是指《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以外的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具体包括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的项目: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下;

(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元人民币以下;

(三)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服务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元人民币以下;

(四)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国有(集体)资产处置等项目。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 (略) (略) 建德分中心(简称“建德分中心”)或乡镇(街道)区域性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简称“区域分中心”)进行择优比选。

进入建德分中心的所有项目由相应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项目比选全过程的监督,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所属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对应的区域分中心进行择优比选,由项目所属乡镇(街道)成立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负责全过程的监督。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从项目立项至项目验收全过程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线索应及时报送给各行政监督部门,各行政监督部门将 (略) 交管办和“信用建德” (略) 备案。

第二章 比选方式

第五条直接发包。*元(村、社区为*元)以下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元(村、社区为*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由建设单位确定一个合理的价格直接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村(社区)达到直接发包标准的项目也可以从所属乡镇(街道)年度公开比选入围企业中自行选择实施单位。

第六条单独比选。合同估算价*元以下的工程施工项目、*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10-*元(村、社区为5-*元)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服务项目,应当进入 (略) 实行公开比选。应急工程建设项目按照《 (略) 小型应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择优比选规则(试行)》(建交管办〔2021〕5号)执行。

但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比选单位可供选择或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不宜公开比选的填写《 (略) 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非公开比选审核表》(附件2),经市行政监督部门审核批准,市交管办备案后,可以进行非公开比选,具体操作可参照应急工程建设项目。

第七条年度公开比选。合同估算价*元的工程施工项目,*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国有公司等独立法人单位均可以提出年度公开比选申请(附件1),经市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 (略) (略) (略) 实行年度公开比选。工程施工项目年度比选规则参照“附件5”执行,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参照“附件7”执行。年度比选的中选结果应按照总分排名确定3家以上入选单位,入选单位的具体项目分配原则上采用抽签方式。村(社区)合同估算价*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及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必须从所属乡镇(街道)的年度比选入选单位中选择。

第八条未纳入土地、矿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系统的其它国有(集体)资产处置等项目应进入建德分中心或区域分中心交易,采用拍卖、挂牌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执行。委托人与拍卖人应该在拍卖业务合同中约定对佣金收取方式,原则上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拍卖公司的选择由委托人在遵循公平择优的宗旨时,以总价固定的抽签法或二次竞价择优比选方式确定。纳入政府采购的,应按照政府 (略) 。

本办法中所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原则上均为工程类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如果采用采购招标方式的,参照采购相关文件执行, (略) 财政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 比选程序

第九条建设单位向建德分中心或区域分中心提交《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报批备案表》(附件1)、市财政局或乡镇(街道)签发的工程建设项目预算审核备案表或经上述单位备案的预算审核报告、立项文件,以及其他有关项目批准文件或证件,由市行政监督部门或乡镇(街道)审核并备案。

第十条建设单位具有编制比选文件和组织比选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比选事宜,也可以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办理。

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公告和比选文件须同时在“ (略) 人民 (略) 站”“ (略) ”版块及“招必得”平台上发布,村级项目的比选公告还须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自比选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比选单位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特点,经市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同意后确定具体时间)。

第十一条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比选项目潜在参选人资格条件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设置(土石方工程、土地开发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特殊的施工项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类项目参选人原则上必须注册地在建德, (略) 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参选单位数量不足12家时, (略) 场。

参加比选的单位应当从比选单位的基本账户缴纳比选保证金。比选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分为按单个项目缴纳和按年度缴纳两种:按单个项目缴纳是指比选单位按比选文件要求缴纳比选保证金,数额不超过比选项目估算价的2%,比选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取消其参与比选资格;按年度缴纳是指比选单位在每年的12月20日至12月31日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的比选保证金,年度比选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次年12月31日,金额为人民币*元(或*元银行保函)。已缴纳年度比选保证金的可参加建德分中心及区域分中心所有项目的比选,中途未申请退回的自动转为下一年度的比选保证金。

单个项目缴纳的所有比选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无异议后,自动退回至原账户。需退回年度比选保证金的,由比选单位向收款单位提出申请,确认后退回原账户。

第十二条比选单位应当在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比选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密封送达(上传)指定地点,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对比选文件中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比选结果的确定方法详见附件5、附件6、附件7。

至截止时间,参加比选单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比选;经两次公开发布公告,比选单位数量仍不足3家的,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填写《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直接发包审批表》(附件3), (略) 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可以在满足比选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直接发包。

进入比选程序后,有效比选单位不足3家的,参评小组根据竞争情况可按本办法重新组织比选,也可继续推荐比选候选人。

第十三条比选活动根据实际需要由建设单位建立参评小组,与比选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参评小组,已进入的应当更换,参评小组的名单应当保密。参评小组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认真评审,完成评审后应当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建设单位应当接受参评小组推荐的比选结果,不得另外确定中选单位。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参评小组人员原则上应从各行政监督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单库中以不低于2:1的数量随机抽取。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将比选结果以不小于比选公告发布的范围和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最后一日为非工作日的,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若无异议或投诉,建德分中心或区域分中心应协助建设单位在3日内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并锁定项目负责人相应的执业证书。

建设单位和中选单位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比选文件和中选单位的响应文件内容签订合同。在5个工作日内中选单位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建设单位可取消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没收相应的比选保证金。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原中选单位应负责赔偿,建设单位重新组织比选所需费用由原中选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过程产生异议的由建设单位完成异议答复。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而进行投诉或举报的,由各项目所属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略) 交管办进行综合协调。

第十六条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活动的档案包括:项目申请交易所递交的各类审批材料比选公告、比选文件、中选公示、中选通知书、合同比选响应文件等其它资料。项目档案由建设单位收集归档,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权限收集资料并归档,防止因资料丢失给项目验收和后期维护带来不便。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方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认为情节严重的应 (略) 纪委监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市政府另行研究的除外),比选结果无效,应当按照本办法重新组织比选。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所称“以下”不含本数,“以上”含本数,货币单位“万元”均指人民币。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原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略) 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建交管办〔2018〕6号)、《 (略) 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暂行办法》(建交管办〔2016〕22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建交管办〔2016〕25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建交管办〔2016〕26号)同时废止。

附件1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报批备案表

建设单位

负责人

电话

项目名称

批准文号

项目概况

项目造价

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

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 (略)

□区域性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直接发包

□单独比选

□年度比选

注:村(社)项目此栏由乡镇(街道)村级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部门单位、国有公司项目由项目所属行政监督部门在对应的“□”内打上“√”。

主要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村(社)项目报备时提供以下资料:①村(社)会议记录复印件(盖章);②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需附签到表并盖章);③其他相关资料(立项等)。

2.此表一式三份,村领导小组、乡镇(街道)项目办、乡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心各执一份。

附件2

(略) 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非公开比选审核表

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

项目造价

项目规模

申请理由: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监督部门意见

审核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市政府

意见

审核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非公开比选情形:(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比选单位可供选择;(2)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建设单位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2.主要行政监督部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为住建局,水利工程为水利水产局, (略) 交通局,土地开发、整理类工程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附件3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直接发包审批表

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

项目造价

项目规模

申请直接发包的理由:

法定代表人(签字):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上级部门意见

审核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直接发包的条件:

(1)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因参选家数不足3家而否决比选,重新比选,参选家数依然不足3家的。

(2)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的;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选单位仍具备承包能力的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附件4

(略) 年度公开比选项目实施情况反馈表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实施单位

项目负责人

开工

时间

竣工

时间

工程质量评价

进度评价

总体评价

优势或好的做法:

存在的主要问题:

处理意见和建议:

业主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比选规则

本规则适用限额(*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比选。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建设单位将预算审核价(土石方工程为最高限价)作为比选公告中的项目造价。土石方工程的最高限价按以下方式确定:预算价(预算审核价)*元以下的土石方工程按预算价(预算审核价)下浮20%作为最高限价。预算价(预算审核价)*元以上的土 (略) 交管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建设单位和行政监督部门联合协商确定最高限价。

2.所有已经在“建德主体库”中完成信息录入的参选单位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参加比选,在有效报价区间内(报价区间详见“工程建设项目下浮幅度有效范围表”)报下浮费率,小数点保留2位,报价超出有效报价区间的作无效处理。

3.比选结果可以采用“总价下浮率法”或“信价量化法”确定。

房建、市政项目原则上必须采用“信价量化法”,其它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选择。

“总价下浮率法”:建设单位代表在现场或“招必得”系统中随机抽取4个下浮率,取4个下浮率的平均值确定为基准下浮率。比选单位填报的下浮费率等于或最接近基准下浮费率的为中选人,当两个参选单位与基准下浮费率接近幅度相同,以下浮率高(比选单位报价低)的为中选人;比选单位下浮费率相同,抽签确定中选人。

“信价量化法”:总分=报价得分(96分)+信用综合评价分(4分)。按照“总价下浮率法”确定基准下浮率,比选人填报的下浮率每高于基准下浮率1%扣10分,每低于基准下浮率1%扣20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信用综合评价分根据行业主管 (略) (略) 建 (略) 站公布的分数为准,实行每月调整公布一次。公布的信用综合评价分超过4分的,按4分计算。

按比选人得分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报价分高的优先;比选报价分仍相同的,由比选人随机抽取确定。

4.中选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项目合同价的计算规则:中选人报价下浮率高于或等于基准下浮率时,合同价=预算审核*(1-投标人报价下浮率),反之,合同价=预算审核*(1-基准下浮率)。

工程建设项目下浮幅度有效范围表

序号

工程类别

基 数

下浮幅度

1

建筑

建设单位预算审核价(扣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不可变动的暂估价、暂列金额)

6%-14%

2

交通、地质灾害、装修装饰工程

8%-16%

3

市政基础设施、土地整理(土地复垦项目)、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工程、土石方工程

13%-21%

4

水利、安装工程

10%-18%

5

园林绿化工程

17%-25%

附件6

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独比选规则

一、本规则适用于估算价为10-*元(村、社区为5-*元)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个项目比选。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费参照国家取费标准计算的结果下浮30%后作为比选的最高限价。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比选中资信分、技术分和商务分的设置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参照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示范文本在比选文件中设置,比选文件必须经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一)勘察设计类比选规则

勘察设计项目比选分两大类:带方案评审的设计类和技术简单不带方案设计类。

1.带方案评审的设计类

综合评分法:总分=资信分(0-10分)+商务报价分(20-40分)+技术分(50-80分)。

比选程序:①资格审查;②技术评审;③资信;④商务报价(报价得分采用“二次平均法”或“总价下浮率法”)。

2.技术简单不带方案设计类

信价量化法:总分=资信分(0-20分)+商务报价分(80-100分)。

比选程序:①资格审查;②技术评审(符合通过制);③商务报价(报价得分采用“二次平均法”或“总价下浮率法”)。

(二)监理

综合评分法:总分=资信分(0-10分)+商务报价分(70-100分)+技术分(0-20分)。

比选程序:①资格审查;②技术评审;原则上技术标采用符合通过制,建设单位要对技术标计分需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同意。③商务报价(报价得分采用“二次平均法”或“总价下浮率法”)。

(三)招标代理(造价咨询)

综合评分法:总分=资信分(0-20分)+商务报价分(60-100分)+技术分(0-20分)。

比选程序:①资格审查;②技术评审(原则上技术标采用符合通过制,建设单位要对技术标计分需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同意。);③商务报价(报价得分采用“二次平均法”或“总价下浮率法”)。

二、比选结果确定办法

(一)二次平均法

1.当资格审查和技术标通过的比选单位≤7个,全部入围,取所有比选单位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比选单位报价每高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低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以此求出各比选单位的报价得分,不为整数时按直线插入法计算,得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2.当资格审查和技术标通过的比选单位>7个,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随机抽取剩余1/2比选单位的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比选单位报价每高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每低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以此求出各比选单位的报价得分,不为整数时按直线插入法计算,得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3.总分最高的为中选单位,如果总分并列第一的以抽签方式决定中选单位,以中选单位报价确定为项目合同价。

(二)总价下浮率法

建设单位在报价有效下浮区间范围内随机抽取4个下浮率,取4个下浮率的平均值确定为基准下浮率。比选单位填报的下浮率每高于基准下浮率1%扣1分,每低于基准下浮率1%扣2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总分最高的为中选单位,如果总分并列第一的以抽签方式决定中选单位,以中选单位报价确定为项目合同价。

附件7

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

年度公开比选规则

(略) 范围内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个项目服务费小于*元的项目年度公开比选适用本规则。总分值100分,其中资信评价分值区间为30分,商务评价分值区间为70分,分值计算条款不可变。按照总分排名确定3家以上入选单位。

一、资信评价(30分)

(一)信用分值(5分)

上年度中介服务机构综合评价结果运用分值(5分)

五星:5分,四星:3分,三星:1分。

建设单位在具体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确按照同一单位在同一次中介机构评价结果中“就高原则”计分,还是根据所属项目采纳同类型评价结果。

(二)业绩分值(25分)

1.勘察类项目

(1)参选单位近三年(截止到比选程序开始前一日)承揽过工程勘察合同价在*元(含)至*元项目,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分。

(2)参选单位近三年(截止到比选程序开始前一日)承揽过工程勘察合同价在*元(含)至*元项目,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6分。

(3)参选单位近三年(截止到比选程序开始前一日)承揽过工程勘察合同价在20(含)万元以上项目,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为6分。

(4)人员配备加分:①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每名得1分,最高得3分;②其他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每名得1分,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每名得1.5分,最高得7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0分。

2.设计类项目

(1)参选单位近三年(截止到比选程序开始前一日)承揽过工程设计合同价在*元(含)至*元项目,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分。

(2)参选单位近三年(截止到比选程序开始前一日)承揽过工程设计合同价在*元(含)至*元项目,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4分。

(3)参选单位近三年(截止到比选程序开始前一日)承揽过工程设计合同价在*元以上项目,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为8分。

(4)人员配备加分: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每名得2分,最高得6分;②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每名得0.5分,最高3分;③其他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每名得0.5分,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3.监理类项目

(1)参选单位近三年(截止到比选程序开始前一日)承揽过工程监理合同价在*元(含)至*元项目,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分为4分。

(2)参选单位近三年(截止到比选程序开始前一日)承揽过工程监理合同价在*元(含)至*元项目,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

(3)参选单位近三年(截止到比选程序开始前一日)承揽过工程监理合同价在30(含)万元以上项目,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为6分。

(4)人员配备加分: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每名得2分,最高得6分;②省级/市级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名得0.5分,最高3分;③监理员每名得0.25分,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0分。

4.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

(1)投标人近三年(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完成过预算审核价(以招标公告为准)*元—*元的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监理、设计、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每个得0.25分,最高2分;*元—*元每个得0.5分,最高2分;*元以上每个1分,最高2分。本项最高得分为6分。 (监理和设计类按同项目土建部分招标公告的金额为准)

(2)投标人近三年(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完成过预(结)算审核价(以定案表同为准)*元—*元的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业务的每个得0.25分,最高2分;*元—*元每个得0.5分,最高2分;*元及以上每个得1分,最高2分。本项最高得分为6分。

(3) 投标人近三年(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完成过以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业务: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理、园林绿化工程、装修工程,每个专业工程得0.5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分。

(4)人员配备加分:①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每名得2分,最高得6分;②省级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每名得0.5分,最高2分; (略) 住建局核发的招标代理工作上岗证的每名得0.5分,最高2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0分。

注:业绩分值(25分) (略) 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比选需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的则不得分,同一项目的业绩不重复加分。确定入选单位公示时,同时公示入选单位提供的业绩。如查实业绩作假的,取消其比选资格,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

业绩分值中人员配备加分项中涉及人员必须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日前6个月在建德的缴纳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即可,退休人员最多不超过2人),同一人就高原则,不得重复加分。

二、商务评价(70分)

商务评价得分计算方法采用下浮率计分办法。

在符合性审查通过的基础上进入比选程序。在行政监管部门的现场监管下,业主代表(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由系统抽取)在比选过程中,从有效的报价下浮率区间(30%-50%)内随机抽取四个下浮费率(在30%-50%范围内每分隔1%作为间距分为21个浮动率),取四个下浮费率平均值作为基准下浮费率。高于基准下浮费率每1%扣1分;低于基准下浮费率每1%扣2分;以此求得各参选单位商务评价得分,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以总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人,依次类推。如总分数相同者,则以抽签方式决定候选人的排名。如比选单位填写的报价下浮率超出(30%-50%)报价区间的,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业主对上年度打包招标的入选企业进行年度评价,填写《 (略) 年度公开比选项目实施情况反馈表》(附件4),加 (略) 行政 (略) 交管办。对于服务特别差的入选企业,业主应将相关问题线索及时报行政监督部门,由行政监督部门认定核实后进行处罚。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